漳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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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上杭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九月I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 .2一、指导思想 .2二、调整原则 .2第二章 土地利用目标调整 .4一、耕地保护目标 .4二、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5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5五、生态保护目标 .6第三章 指标分配方案 .7第四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8一、县城周边划定任务落实情况 .8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8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9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10一、耕地布局优化调整 .10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0三、生

2、态用地布局 .14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6一、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6II二、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16三、加强零星农村居民点用地管控 .16附 表 .17附表 1 上杭县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17附表 2 上杭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18附表 3 上杭县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1 .19附表 4 上杭县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2 .20附表 5 上杭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21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前 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

3、1096 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 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上杭县实际,对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 简称本方案)。 本方案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审批后作为上杭县未来规划期内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4、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 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结合上杭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原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局部调 整完善原规划。

5、同时, 结合上杭 县“ 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定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 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

6、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为“底线” ,做好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 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衔接,促进 “多规合一” ;加强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第二章 土地利用目标调整总体目标是:协调经济、社会和生态三者之间的用地矛盾,在龙岩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的规划指标约束、指导下,建立符合上杭县实际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一、耕地保护

7、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严格落 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指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和非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力度,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本方案在充分衔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调整耕地保护任务。确定至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7853 公顷(41.78 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24160 公顷(36.24 万亩);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2885 公顷以内,其中 2015-2020 年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1171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1191公顷以内,其中 2015-

8、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421 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 1191 公顷,其中 2015-2020 年补充耕地421 公顷。二、建设用地保障目标统 筹 有 序 安 排 各 类 建 设 用 地 ,加 强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选 址 论 证 ,减少 占 用 耕 地 特 别 是 优 质 耕 地 ,调 整 优 化 建 设 用 地 内 部 结 构 和 布 局 ,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5有 效 提 高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用 地 保 障 水 平 。本 次 规 划 调 整 完 善 , 重 点保 障 民 生 类 工 程 项 目 ,统 筹

9、推 进 交 通 、水 利 、能 源 、教 育 、环 卫 等 各类 建 设 与 工 业 化 、城 镇 化 的 协 调 发 展 。各 类 用 地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项 目建 设 用 地 标 准 ,采 取 先 进 节 地 技 术 ,优 化 设 计 施 工 ,促 进 土 地节约集约利用。调 整 后 ,至 2020 年 ,全 县 建 设 用 地 总 规 模 为 14899 公 顷 ,城 乡建 设 用 地 控 制 在 10836 公 顷 以 内 ,交 通 水 利 及 其 他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为4063 公 顷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中 ,城 镇 工 矿 用 地 控 制 在 4397 公

10、顷 以 内 。2006-2020 年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控 制 在 3136 公 顷 以 内 ,其 中 2015-2020年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不 超 过 1297 公 顷 。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中 心 城 区 优 先 安 排 交 通 、给 排 水 、电 力 、通 讯 、污 水 及 垃 圾 处 理等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保 障 民 生 、教 育 、环 卫 、文 化 、体 育 等 公 共 服务 设 施 用 地 ,统 筹 安 排 上 杭 工 业 园 区 等 重 点 发 展 区 域 用 地 ,优 化 中心 城 区 建 设 用 地 结 构 和 布 局 ,提 高 土

11、 地 利 用 的 整 体 效 益 。调 整 后 ,至 2020 年 ,中 心 城 区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2664 公 顷 。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全 面 贯 彻 落 实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制 度 ,逐 步 提 高 建 设 用 地 利 用 效 率 ,实 现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从 粗 放 型 向 集 约 型 转 变 。调 整 后 ,至 2020 年 ,人均 城 镇 工 矿 用 地 195 平 方 米 。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6五、生态保护目标加强生态建设,构建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调 整 后 ,至

12、 2020 年 ,园 地 面 积 不 少 于2246 公 顷 ,林 地 面 积 不 少 于 220208 公 顷 。本 规 划 中 的 林 地 指 标 基 于第 二 次 全 国 土 地 调 查 数 据 口 径 确 定 ,林 地 保 有 量 指 标 仍 按 省 政 府 办 公厅 关 于 下 达 “十 三 五 ”期 间 全 省 森 林 资 源 保 护 发 展 约 束 性 指 标 的 通 知 (闽 政 办 2016103 号) 执行。上级规划下达上杭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详见附表2。上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7第三章 指标分配方案根据土地利用政策分区和用途分区以及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考 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将龙岩市下达给上杭县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至各乡镇。县辖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本方案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编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规划指标中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 6 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余指标为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 标在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应严格执行。各乡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详见附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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