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 则(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2)无人身死亡事故。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无重大交通事故。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6)杜绝重伤事故。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2)本细则编制依据: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2)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3)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4)监理单位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1)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
2、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建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3)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1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第 1 页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
3、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 1-1。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没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4)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5)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6)督促检查承建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
4、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1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在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第 2 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2. 1 总 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图纸负有审核责任的项目。(2)对承建单
5、位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单位行使审查权。(3)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22 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1)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2)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3)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4)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23 审 核 程 序(1)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 14 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业主单位。(2)承建单位必须在单项工程实施前 28 天内,提交按照合同规定应由承建单位自行设计(合同规定的项目)的各工程项目的图纸、文件,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审核后报
6、业主批准。(3)监理机构设计文件审核流程:1)监理办公室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进行登记后,送总监(或副总监)批阅。2)总监( 副总监) 阅批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3)工程技术部安排专人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阅记录单,提出审查结果和第 12 页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总监。4)总监( 副总监) 对工程技术部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上报业主。24 审核的主要内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1)施工详图与相应项目、部位招标图纸的差异,并进行工程量复核。(2)开挖类图纸建筑物轮廓线及转角坐标与实际地形的符合程度。(3)馄凝土结构与开挖及金结相互关系是否正确。(4)钢筋图与混凝土结构
7、图配套关系及钢筋图与钢筋材料表是否对应。(5)金结、机电图与埋件对应关系图及标识是否有误。(6)灌浆图及其他图纸细部结构图能否满足施工需要。(7)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依据。(8)结构优化的具体建议。25 其 他(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意见,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2)由业主签发的图纸,承建单位应认真研究,领会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按正常程序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如发现该设计文件图纸尚有某些遗漏、欠缺和问题,则承建单位应在收到图纸或文件后 14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机构和业主。监理机构复核后,报请业主单位批转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和补充。第 3 章
8、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31 总 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2)本细则参照 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编制。(3)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4)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2)经业主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4)业主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 (5)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
9、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单位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材料和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6)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凡因承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3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
10、(1)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第 14 页(2) 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机构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3)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 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33 工程验收的程序(1)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
11、的基础,承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2)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施工承建单位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机构或业主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3)承建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质量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
12、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签证资料等。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4)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5)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 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承建单位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34 工序
13、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1)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对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序、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验收办法”执行。对于施工过程相对简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第 4 章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41 总 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2)
14、本细则编写的依据:1)国家和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3)工程施工合同。(3)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4)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5)监理信息的工程编目划分,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日报业主审定。42 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421 业主信息(1)由业主单
15、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 、“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他文函,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复函等。422 设计信息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代) 通知等文件。423 施工信息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第 22 页(1) 施工合同管理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函(报告)等。(2)施工质量信息。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
16、位测量、试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资料、中间产品检测试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检” 资料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施工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424 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1)综合管理类信息。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2)组织协调类。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3)质量
17、控制类。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试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4)综合记录报告类。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5)验收总结类。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监理报告。(6)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43 信息流通程序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有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信息流通程序见图 41。44 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1
18、)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第 5 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51 总 则(1)本细则编制依据为:1)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2)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有关测量规范。(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工作。5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 图 51)。(2)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3)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4)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5)承建单位编报的测量
19、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述。2)执行规范及依据。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测方案。第 26 页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7)竣工资料编制。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6)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7)承建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技术措施实施各项测量任务,对各类资料上报时限作如下规定,见表 51。以上测量成果报送均需填写测量成果报审表,经承建单位测量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查。(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
20、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对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9)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 53 控 制 测 量(1)工程的首级控制基准点一般由业主单位向承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机构报告,如有异议,由监理机构转报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单位才能启用该成果。(2)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并应在施测前 7 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该成果必须经监理机构批准后
21、才能正式启用。(3)承建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控制点,一经发现有位移或破坏,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或重建。若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承建单位应提出申请,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第 6 章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61 总 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产检测试验工作。(2)本细则编制依据:1)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2)SDl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3)DLT50551996水工混凝土掺粉煤灰混凝土技术规范。4)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5)JGJ6389混凝
22、土拌和用水标准。6)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7)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GDJl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9)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10)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11)JGJ2385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12)设计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3)承建单位对本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试验工作由承建单位的工地实验室自行完成;监理机构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行的抽样检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完成,按照规范要求数量的 1020独立抽检。(4)承建单位应于工程开工前,提交一份满足
23、工程需要的完整的现场试验室设置计划报监理机构和业主单位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实验室资质、试验设备及检定情况、试验项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5)凡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 业主供应的除外),承建单位应在采购前将拟选生产厂家和产品的有关资料报送监理机构,经审批后方可采购。(6)承建单位对原材料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按检测内容和检测频率及时第 30 页取样送交实验室检测,并将梭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试验结果以月报形式报送监理审核。(7)本细则未尽部分参照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有关规程、规范。 62 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1)建立进场原材料质量报批和监理认证制度,其流程见图 61。(2
24、)承建单位应按进场材料报验单填报,并附上厂家质量证明、出厂检验单和试验室抽检试验报告(水泥按 3 天强度报批)报送监理,经监理认证并核定该批材料的审批号后返回一份,承建单位在收件后方准出库,并要求在发料凭证上注明审批号,以便监理验收及质量跟踪。1)水泥。a运到工地的每批水泥都应附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建单位按每 400t 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为一批进行抽检(不足也为一批),样品重量不应少于 14kg,并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 3 个月。b水泥检测内容应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水化热(中、低热水泥 ),必要时应增做:比重、细度、含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等项目的检测。c. 监
25、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2)粉煤灰。a. 每批粉煤灰都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建单位应按同品种的粉煤灰每 200t 为一批(不足 200t 也作为一批)进行取样检验,样品重量 10 15kg 左右,分成二等分: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需密封保存半年。 b粉煤灰检测内容包括: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三氧化硫,必要时应增做比重、容重、含碱量等项目检测。c.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3)外加剂。第 7 章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71 总 则(1)本细则编制依据:1)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
26、规范 。2)SDJ2128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3)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4)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5)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6)SLl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7)SDJ24918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试行)。8)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9)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岩石基础工程的验收。(3)本细则所指的基础验收系指有关项目工程基础岩面覆盖前的基础交面验收。(4)基础验收应在基础岩面有关问题已进行全面处理,具
27、备基础验收条件,并经承建单位“三检”合格的基础上申请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设计、地质和施工四方进行。(5)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基础验收程序见图 71。72 基础验收准备(1)基础验收前的岩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础按设计要求开挖完成后,对揭露的地质缺陷和存在的施工缺陷处理存在疑问需其他各方确定处理措施时,可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要求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其处理方案。第 35 页2)基础岩面( 地基、边坡) 的陡坡及反坡处理需符合设计要求。3)开挖面突出的岩体应修成平滑状,边坡、马道及平台部位的危岩应及时进行清理,以保证下道工序施工的安全。4)对基础岩面(包括水平建基面和边坡)上,若出露光
28、滑、平直的结构面,应予以凿毛处理。结构面上的泥土、锈斑、钙膜、破碎和松动的岩块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岩体等均必须清除或处理。5)基础开挖后其表面因爆破松动、表面呈薄片、尖角状的岩石、炮坑、炮窝松裂或经锤击发出空、哑声的松动岩块,应采用人工挖除、撬除或凿除。6)因层面、断层、裂隙等延伸切割造成的不稳定岩块,经确定不做锚固处理时,应予以清除。7)基础的整修及处理不得造成岩体的进一步破坏或损伤。第 8 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1 总 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土石方明挖工程项目:如采石场、土料场开挖等可参照使用。(2)本细则编制依据:1)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