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2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承诺书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为做好 2015 年粮食现代物流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建设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州)粮食物流条件,现做出如下承诺:一、符合项目条件。我市(州)将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 年)关于粮食现代物流系统化、整体化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州)粮食现代物流发展实际,认真筛选项目。纳入分解计划的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四散化 ”粮食物流 发展要求,有足 够的中转流量,上下游之间紧密衔接、有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关系。二、确保投资规模。我市(州)每个项目总投资至少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 5 倍以上。三、符合管理程序。申报的项
2、目符合中央预算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3 号令)等有关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项目审核(备案)、城乡规划、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齐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符合稽查和审计等相关要求。四、保证工程质量。申报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实施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粮食立筒库设计规范、 粮食钢板仓设计2规范、 粮食物流园区总平面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五、确保建设进度。我市(州)将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办理前期手续,落实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建设,保证全部项目在 2016 年 6 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如我市(州)未能按上述承诺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5 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任务,或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我市(州)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并接受收回中央预算内投资、核减或暂停我市(州)中央投资补助等处罚。市(州)发展改革委 市(州)粮食局2015 年 6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