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之项目监理工作程序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是指工程项目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已经完成施工投标招标工作、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后,从工程项目的承建单位进场准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开始,一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竣工资料存档的全过程实施的监理。监理工作程序包括编写监理工作计划书、编写专业(或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制订监理工作方法、建立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等,其程序见图 36-3。图 36-3 监理工作程序图36-6-1 监理工作程序的制定要点制定监理工作程序有利于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有利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工作配合协调。1制定监理工作
2、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2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要按照监理工作开展的先后次序,应明确每一阶段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4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实际监理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会产生监理工作内容的增减或工作程序颠倒的现象,但无论出现何种变化都必须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 ”的基本原
3、则。36-6-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是监理预先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以督促承包单位按图施工。虽然监理单位对设计问题不承担责任,但如发现图纸中存在按图施工困难、影响工程质量以及图纸错误等问题,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应了解的基本内容是:(1)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
4、范、确定的抗震等级、防火等级、基础、结构、内外装修及机电设备设计(设备造型)等;(2)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3)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在设计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会签。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 A2 表(表 36-16)的
5、格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程序及基本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1)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的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定。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
6、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施工组织设计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4)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问题应提出修改意见,由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4监理工作是在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上完成的,如果承包单位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难以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因此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
7、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 A3 表(表 36-17)的格式。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2)分
8、包单位的业绩;(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上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成杲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 A4 表(表 36-18)的格式。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
9、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8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
10、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例会的主要人员,召会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36-6-3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是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36-6-3-1 监理规划的编制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11、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3)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36-6-3-2 监理规划的内容1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监理
12、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2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如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承包方式发生变化、建设单位的出资方式发生变化,工期和质量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当原监理规划所确定的方法、措施、程序和制度不能有效地发挥控制作用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召集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修订,按原程序报建设单位。36-6-4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
13、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36-6-4-1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由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是非常具体而又细致的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跟踪监理,即对施工项目的每一工序的操作过程进行跟踪、巡视、指导和检查;对施工项目的隐蔽工程逐项、逐件进行验收和签证;对施工项目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实测、检查(或复查) 、签证;对某些需请质量监督站进行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和单位工程竣工后进行质量评价,并写出质量评价报告。因
14、此在实际工作中,仅仅根据监理规划开展监理工作还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求根据监理规划和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设计要求,以及国家有关的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编写专业项目(或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要点) 。1编写方法在一般情况下,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要点)随着工程进展分阶段地编写,逐步完成;只要求在该专业项目(或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施工开始前完成即可;实施细则可以依次编号为之一、之二、之三,或其他的编排形式。由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千变万化,因此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要点)也不一样。对于大、中型项目,可以按分项工程编写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要点) ,如“桩基础工程” 、 “地
15、下连续墙工程” 、 “混凝土结构工程” 、 “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 、 “玻璃幕墙工程”等。对于一般中、小型工程,可以按分部工程编写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要点) ,如“地基与基础工程” 、 “主体工程” 、 “地面与楼面工程” 、 “门窗工程” 、 “装饰工程”等;其中也可以对某些特殊的或不常见的分项工程单独编写,如“钻孔灌注桩工程” ,必须全过程地进行跟踪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各个施工环节要进行签证、检查或验收,因此,就有必要编写“钻孔灌注桩工程的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要点) ”。2编写的程序和依据(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监理实施细则
16、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36-6-4-2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2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当发生工程变更、计划变更或原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方法、措施、流程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和控制作用等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总之,专业项目(或分项、分部工程)监理
17、实施细则(或监理要点)不仅具有政策性强和针对性强的特点,还具有通俗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应予重视。36-6-5 监理工作方法监理的工作方法很多,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模式;而且建设单位要求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方法也不一样,因此各监理单位的具体做法也不尽相同。在一般情况下,根据国际上的惯例和我国的具体情况,通常的方法是“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 。1严格控制监理单位以国家和地方的法令、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为依据,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严格把关,这是搞好监理工作、实现监理目标的关键。严格控制又可以分为事先控制和过程控制。事先控制是在施工之前,对工程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18、、技术措施以及工程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各种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查和确认,否则不允许工程施工;同时,还要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等进行检查(或检验) 、签证认可,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以免造成因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过程控制是在施工进行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随时对施工的操作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控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中,若发现承建单位不按图施工,或施工不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或设计文件时,一般先以口头形式向施工现场负责人提出,并要求纠正,同时在监理日记中做好记录;若承建单位整改不力或不听从劝告
19、时,监理工程师可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整改;若承建单位还是整改不力,或问题性质严重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抄报业主;由于停工涉及到延长工期和停工费用等重大问题,因此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签发停工通知时,应先报业主,由业主决策后,再通知有关方面停工。2积极参与监理单位对工程的监理,不仅要对施工操作进行监督,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产品最终的质量进行检验,而且监理工作要贯穿于施工准备、图纸会审、方案讨论和施工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在施工准备、图纸会审和方案讨论中,监理工程师们在对所承担监理项目的特点、要求比较熟悉的基础上,积极地提出有利于加快工程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
20、工程质量的建议;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人员要深入工程现场,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尽可能地使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失误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3热情服务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的一大特色和特征,也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提出的;要求监理单位不仅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建设单位做好技术服务工作;而且还要主动、热情地做好有关工程合同、进度、投资、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利用周例会(或协调会) 、月度生产会,或召开建设监理恳谈会、分部工程座谈会,或应邀参加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提出要求、帮助总结,积极配合设计单位、承建单位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疑点,协调建设单
21、位,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出现的矛盾。此外,热情服务还表现于监理人员坚守现场,积极配合施工的需要;遇到问题,尽可能及时解决,不拖拉,不推诿;对工程中的一些技术复杂问题,尽可能地给予帮助;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工程信息和建议等。36-6-6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工程项目建设不是一般的加工定制产品,与其他工业生产项目有较大的差异。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是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承包商和供货商多,投资风险大,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大;即使在正常的情况下,工程情况也随着时间在一天天地变化,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监理单位(即项目监理组)应及时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以便建设单位能及时了
22、解工程情况,并及时作出决策。36-6-6-1 工地例会和会议纪要工地例会是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工地例会是在工程开工以后,按照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时间,定期召开;一般有周(或二周)例会和月度生产会两种。工程监理中的许多信息和决定是在工地例会上产生和决定的,因此开好工地例会是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监理单位的有关监理人员和承建单位、分包商的有关人员参加,同时邀请建设单位的代表参加;在特殊情况下,可邀请与工程有关的机构、单位的代表参加。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上次例会
23、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工地例会由于定期召开,因此一般均按照一个标准的会议议程进行,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检查上次会议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交流信息;对工程中一般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意见、决定和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在工地例会上的决定同其他发出的各种指令性文件一样,具有等效作用。因此,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由于工地例会是按一个标准的会议议程召开,因此会议纪要也可以根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