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山东理工大学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学分 认定 及替代实施 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课堂成绩单采取学分式评价方式,学生需在弹性学制内修满 8 个学分方能申请毕业。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不设上限。 一、学分认定内容与标准 (一)“社会责任”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社会责任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支教助残、爱老助老、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校内外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以及接受军政训练、服兵役、无偿献血、见义勇为等体现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表现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2、。 表 1 社会责任 学分计分标准 类别 计分依据 学分 备注 志愿服务 支教助残、爱老助老、社区服务、公益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 , 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0.05 学分 /工时 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活动 国家级 0.1 学分 /工时 单项 活动最高计4.0 学分 省(部)级 0.08 学分 /工时 校(地市)级 0.05 学分 /工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8.0 学分 国防教育实践 等 军政训练 0.5 学分 服兵役 8.0 学分 无偿 献血 0.3 学分 /次 见义勇为 * 8.0 学分 /次 纳入共青团社会责任培育的其他项目 0.5-4.0 学分 /项 学院工作组 根据项目重要性 制
3、定赋分细则 ,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认定 其他体现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表现 0.5-8.0 学分 /项 经个人申报、 学院工作 组审定后,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认定 说明:“见义勇为”一般指为由公安部门认定的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 2 - (二)“ 创新 能力” 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能力学分 主要记录学 生课外 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自主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表 2 创新能力
4、学分计分标准 类别 项目 计分依据 学分 备注 学术活动 学术报告、学术讲座 、 赛事培训 等 听取学术报告、学术讲座 、 赛事培训等 0.2 学分 /次 讲授 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等 校级及以上 2.0 学分 /次 院级 1.0 学分 /次 学术研究 参与教师课题、实验室项目 考核合格 0.2-0.5 学分 /项 学院 工作组 根据项目重要性 制定 赋分细则 ,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认定 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校内外正式刊物 0.5 学分 /篇 各类刊物须有正式刊号(第一作者加全分、第二作者减0.2、其余作者均减0.4) 一般核心刊物 2.0 学分 /篇 出版专著 4.0 学分 /项 取得专
5、利 软件著作权 2.0 学分 /项 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0 学分 /项 以专利授权书为准 发明专利 4.0 学分 /项 创新创业实践 赛事活动 国家级 获奖 3.0-8.0 学分 /项 同级奖励计分级差为 0.2 学分 , 学 院工作组 根据项目重要性 制定 赋分细则 ,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认定 参赛 0.5 学分 /项 省部级 获奖 2.0-4.0 学分 /项 参赛 0.5 学分 /项 校级、地市级 获奖 1.0-2.0 学分 /项 参赛 0.2 学分 /项 院系级 获奖 0.5 学分起 /项 同级奖励计分级差为 0.1 学分 参赛 0.2 学分 /项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国家级立项、结项 1.5 学分 /项 省级立项、结项 1.0 学分 /项 校(地市)级立项、结项 0.5 学分 /项 创业实践 国家级创业奖 8.0 学分 /项 省市级创业奖 4.0 学分 /项 创业精英班结业 2.0 学分 /期 获得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 3.0 学分 /项 取得执照 1 年并正常经营 2.0 学分 /项 入驻创业园 1 年并开展业务 1.0 学分 /项 其他 有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其他项目 0.2-4.0 学分 /项 学院工作组 根据项目重要性 制定 赋分细则 ,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认定 说明:同一项赛事学分不重复累加,只按最高成绩计分。 - 3 - (三)“实践能
7、力”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能力学分 主 要 记录 学生参与 寒暑期 “ 三下乡 ” 等社会实践活动 、 勤工助学、 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团的经历或获得相关荣誉情况,以及参与 校内外其他社会工作 等的 经历 和表现 情况 。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表 3-1 实践经历 学分计分标准 项目 计分依据 学分 备注 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 参与社会实践并提交实践总结、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 0.5 学分 /项 获国家级表彰 3.0 学分 /项 5 人及以上集体获奖者,个人所得学 分系数 为0.8 获省级表彰 2.0 学分 /项 获校级表彰 1.0 学分 /项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 满 1 学期 0.5
8、 学 分 参加社团 成为学校注册社团会员并参与社团 活动 满 1 年者 0.5 学分 参与校内外其他社会工作等的经历和表现 0.2-4.0 学分 /项 经 个人申报 、 学院工 作 组审 定后,学校第二课堂管 理中心 认定 说明:学生参加不同项目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奖励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重复累加记分。 表 3-2 任职经历学分计分标准 * 学生会 学分 (校级) 学分 (院级) 学生会 直属 单位 学分 (校级) 学分 (院级) 其他任职 学分 主席 2.5 学分 2.0 学分 主任 2.0 学分 1.5 学分 团委 副部长 2.0 学分 副主席 2
9、.0 学分 1.5 学分 副主任 1.5 学分 1.3 学分 团委干事 1.5 学分 辅导员助理 * 1.2 学分 部长 1.5 学分 1.2 学分 部长 1.3 学分 1.1 学分 社团负责人 1.2 学分 学生助理岗 * 2.0 学分 副部长 1.2 学分 1.0 学分 副部长 1.0 学分 0.9 学分 班长 、团支书 1.0 学分 干事 0.7 学分 干事 0.7 学分 其他班干部 0.8 学分 说明: 1.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 1学期 且 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兼任 多项职 务的, 第一职务 按满分计,其他职务 按折半分值累加。任职加分可 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 一定 浮动,一般
10、为建议分值的0.8 1.2 倍。 2.辅导员助理以学生工作处聘任名单为准。 3.学生助理岗指人力资源处聘用的管理岗位学生助理,工作期满 1 年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学分。 4.学生常代会按学生会对应级别加分。 - 4 - (四)“身心修养” 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身心修养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和获得的相关荣誉,学生参与文艺、体育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经历和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参加交流 访学等有益于身心修养的其他经历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表 4 身心修养 学分计分标准 类别 项目 计分依据 学分 备注 思想引领类活动 项目 组织发展 入党、入
11、团 2.0 学分 组织培训 党校、团校培训合格 0.5 学分 /期 获表彰者 另 加 0.1 学分 学生干部培训 参加校、院组织的学生 干部培训期满合格 0.5 学分 /期 参加 党团教育类活动 参加主题教育活动、报告、讲座等 0.2 学分 /次 参加校团委举办品牌活动计 0.3 学分 /次 主题 班 团日活动 0.2 学分 /次 个人 获得党、团 及教育系统内表彰 国家级 8.0 学分 /项 集体获国家级 表彰的,每 成员加 1.0 学分 , 省( 部 ) 级 加 0.5 学分 ,校级 加 0.2 学分 省(部)级 6.0 学分 /项 校级 2.0 学分 /项 院级 1.0 学分 /项 发表
12、党团理论和工作相关的评论宣传文章 国家级 媒体 3.0 学分 /篇 包含团委宣传部认定的微信、微博、网站、报刊等媒体 省部、行业等级 媒体 2.0 学分 /篇 校级 媒体 1.0 学分 /篇 文体素质提升类活动 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和演出 国家级 获奖者 最高 8.0 学分 /项 同 级奖 励计 分级差 为0.2 学 分。团体获奖者,个 人所 得学 分系数 为0.8 参加者 1.0 学分 /项 省级 获奖者 最高 4.0 学分 /项 参加者 0.5 学分 /项 校级 获奖者 最高 2.0 学分 /项 同 级奖 励计 分级差 为0.1 学分。团体获奖者,个 人所 得学 分系数 为0.8 参加者 0
13、.2 学分 /项 院级 获奖者 最高 1.0 学分 /项 参加者 0.2 学分 /项 受学校委派参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参加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1.0 学分 /次 交流访学类活动 交流访学 参加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 每 满一学 期者 2.0 学分 /学期 其他 获取 有利于身心 修养 的其它 个人经历 0.5-8.0 学分 /项 经 个人申报 、 学院工作组审定后,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认定 参加由组织举办的活动项目 学院工作组 根据项目重要性 制定 赋分细则 ,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认定 - 5 - (五)“特色发展” 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特色发展学分 主要记录 其他四个模块以外,由学
14、生根据自己特长爱好等自主设计选择的成长项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课外阅读情况,参加 各类技能培训活动及认证 情况,以及获取各项职业资格证书等的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表 5 特色发 展学分 计分标准 项目 计分依据 分值 备注 课外阅读 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与读书有关的活动 0.2 学分起 设置 奖项等 次的, 计分级差为0.1 分 获得奖学金 国家级 4.0 学分 /项 省部级 2.0 学分 /项 校级 1.0 学分 /项 院级 0.5 学分 /项 技能发展 语言技能 普通话水平测试超过学生培养方案要求的,且须获得二级甲等(含)以上 相关专业学生每项计0.5 学分; 非相关专业学生每项计
15、1.0 学分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六级 425 分及以上 全国大学外语专业考试四级、八级 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口语考试 C 级及以上 雅思考试( IELTS) 5.5 分及以上 托福考试( TOEFL) 70 分及以上 BEC 商务英语初级及以上 职业英语水平等级初级及以上 韩语能力考试三级及以上 日本语能力测试 N2 级及以上 计算机技能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四级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类专业)二级 体育技能 国家健将级运动员、一级、二级运动员 相关专业学生每项计0.5 学分; 非相关专业学生每项计0.8 学分 武术初级、中级 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 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等级证
16、书四级及以上及瑜伽、舞蹈等体育锻炼证书 其他技能发展证书 每项计0.5-4.0 学分 以通过各类考试最低分数限制为加分标准 , 学院工作组 根据项目重要性 制定 赋分细则 ,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认定 - 6 - 职业资格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每项计0.5-4.0 学分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数据为准 , 学院工作组 根据项目重要性 制定 赋 分 细则 ,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认定 其他 在校期间取得的其他 特色成长经历、 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等 0.2-8.0 学分 /项 经 个人申报 、 学院工作 组 审 定后,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认定 二、学分管理与实施 第二课堂学分由学校第二
17、课堂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 和学院第二课堂工作组(以下简称 学院工作组 ) 在学校第二课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 )领导下进行管理与实施。学校各部门、学生组织等经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授权, 可 参与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与实施。 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的 记录载体 是团中央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 “到梦空间” 。 (一) 第二课堂 学分 项目 的 审批 备案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每学期初 汇总 学期内 在全校范 围内开展的可认证第二课堂学分的活动项目, 并予以公布 。 在此 基础上, 学院工作 组统筹 学院内本学期 计划开展的可认证第二课堂 学分 活动项目,并按照学生
18、主体性原则,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修习需求, 分级 、 分类 做好学院的第二课堂 培养 方案,保证第二课堂学分 活动 项目供给合理、 数量充足 。 经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审批 备案 ,学院工作组 及时向学生公布包 含 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列表的学院第二课堂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 区别不同年级、专业, 对学生修习第二课堂成绩单各模块活动项目 提出引导性意见并提出要求 ,同时对第二课堂成绩单内 重要的计分项目明确培养目标, 实现 第二课堂活动“供给侧改革”,促进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参与第二课堂活动。 未列入 第二课堂培养方案的可认证第二课堂学分的活动项目 须在 开展前 完成 审批与备案 。一般情
19、况下, 院级 及 以下 组织开展的活动项目 须 依次经过学院工作组、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进行两级 审 批 备案, 校级 组织开展的活动项目须经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审 批 备案。 - 7 - 未 经 审批 备案的第二课堂 活动 项目不得发放第二课堂学分。 (二) 第二课堂学分的发放 列入 第二课堂培养方案的活动项目 和其他单独经过审批备案的活动项目通过 到梦空间进行项目发布, 并 按照在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备案的学分 计划发放第二课堂学分。 一般情况下, 活动 项目负责人应 至少在活动项目举办前 1 个工作 日 完成 在到梦空间的申报 。 学院工作 组和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根据 项目备案情况
20、 及时在到梦空间 完成审批。 相关 活动 项目负责人 须于活动结束 后 2 周内 在到梦空间 生成 相关 记录,并向 审批机构报备 奖项 及学分 发放情况 , 以备核查 。 对于 因故 未 在到梦空间 发布 的认证学分的校内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相关活动项目负责人 须于活动结束 后 2周内向相应审批 机构报备 奖项 及学分发放情况 , 并由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负责相关学分的录入工作。 对于参加 由校外单位组织实施的第二课堂活 动项目而获得的学分,应在 开学 2周内 , 以班级 为单位汇总相关 学分 申请材料报学院工作组审核。审核 无误后, 由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进行备案并录入相关学分信息。 三
21、、学分替代 学生获得的相关第二课堂学分经教务处认定后可替代通识教育任选课程学分,被替代学分最高不超过 4学分。学分替代须学生本人于每学期开学 2 周内向学院工作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 证明 材料 。经所在学院工作组审核、公示 无异议 后报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进行复核。教务处按照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认定的 结果进行通识教育任选课程学分替代。具体学分替代标准如下。 表 6 山东理工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替代标准 类别 计分依据 替代第一课堂学分分值 备注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 结项优秀 5.0 学分 排名不分位次 结项合格 3.0 学分 校级 结项优秀 3.0 学分 结项合格 2.0 学分 竞
22、赛 国家级竞赛 特等奖 7.0 学分 国家级比赛前 8- 8 - 类别 计分依据 替代第一课堂学分分值 备注 一等奖 5.0 学分 名,省级比赛前 6名,校级比赛前 3名,排名不分位次 二等奖 4.0 学分 三等奖 3.0 学分 省级竞赛 特等奖 5.0 学分 一等奖 4.0 学分 二等奖 3.0 学分 三等奖 2.0 学分 校级竞赛 特等奖 3.0 学分 一等奖 2.0 学分 二等奖 1.0 学分 三等奖 0.5 学分 学术论文 A 类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6.0 学分 论文分类按照山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科研考核指标体系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考核指标体系分类标准执行 一区二区划分按科技处
23、标准执行 第二作者 5.0 学分 第三作者 4.0 学分 其他作者 3.0 学分 B 类 第一作者 4.0 学分 第二作者 3.0 学分 第三作者 2.0 学分 其他作者 1.0 学分 C 类 第一作者 3.0 学分 第二作者 2.0 学分 第三作者 1.0 学分 其他作者 0.5 学分 D 类 第一作者 2.0 学分 第二作者 1.0 学分 第三作者 0.5 学分 E 类 第一作者 1.0 学分 第二作者 0.5 学分 文章专著等 发表文章 或报道 2000 字以上 2.0 学分 若为集体创作,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 0.5学分,不足 0.5 学分,按0.5 学分计;出版社分类按山东理工大学
24、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绩考核指 标体系执行 1000 字以上 1.0 学分 少于 1000 字 0.5 学分 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包括网络文学作品) 20 万字以上 5.0 学分 10 万字以上 4.0 学分 5 万字以上 3.0 学分 低于 5 万字 2.0 学分 发表美术、音乐、设计等作品 A 类出版社 3.0 学分 B 类出版社 2.0 学分 C 类出版社 1.0 学分 参加学术会议 国际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6.0 学分 排名不分位次 墙报展示 4.0 学分 国内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4.0 学分 墙报展示 2.0 学分 专利 发明专利 第一位次 6.0 学分 以授权号为准 - 9 - 类
25、别 计分依据 替代第一课堂学分分值 备注 第二位次 5.0 学分 第三位次 4.0 学分 其他位次 3.0 学分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第一位次 5.0 学分 第二位次 4.0 学分 第三位次 3.0 学分 其他位次 2.0 学分 参与教师课题、开放实验项目 撰写 2000字以上实验或研究报告,并考核合格 1.0 学分 累计不超过 2 学分 社会实践 参军并光荣退役 3.0 学分 提供退役证 提交社会调研 报告,并通过答辩 1.0 学分 参加实践活动,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2.0 学分 师范类学生专业支教 4.0 学分 职业资格 认证考试 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 1.0-3.0 学分
26、 证书颁发部门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从业资格证 1.0-3.0 学分 证书颁发部门为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 等级考试 全国大学外语考试六级 425 分及以上 2.0 学分 提供相关等级考试证书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艺术体育类学生) 四级 425 分及以上 2.0 学分 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口语考试 A 级、 B 级 2.0 学分 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口语考试 C 级 1.0 学分 全国大学外语专业考试八级 2.0 学分 托福考试( TOEFL) 80 分及以上 2.0 学分 托福考试( TOEFL) 60 分及以上 1.0 学分 雅思考试( IELTS) 6.5 分及以上 2.0 学分 雅思考
27、试( IELTS) 6 分及以上 1.0 学分 BEC 商务英语中级及以上 2.0 学分 BEC 商务英语初级 1.0 学分 职业英语水平等级中级及以上(三级以上) 2.0 学分 职业英语水平等级初级、基础级(四、五级) 1.0 学分 韩语能力考试 五级及以上 2.0 学分 韩语能力考试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1.0 学分 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 2.0 学分 日本语能力测试 二级、三级、四级 1.0 学分 普通话水平测试超过学生 培养方案要求的,且须获得二级甲等(含)以上 1.0 学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类专业)二级 1.0 学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2.0 学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
28、考试四级 3.0 学分 - 10 - 类别 计分依据 替代第一课堂学分分值 备注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程序员 2.0 学分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 3.0 学 分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员 5.0 学分 国家健将级运动员 4.0 学分 国家一级运动员 3.0 学分 国家二级运动员 2.0 学分 武术中级(四、五、六段) 2.0 学分 武术初级(一、二、三段) 1.0 学分 国家一级裁判员 3.0 学分 国家二级、三级裁判员 2.0 学分 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及瑜伽、舞蹈等体育锻炼证书 1.0 学分 其他 其他未列入的技能证书 1.0-4.0 学分 备注: 1.“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指列入国家职 业技能标准目录的职业资格,可从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 查询,证书颁发部门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2.“从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部门为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 四、其他 说明 本细则 自印发之日起在 2017 级及以后本科学生中施行。 2007 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鲁理工大团发 200714 号)同时废止。 本细则由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负责解释。 2018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