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4.1 监理规划4.1.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
2、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工程项目概况;2 监理工作范围;3 监理工作内容;4 监理工作目标;5 监理工作依据;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 监理工作程序;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 监理工作制度;12 监理设施。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4.2 监理实施细则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
3、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专业工程的特点;2 监理工作的流程;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5 施工
4、阶段的监理工作5.1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5.1.1 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5.1.2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5.1.3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5.1.4 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5.1.5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5.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2.1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
5、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5.2.2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5.2.3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 A2 表的格式。5.2.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1
6、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2.5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 A3 表的格式。5.2.6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2 分包单位的业绩;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2.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
7、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 A4 表的格式。5.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
8、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5.2.9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5.2.10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5.2.11 第一次工地会议
9、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5.3 工地例会5.3.1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5.3.2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 其他有关事宜。5.3.3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回答人
10、的补充 2010-03-13 20:235.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5.4.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5.4.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5.4.3 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5.4.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5.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
11、的试验室进行考核: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5.4.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
12、合附录 A9 表的格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附录 B1 表的格式。5.4.7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5.4.8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5.4.9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 A4 表的格式。5.4.10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
13、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5.4.1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5.4.12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5.4.13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5.5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