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池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 30 号)精神,推 动我市冷 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冷链物流在惠民生、补短板和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方面的拉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 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满足社会冷链物流需求、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
2、、保障食品流通安全为目标导向,坚持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协同发展,深入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全 链 条、网 络化、严标 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 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二、工作目标到 2020 年,争取每个县(区)至少有 1 个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冷链物流项目,全市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全市冷库库容量达到 54000立方米,冷藏车达到 100 辆;引进和培育一批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生
3、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三、主要工作(一)加快冷链物流基础建设。科学规划,统筹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构建和完善全市农产品主要产地、物流枢纽节点和销售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实施一批规模适度的预冷集配中心、冷链物流园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果蔬、水产品、肉类等农产品主产区,支持供销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 ”短板;以兰海高速公路、汕昆高速公路河池段为中心,布局交通枢纽节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冷链物流通道沿线的冷链设施建设,构建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
4、道冷链物流通道;鼓励市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在城市周边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的生鲜农产品低温加工配送中心,鼓励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配备冷链设备,推广使用冷藏箱等便利化、标准化运输单元,发展城市“ 最后一公里” 低温配送。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培育冷链物流主体。依托我市区位优势,以市场为主导,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进一批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先进、专业服务能力强、具有品牌优势的冷链物流企业落户,同时逐步培育本土冷链物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与农产
5、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强基础设施、生产能力、设计研发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优化冷链流通组织,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由基础服务向增值服务延伸。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利用自有设施提供社会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 “生鲜电商+冷链宅配” 、“中央厨房 +食材冷 链配送” 等经营 模式创新,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设施,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鼓励冷链物流平台企业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与小微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深度合作,为小型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条件。(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健全
6、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果蔬、肉类、水产品、冷冻食品等易腐食品温度控制强制性标准,建立冷链物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相关记录保存时间要超过产品保质期 6 个月以上。加大各类生鲜农产品原料处理、分选加工与包装、冷却冷冻、冷库储藏、包装标识、冷藏运输、批发配送、分销零售等环节的保鲜技术和制冷保温技术标准化以及相关工程、设施设备的设计、建造、安装等标准的应用,建立健全生鲜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和质量追溯制度。探索珍珠李、红心猕猴桃、红心香柚等特色果品和特色农产品冷藏保鲜技术要求,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鼓励物流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联合制定高于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操作管理规
7、范,并积极争取转化为地方标准。积极推动冷链运输设施和技术装备标准化,加快标准化托盘、周转箱、冷藏箱等运载单元在冷链物流运输、仓储和配送流程中的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鼓励冷链物流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冷链物流产品监控、追溯系统、大数据平台、交易平台等建设,实现仓储、装卸、运输、配送等环节在线监控。建立冷链物流数据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系统,向社会提供冷冻冷藏、冷链运输、货品供销以及行业内企业诚信等信息。加强对冷链物流
8、大数据的分析利用,合理安排采购、库存、配送,拓展线上交易和线下物流终端配送增值服务。鼓励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整合产品、冷库、冷藏保温车辆等资源,实现市场需求与冷链资源高效匹配,提高冷链资源综合利用率,并逐步实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促进区域间、政企间、企业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实现“从农田到餐桌” 全过程信息化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快冷链物流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加大特色农产品、林果产品、肉类、水产品保鲜技术、加工技术的研发力度,延长贮藏保鲜期和提高产品附加值。加
9、强对延缓产品品质劣变和减少磨损的技术工艺、绿色防腐技术和产品、保鲜减震包装材料、移动式等新型分级预冷装置、多温区陈列销售设备、大容量冷却冷冻机械、节能环保多温层冷链运输工具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向国际低能耗标准看齐,引导企业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积极发展绿色冷链物流,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耗能的冷库和冷藏车,依法取缔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创新冷链物流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系统梳理冷链物流领域相关管理规定和政策法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10、服务的要求,在确保行业有序发展、市场规范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冷链物流企业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加快推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先照后证 ”和承诺制,精 简程序,优化流程, 为开办冷链物流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大冷链物流行业监管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和操作规划,加快建立健全从源头至终端的冷链物流全链条监管体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格实施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质量追溯、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制度。加强企业冷库和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冷藏设
11、施检查,加强对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和不定期抽查,督查企业严格管理,规范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国家冷藏运输车辆标配要求,强化冷链物流车辆技术监管,依法依规在年度审验等环节严把审核关口,防止不符合标准的冷链车辆进入我市冷链营运市场。探索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监管部门统一抽查、跨区域检查试点,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联合检查” 。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自治区公共信用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广西)” 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积极探索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市发展改革委
12、、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完善政策支持体系。1.保障建设用地。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冷链物流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急需建设的冷链物流项目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布局、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和指导。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冷链物流园区、专区、预冷和集配中心、冷藏运输、配送中心等项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农产品冷链物流用地可参照工业用地价格标准执行。田间地头的果蔬预冷设施(原则上占地不得超过 400 平方米),在不修建永久性建筑、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占用永久基
13、本农田的前提下,可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降低运营成本。实现价格公平。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受变电压器容量在 315 千伏安以下的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 315 千伏安(含)以上的执行一般大工业用电价格。有留存量实施条件的县(区)应积极将本地冷链物流企业纳入享受留存电量用户名单。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与发电企业协商签订直购电合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适当减免费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政策。加强对大型冷链物流中心
14、、分拨中心等配送基础设施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科学规划和设置车辆通行的标志标线,优化城市配送运输通道网络。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物价局,河池公路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减轻税费负担。落实税收优惠,冷链物流企业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对符合税法规定的,按照本年度实际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在税前摊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17 年 1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5、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本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过路过桥费、财产保险费时取得的合法有效抵扣凭证,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市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金融扶持。着力畅通冷链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冷链物流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针对制约冷链物流行业发展的突出短板,探索鼓励社会资本
16、通过社会化方式设立各类冷链物流产业发展基金参与投资建设,支持冷链物流产业发展。 (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人民银行河池中心支行、河池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动项目落地。筛选一批辐射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冷链物流项目列入自治区、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进一步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重点冷链物流项目的协调推进和跟踪落实,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益。(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推动
17、相关产业发展、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计划并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发展作为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物流专项资金及服务业发展资金,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18、支持具有公益性和带动示范作用强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人才培养。积极推动冷链物流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对接,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开展订单式、冠名式培养和定制化培训,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鼓励校企合作,推动建立冷链物流培训和实践基地,开展冷藏加工企业的机房和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职培训及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从业人员的冷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强化人才交流,鼓励引进冷链物流中高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