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程序、制度与保证体系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编制(修订)依据:1、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2、深圳市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3、公司有关管理制度。2二、编制(修订)部门: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三、编制(修订)时间:2007 年 11 月 1 日四、审核人:五、审核时间:2007 年 11 月 3 日六、审批人:七、审批时间:2007 年 11 月 5 日八、施行时间:2007 年 11 月 10 日起,原公司安全监理制度同时废止。目 录一、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13二、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2三、安全监理工地例会制度3四、安全监理交底制
2、度5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7六、安全监理审查核验制度8七、安全施工旁站监理制度11八、安全监理实物检查与巡查制度13九、安全监理整改与报告制度14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5十一、安全监理资料及其归档制度16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职责18十三、安全监理程序21十四、安全施工监理保证体系224一、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1、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施工监理技能和公司安全施工监理总体水平,适应深圳建设市场的发展,建立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2、公司质安部、监理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具体安排为:(1)每年必须将各监理部所属人员全部系统地培训一次,培训时间按培训计划;(2) 、每次培训
3、为 810 学时;(3) 、每次每期培训完毕后均进行考试,以 70 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自动转入下一期继续补训,直到合格为止。3、培训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法规、规程、标准;(2) 、安全监理程序及程序履行;(3) 、安全行为监理实务;(4) 、实物安全监理实务;(5) 、发现和处置安全监理问题的技能。4、培训资料由质安部、质体办编制。5、授课由质安部、质体办、监理部有关人员担任。6、质安部保留培训记录和试卷。7、培训合格人员由公司颁发培训合格证。5二、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1、监理规划的编制由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其中必须单独辟出一章编写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范
4、围、内容、控制目标、职责、方法、措施。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2、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审核,审核完成后手书签名并加盖其注册执业印章。3、经项目总监审核签认的监理规划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经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4、安全监理细则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其基本构成内容应力求统一、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操作性。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或分项工程以及属重大危险源的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措施,其具体内容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6、安全监理细则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审批完毕,内容应符合有
5、关要求。若需分阶段编制时,应列出危险性较大工程或属重大危险源工程一览表和编制计划,在该专业工程实施前编制、审批完毕。7、安全监理细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审批并手书签名和加盖注册执业印章。6三、安全监理工地例会制度1、公司在监工程,必须实行工地例会制度。2、实行工地例会制度的时限:自第一次工地例会至工程竣工验收。3、工地例会频次:每周一次。4、工地例会时间地点及与会单位和人员:(1) 、工地例会时间: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确定下来并相对固定;(2) 、工地例会地点:无特殊情况均应在工地召开;(3) 、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还应明确与会单位及人员(一般情况应为):建设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或
6、现场代表;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5、工地例会主持人:项目总监(第一次工地例会除外) 。6、工地例会主要内容:(1) 、通报上周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在行为管理和实物监管上存在的问题;(2) 、通报上周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存在问题限期落实事项的落实情况;(3) 、提出下周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行为管理和实物监管的工作任务与管理要求;7(4) 、协调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施工问题、矛盾和困难;7、工地例会签到与会议纪要:与会单位、人员应在例会签到表上签到,项目监理机构应指定专人员做好例会记录,会后及时将记录整理成会议纪要
7、,经与会各方会签确认后由项目总监签名、盖注册章后分送与会各方并履行发文签收手续。8、安全监理工地例会与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等控制事项的工地例会可合并同时召开和合并整理会议纪要。8四、安全监理交底制度1、公司在监项目实行安全监理交底制度。2、安全监理交底由项目总监主持。3、安全监理交底时间:总包、分包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4、参加交底的责任主体及人员:(1) 、施工单位(含各阶段专业工程分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2)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3) 、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人员。5、安全交底内容:(1) 、进一步明确 在监工程涉及的现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
8、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2) 、进一步明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的安全施工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3) 、介绍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4) 、阐述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基本程序(包括审查、核验、检查、整改、暂停施工、报告) 、方法、手段和措施;(5) 、对安全施工行为和实物安全状况提出具体监管要求。(6) 、明确安全行为、实物安全状况的检查频率、管理要求、安全资料归类管理要求。96、交底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安全交底纪要,经与会项目经理、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会签、项目总监签字盖章后及时分送各方并履行签收手续。10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1、各监理部应督促所属项目监理机构在所监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监理机构所配备人员的专业分工和安全监理职责分解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落实和界定各专业责任人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2、项目总监应根据考核办法在次月 5 日前,就上月各专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全面考核。3、考核应力求真实全面反映各专业人员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力戒考核合格而当月还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出现,也就是要力戒走过场。4、考核制式表应留置施工现场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