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嘉 禾 名 邸 1#-14#楼临时用电监理细则编 制 人: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2上海市高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目 录、工程概况、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范围、临时用电监理依据、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目标、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安全保证、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监理人员安全守则、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要求、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检查方法、 频率和措施(一)施工准备阶段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二)施工过程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三)临时用电具体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检查记录表式3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嘉禾名邸 1#-
2、14#楼1.2 工程地点:东至乐都支路,南至北龙潭苑,西至香家弄,北至桃园坊1.3 建设单位:上海天威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4 设计单位:上海名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5 监理单位:上海高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6 施工单位:浙江振达建设有限公司 本工程计划 2010 年 3 月开工,2011 年 8 月竣工。1#14#楼,其中1#、3#、5#、7#、8#、9#为 6 层砖混结构,2#、4#为 12 层框架结构,6#为 11 层框架结构,10#、11#为 2 层框架结构,12#、13#分别为一层垃圾房、门卫,14#为地下车库。本工程用地面积 25506.9m2 ,建筑占地面积 5406.91m2
3、,建筑面积 43265.88m2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三、临时用电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规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6、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等。四、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目标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临时用电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五、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
4、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路电压 1KV 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4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路电压 1KV 以下 1-10KV 3KV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3、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2m。4、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
5、小于0.5m。5、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7、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8、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9、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
6、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10、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11、电力为 400/200V 的自备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12、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13、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14、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15、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16、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17、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 2m 高度
7、至地下 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18、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5m。19、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 (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20、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1、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22、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
8、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5流应不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23、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2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1)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25、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26、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 30m 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27、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28、外用
9、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29、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30、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 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31、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32、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4m 行装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2)在潮
10、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地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33、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34、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六、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安全保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临时用电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在涉及施工用电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建筑具体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七、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1 代表
11、法人在施工临时用电中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临时用电安全控制情况,对临时用电监理负全面领导责任。1.2 领导并组织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审批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3 全面监督临时用电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临时用电中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临时用电安全控制情况,对临时用电监理负直接领导责任。2.2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并组织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审批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3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全面监督临时用电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63、安全监理人员3.1 贯彻和执行
12、国家和上级的安全方针、政策、负责临时用电中安全监理业务的技术领导工作。3.2 负责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3 组织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3.4 参加临时用电特大、重大伤亡之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客观公正的分析原因,督促施工方制定出防范措施。3.5 认真执行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生产规定、监督施工方是否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3.6 对临时用电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 经常检查、随时督促并纠正作业违章。3.7 现场发现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督促施工方立即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八、监理人员安全守则1、认真学习国家
13、、地方和行业现行临时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标准,掌握临时用电施工程序和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2、 掌握临时用电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知识。3、 进入临时用电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4、 严禁赤脚和穿高跟鞋、拖鞋进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登高。5、 要注意临时用电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对临时用电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方指出并督促整改。6、 凡监理需验收的临时用电项目,在安全措施未落实前,有权不予验收,并给于指正。九、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要求9.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开展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理
14、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备案。9.2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临时用电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在临时用电前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监理细则应明确临时用电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点及其控制要点,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9.3 在临时用电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
15、学习和交流制度。9.4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方案,并收集与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交底记录” ,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9.5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监理日记中填写,记录每天开展的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交底注意事项(包括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状况、7处理意见等内容) 。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日记。9.6 监理项目部应与监理工作月报同步编制“临
16、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作为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月报的附件报建设单位。9.7 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临时用电施工准备阶段、临时用电前,编制“临时用电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 ,临时用电施工安全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检查要求。临时用电施工安全风险点的确定可参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示例表”的内容确定。9.8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每周至少一次对临时用电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并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际情况对照相关监控要求逐项填写“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 。相关的监理监控要点应参照安全监理工程师日
17、常巡视监控要点的规定执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应作为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依据之一。9.9 项目总监应每月组织举行一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现场会议(可与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 ,会议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9.10 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临时用电安全
18、事故隐患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规定整改期限。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可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 。9.11 出现临时用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
19、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政府部门。9.12 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9.13 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监理公司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项目总监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在 12 小时内公司报告工程事故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简要经过、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监理所做的相关工作等。监理项目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十、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一)施工准备阶段
20、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81、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审批。2、审查施工单位的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资质。3、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检查各分包企业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生产制度。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应急抢险方案。6、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临时用电的有关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7、施工前前安全员应陪同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开工。(二)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有关施工临时用电
21、方面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对施工工程中的临时用电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安全监督部门报告。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临时用电安全自查,参加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检查。4、复核施工承包单位用电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5、安全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三)
22、临时用电具体安全监理控制措施(1)外电防护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地下电缆。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屏护措施,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规定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2、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规范规定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 1kV 以下 110kv 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4m
23、 6m 8m这里面主要考虑了两个因素: 一是必要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高压线路,由于周围存在的强电场的电感应所致,使附近的导体产生电感应,附近的空气也在电场中被极化,而且电压等级越高电极化就越强,所以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随电压等级增加,安全距离也相应加大。 二是安全操作距离。考虑到施工现场属动态管理,不像建成后的建筑物与线路距离为静态。施工现场作业过程,特别像搭设脚手架,一般立杆、大横杆钢管长 6.5m,如果距离太小,操作中的安全无法保障,所以这里的“安全距离”在施工现场就变成“安全操作距离”了,除了必要的安全距离外,还要考虑作业条件的因素,所以距离又加大了。93、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
24、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a.在施工现场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性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线路一般不小于 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 。防护架距作业区较近时,应用硬质绝缘材料封严,防止脚手管、钢筋等误穿越触电。b.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的作业半径范围内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搭设成门型,其顶部可用 5m 厚木板或相当 5cm 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为警示起重机作业,可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有彩泡(或红色灯泡) ,其电源电压应为36v。(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体上的触
25、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1.接地及其作用 工作接地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 4。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 保护接地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 4。有了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保护接零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
26、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重复接地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 (始端、中间、末端) 。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2.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比较在低压电网已作了工作接地时,应采用保护接零,不应采用保护接地。因为用电设备发生碰壳故障时,第一,采用保护接地时,故障点电流太小,对 1.5kW 以上的动力设备不能使熔断器快速
27、熔断,设备外壳将长时间有 110V 的危险电压;而保护接零能获取大的短路电流,保证熔断器快速熔断,避免触电事故。第二,每台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其阻值达 4,也是需要一定数量的钢材打入地下费工费材料;而采用保护接零敷设的零线可以多次周转使用,从经济上也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在同一个电网内,不允许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外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这样是相当危险的,如果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电。2. 关于“TT”与“TN”符号的含义10TN-C保护零线 PE 与工作零线 N 合一的系统, (三相四线) 。TN-S保护零线 PE 与工作零线 N 分
28、开的系统, (三相五线) 。3.应采用 TN-S,不要采用 TN-C规范规定,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 。因为 TN-C 有缺陷:如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带电;零线断线时,单相设备的工作电流会导致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对于接装漏电保护器带来困难等。而 TN-S 由于有专用保护零线,正常工作时不通过工作电流;三相不平衡也不会使保护零线带电;由于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可以顺利接装漏电保护器等。由于 TN-S 具有的优点,克服了 TN-C 的缺陷,从而给施工用电提高了本质安全。4.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在采用了 TN
29、-S 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处引出,或由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 (工作零线 N 与保护零线 PE) ,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 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3)配电箱、开关箱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
30、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1.关于“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同时要求,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2.关于加装漏电保护器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虽然改 TN-C 为 TN-S 后,提高了供电安全,但由于仍然存在着保护灵敏度有限问题,对于大容量设备的碰壳故障不能迅速切断保险,对于较小电流的漏电故障又不能切断保险,而这种漏电电流对作业人员仍然有触电的危险,所以还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在加装漏电保护器时,不得拆除原有的保护接零(接地)措施。3.关于漏电保护器的主要参数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当漏电电流达到此值时,保护器动作。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指从达到漏电动作电流时起,到电路切断为止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