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审核(初审)一、项目名称: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审核(初审)二、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根据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在公历年内有效,有效期为 6个月三、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初审,初审后转报市机电办或转报省机电办核准发证或转报国家机电办,获得批准后方可从事机电产品的进口。四、审核依据:1、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日期:2004年 4 月 6 日,实施日期:2004 年 7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 332 号)(2002.1.1 实施)第三节第 22-24 条;3、货
2、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第 26 号)(2005.1.1 实施)第五条;4、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监总局令2008第 7 号)(2008.5.1 实施)第十八条;5、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第 6号)(2008.5.1 实施)第三条;6、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 2004 年第 92 号)(公布日期:2004 年 12 月 17 日,实施日期:2005 年 1 月 1 日); 7、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 2004 年第 13 号)(2004 年 11 月 1 日); 8、关于
3、加强计量器具进口管理的通知(国机进综199635 号)(公布日期:1996 年 12 月 30 日,实施日期:1997 年 3 月 1 日); 9、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二一年第 38 号公告)(公布日期:2001 年 12 月 21 日,实施日期:2002 年 1 月 1 日);10、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每年公布) 五、审批条件:根据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第 6 号)第七条:进口列入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机电产品,还应当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4、财产安全的标准、强制执行标准的规定;(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大气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五)进口烟草加工机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六)进口计量器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七)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八)进口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应符合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九)进口电子游戏机产品应符合娱乐场所管
5、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十)进口音频视频复制生产设备应符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十一)符合我国参加的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的有关规定;(十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六、申报材料:(一)进口用户网上开通注册用户需提供书面材料1、登录中国国际招标网()首页,点击“进口申报注册”,在线填写“新用户注册表”,然后打印注册表(一式三份),需盖进口用户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二)进口新机电产品(属市机电办或省机电办签证商品,不需前置审批书面材料的)1、进口用户单位通过网上在线提交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下称申请表)电子数据。 (三
6、)进口机电产品(属市机电办或省机电办签证商品,需提交书面材料的)各一式两份1、申请报告(内容应说明企业概况及进口计划、本次进口的产品、金额及数量;若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说明该产品的生产年份、使用状况等情况);2、申请表(须盖进口用户单位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属委托代理进口的代理进口方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资料证书),属委托代理进口的由代理进口方提供,或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5、货物进口合同复印件,属委托代理进口的还应提供委托代理进口协议复印件;6、属投资项目、技改项目下进口设备,需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7、进口招标产品,需提供机电产品进口
7、管理部门出具的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8、进口旧机电产品需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可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产品的预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9、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投资项下的旧机电产品,需提供外资管理部门的项目批复及明确为旧设备的投资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10、加工贸易项下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需提供外商同意解除监管的的处理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外经贸主管部门同意办理设备解除监管手续的书面意见(原件及复印件),来料加工终止协议复印件;11、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需提供省无委办的意见原件(在申请表备注栏上明确核准代码并盖章);12、列入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目录的机电产品,需提供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备案证书
8、复印件;13、列入型式审查明细目录的计量器具,进口申请单位需提供外商取得的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14、按相关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四)进口由商务部签证的机电产品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1、申请报告(应详细写明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理由、进口计划、进口产品数量及金额、产品用途等;若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说明该产品的生产年份、使用状况等情况);2、申请表(须盖进口用户单位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委托代理进口的由代理进口方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资格证书),属委托代理进口的由代进口方提供,或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复印件;5、货物进口合同复印件,属委托代理
9、进口的还应提供委托代理进口协议复印件;6、进口数控机床,需提供进口数控机床技术参数表;7、进口用于销售的汽车,需提供国外制造商授权销售证明、国家工商总局备案文件、注明品牌汽车销售的营业执照复印件;8、进口用于生产配套的汽车关键件,需提供相应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9、进口光盘生产线设备,需提供新闻出版总署批复及光盘生产设备清单复印件、光盘复制经营许可证(可录光盘生产线,须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复及光盘复制生产设备清单);10、进口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需提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无线电管理局的核准意见(在申请表备注栏加盖两个部门公章的核准意见);11、进口旧机电产品需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
10、可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产品的预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2、进口旧胶印机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3、进口旧船舶需提供交通部水运证明或交通部办公厅批复复印件、旧船舶技术评定书复印件;14、按有关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材料。(五)申请更改或延期需提供的书面材料(属省机电办签证的各一式两份,属商务部签证的各一式三份)1、更改或延期申请报告(应详细作改证或延期说明);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更改申请表(进口用户单位需盖公章);3、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原件。七、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经促局窗口(南海机电办)八、审批决定机关:市机电办或省机电办或国家机电办九、审批程序:
11、(一)进口用户网上注册1、登录中国国际招标网在线申请用户注册。2、注册用户需提交书面材料到南海区机电办(设在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经促局窗口)初审及报送省机电办审核后邮寄北京招标网,开通网上申报业务。(二)、在线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并提交电子数据,部分进口产品按有关规定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进口用户需同时将有关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到南海区机电办初审,转报佛山市机电办审核后,网上转报市机电办或省机电办或商务部核准。(三)、网上核准通过后,进口用户在线打印有批准编号的申请表,盖单位公章,进口用户的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进口用户委托他人代领许可证的,需出具进口用户的委托书),到相应机电办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佛山市机电办领证地点为佛山市雅信外经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汾江中路 135 号 503 室,联系电话:83351662、83351606;广东省机电办领证地点为广东外经贸大厦,地址:广州市天河路 351 号广东省外经贸大厦四楼办事大厅十、承诺时间:即办十一、收费标准:免费十二、审批表格:无十三、年审或年检:无十四、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咨询机构: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经促局窗口电话:86297802投诉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电话电话:818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