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口蛋禽养殖场备案申请表 申请企业: 申请日期: 备案申请 年度考核 附表 加 工 厂 名 称 地址 企业法人 法人代码 联系电话 出口量 年出口( 万枚、 吨) 申请备案 /年度考核的养殖场名单 养殖场名称 详细情况见附表 指派专职兽医 职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加工厂声明: 本厂严格遵守 出口禽蛋及其制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 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做好疫情监测和残留监控工作;对上述养殖场进行“五统一”管理,对备案养殖场的疫病控制、用药用料等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保证出口蛋制品原料来自上述备案养殖场。保证出口肉禽安全卫生质量, 并做好监管记录;对养殖过程的
2、异常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若有违反,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养殖场名称 负责人 电话 详细场址 防疫合格证号码 与加工厂关系 养殖场专职兽医 专业资格水平 养殖场情况 建场时间 占地面积(亩) 建筑面积( m2) 蛋禽种类 蛋禽舍数 存栏数量(羽) 年产量(万枚) 出口量(万枚) 饲养员数 饲养方式 隔离方式 养殖场照片 大门照片(可另附页) 禽舍照片(可另附页) 生活区照片(可另附页) 水域照片(可另附页) 饲料库 照片(可另附页) 药品库照片(可另附页) 消毒设施照片(可另附页) 所有药品(包括消毒药)名录、
3、成分、来源 饲料、添加剂名录、成分、来源 免疫程序及所用疫苗名录、来源 养殖场声明 上述各项填报内容真实。 本养殖场保证自觉接受签定合同的出口企业和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 出口禽蛋及其制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 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做好疫情监测和残留监控工作;认真落实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自觉做好疫病防制和药残控制,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如果违规,自愿接 受处罚。 养殖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考核组意见 考核意见: 考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隶属海关初审意见 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直属海关审核意见 书面审核意见:
4、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处领导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出口蛋品原料养殖场检验检疫备案要求 一、养殖规模。蛋鸡存栏量 5000 只以上,鸭、鹅、鹌鹑等禽类 1000 只以上。 二、动物卫生。在过去 6 个月内,养殖场其半径 50 公里范围内未发生申报性禽流感( NAI)、强致病性新城疫。 三、防疫条件、设施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防疫条件,并持有县级以上( 含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二)场区选址符合的动物防疫要求,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三)养殖场距离其它养禽场 10
5、00 米以上,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完善。 (四)养殖场周围 2000 米范围内不得有禽类交易市场、禽类屠宰场,并有与外界隔离的设施。 (五)蛋禽饮用水和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养殖场设有饲料存放室、病死禽处理设施、兽医工作室等,病死禽无害化处理区应与生产区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相对独立。 (七)场区门口设有更衣室、消毒室,消毒室设有喷雾消毒设施或紫外线消毒灯,人员 通道设有鞋底消毒池;车辆通道设有车轮消毒池。 (八)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鲜蛋、饲料、疫苗、兽药、垫料等运输通道应与垃圾、粪污通道严格分开。 (九)每栋禽舍门口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消毒设施、消毒液必须保证其有效性。 (十)设有防鸟
6、防鼠设施,不得同时饲养其他动物(护卫犬除外)。 (十一)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能力。 四、人员要求 (一)养殖场必须配备专职兽医负责蛋禽的饲养、卫生防疫,并具备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的有效资格证明。 (二)蛋禽饲养有关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五、其它要求 (一) 规章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消毒程序、免疫程序、人员和车辆进出控制、病死禽处理、粪便垫料处理、疫情报告、养殖日志以及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 (二)档案记录。有完善的用料、用药、免疫、消毒、产蛋量、蛋禽死亡和淘 汰、人员及车辆进出 等情况的相关记录。 (三)农业投入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备,未经报备的不得使用。 (四)疫情监测和残留监控。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疫病监测及残留物质监控,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做好相关疫病、用药、投料情况的监测 、调查和评估。 六、鸭、鹅、鹌鹑等禽类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