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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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2008-5-22 14:18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纠错】1、施工监理的基本职责监理基本职责是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监理,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协调、激励等手段,促使承包合同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最终完成工程项目。1.1计划工作(1)制定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包括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及其它工作计划等;(2)制定监理工作计划;(3)审核批准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主要材料计划和用款计划。1.2组织工作(1)根据本“办法” 的规定,落实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及协作关系;(2)工程施工过程中,就合同执行的有关问题组织承包人召开工地会议;(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组织各种质量检验工作,

2、工程交工时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工作;(4)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数量及时组织核实工作并进行确认;(5)对重大设计变更和重大技术问题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专题讨论。1.3监理控制(1)督促承包人及时提交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季度计划,进行审阅并签认;(2)对承包人的施工详图设计(包括临时工程设计和永久工程设计)进行审查;(3)对承包人的分包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对指定分包人进行监督和管理;(4)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当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监督承包人及时增加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当承包人的进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称职时,及时监督进行更换;(5)对承包人施工放线的准确性及时进行监督和

3、检查;(6)对承包人到场的材料或设备及时进行检验,必要时在制造场所或运输 途中进行检查,以监督其达到质量要求;(7)对承包人的施工进行现场跟踪,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验以监督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8)监督承包人及时办理履约担保、工程保险等手续;(9)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和监督,并及时开具计量证书;(10)对承包人应获得的支付款进行监督和控制;(11)对承包人应获得的施工索赔、延期的合法权益进行监督;(12)对工程的交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对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承包人及时无偿返工,缺陷责任期满后向承包人开具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4、(13)对监理的工作质量进行内部分级监督,即在监理组织机构中实行分级监理制度,上一级监理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下级监理人员的工作,以保证监理执法的准确性。1.4 监理协调(1)协调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在施工过程中,包括由监理协调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有效地解决合同纠纷,避免双方直接冲突,保证合同的正常性;(2)协助业主协调施工单位与地方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施工用的地方性材料,这些材料的运输可能和地方发生分歧,施工可能对地方产生干扰以及影响当地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为使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员应协助业主协调其中的矛盾,使施工尽量少受影响;(3)协调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

5、系,施工过程中,不同合同段具有相对独立性,施工期间难免互相产生施工干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协调,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防止施工受到影响;(4)协调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尽管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监理人员要使监理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得到承包人贯彻执行,和承包人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是很重要的,所以监理工作中应积极协调好双方的关系;(5)协调监理组织内部的工作关系;(6)协调设计与施工的关系。1.5 质量监理职责(1)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桩;(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

6、用;(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施工;(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施工单位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5) 按施工进度跟班检查(包括旁站巡视) ;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一定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6)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和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使用;(7)协助业

7、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提供的施工条件。1.6 进度监理职责(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季度计划;(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做出相应的决定。1.7费用监理职责(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

8、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数量和费用;(2)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3)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颁发的法律、法令、法规,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或影响工程费用任何事项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经合理计算确定新的合同单价或按调整幅度予以支付。1.8 合同管理职责(1)参加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工地例会,有权参加承包人为施工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9、,监理工程师可以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做出变更的决定,并下达变更令。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重大工程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核批;(3)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按规定权限审批;(4)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人的工程的类型、数量,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5)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2、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职责2.1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根据所承担的施工

10、监理任务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监理规章制度、监理办法和各种监理程序,并检查这些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及时发出有关指示;(2)审查与处理各种报告和文件(包括重要的变更设计、索赔、延期及支付凭证及重大技术问题等) ;(3)准时提交监理月报;(4)领导、帮助与检查各级监理工作,抽验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试验记录和计量支付;(5)负责监理人员的培训;(6)负责召开重要技术与合同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并就重大问题做出决定;(7)参加合同段的工地会议和有关施工监理活动;(8)掌握工程动态,汇总各合同段监理业务报表,及时呈报业主,并归档;(9)负责对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的含糊、异议提出解释或修正;(10)审查与任命

11、各级监理人员;(11)组织全线监理网络,协调各级监理的工作;(12)参与设计文件会审与招标工作;(13)审批工程分包;(14)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规划或计划;(15)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16)主持召开驻地办监理范围内的常规工地会议;(17)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对施工图中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提出报告,上报业主;(18)初步批准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并报业主批准;(19)联合各驻地办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20)检查各驻地办的平行试验、抽检试验、检测工作,并组建中心试验室;(21)参与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

12、验,报业主批准;(22)参与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报业主核准;(23)参与审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或工艺,报业主核准;(24)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报业主核准;(2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和修正计划,并转呈业主核准;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26)检查驻地办的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工序检查和验收等活动,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监理质量;(27)审查承包人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履行安全管理的职

13、责;(28)报业主核准后,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29)会同驻地办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30)报业主核准后,发布工程暂停(复工)指令;(31)对驻地办的工程计量资料进行检查核实;(32)审查中期支付证书,报业主核准;(3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延期或费用索赔,报业主核准;(34)协助业主监督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及劳动安全。(3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36)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其它工程变更进行审核,并报业主核准;(37)编制总监办的

14、工作月、季、年报;(38)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会同驻地办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初验;(39)签发交工证书 ;(40)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41)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2 工程部(1)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施工方案,审查承包人机械设备、人员进场是否与投标书一致;(2)负责解释、修正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中重要的遗漏、错误与含糊不清的问题;(3)负责解决施工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处理工程质量事故;(4)审查与处理工程技术变更、指导、帮助驻地办搞好一般工程变更;(5)协助驻地办督促承包人建立与健全质量管理体系;(6)抽检工程质量,掌握全线的工程

15、质量动态;(7)协助合同部处理工程索赔;(8)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工程质量、技术性变更等内容;(9)会同合同部审查工程分包,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提出建议;(10)协助驻地办组织单项工程竣工检验;(11)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交给的其他工作。2.3 合同部(1)协同驻地办审查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机构设备、材料人员进场情况,并检查和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配合驻地办定期召开计划协调会议;(2)会同工程部、驻地办核对单项工程的数量,对有较大变动的工程数量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解释并修正合同文件中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的问题,主持解决合同争端;(4)审核驻地办报送的支付报表及原始凭证,审核中期支付

16、证书、最终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5)按期提交需报业主及有关单位的各种报表和监理报告等资料;(6)组织对延期与索赔的调查核实,并根据合同条款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提出处理意见;(7)指导驻地办确定变更工程的支付单价及合同性或政策性的调价;(8)组织全体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9)提供有关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方面的表格及证书,并指导驻地办具体实施;(10)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施工进度、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情况;(11)协同工程部审查工程分包;(12)承办总监或总监代表布置的其他工作。2.4 中心试验室(1)协助驻地办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

17、和设备以及人员构成,并检查承包人的仪器标定情况;(2)对承包人所作的控制指标试验进行核实或复核性试验,这类试验包括各类土、各类稳定土及稳定集料的最大干容重、强度及配合比,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等等;(3)承担各合同段监理工程师送交的或提出的抽样试验;(4)承担工程部提交的抽样检查试验及定期施工质量检查试验;(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试验标准与规程;(6)结合工程特点向各合同段发布补充、修改试验标准与规程,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7)编制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8)指导检查各驻地试验工作,抽检试验记录;(9)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

18、的试验工作;(10)定期主持召开各级试验工程师和承包人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11)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布置的有关工作。2.5 行政文秘部(1)负责各种文件汇编、出版、翻译、归档和发送;(2)负责各级监理组织和监理人员的纪律监察;(3)负责行政管理,后勤管理工作;(4)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5)负责有关部室的各种报告、报表、文函的打印整理;(6)指导和检查驻地办的行政文秘工作;(7)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布置的有关工作。2.6 总监办人员的职责2.6.1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总监副代表(1)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主持本项目的日常监理工作;(2)统一负责和领导本项目的监理工作;(3)根据需要组

19、建各级监理机构,任免各部室、各合同段驻地办负责人,并授权。明确各部室、驻地办的职责范围;(4)负责监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5)行使对整个监理工作的最终认证与否决权;(6)审批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分包商;(7)组织阶段性总结和经验交流,调整各级监理机构的分工和职责;(8)制定与掌握对全体监理人员的奖惩;(9)总监副代表按总监的授权协助总监工作,总监不在时,代行总监职责。2.6.2 工程部主任的职责(1)受总监或总监代表的领导;(2)全面负责和领导工程部的工作;(3)负责对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配置,总体施工方案和主要施工工艺进行审核,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提出审核意见;(

20、4)组织对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5)负责解释、修正、补充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遗漏、错误与含糊不清的地方,负责审批承包人所提出的施工技术规范;(6)编写监理报告中的工程质量和技术性变更部分;(7)组织工程质量联检和抽检工作;(8)组织对工程分包的评审,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提出评审意见;(9)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布置的其他工作。2.6.3 合同部主任的职责(1)受总监或总监代表的领导;(2)全面负责和领导合同部的工作;(3)监督、检查、并指导各驻地办的合同管理、计划统计和计量支付工作;(4)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补充,办理合同纠纷的调查分析,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提供处理建议;(5)审查计

21、量支付报表,审查办理单价变更、索赔、罚金与违约清偿;(6)负责编订有关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方面的表格及证书,并指导驻地办合同工程师具体实施;(7)参与审查工程分包;(8)监督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总监代表;(9)编写监理报告中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索赔、单价变更及违约清偿等部分;(10)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交付的其他工作。2.6.4 中心试验室主任的职责(1)受总监或总监代表的领导;(2)全面负责和领导中心试验室的各项工作;(3)配合驻地工程师监督、检查、指导各合同段的检测、试验工作,对检测、试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4)负责对承包人所提供的试验室,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及人员检查验收;(

22、5)负责建立健全检测、试验规程和制度,编制检测、试验表格;(6)配合驻地工程师检查、认证工地试验室及承包人的检测、试验是否合格,检查测试仪器设备是否经过认证部门标定或检定,审查承包人的检测试验频率和测试结果,对其检测、试验结果行使最终认证与否决权;(7)对已竣工单项工程做出检测评定;(8)检查承包人主要材料来源;(9)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测试资料、原始记录和报表;(10)配合工程部对工程事故进行调查分析;(11)组织阶段性检查和经验交流,负责检测、试验程序、图表的修改和完善;(12)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及工程部制定或委派的各项工作。2.6.5 行政文秘部主任的职责(1)受总监或总监代表

23、的领导;(2)全面负责和领导行政文秘部的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驻地办的行政文秘工作;(4)负责各级监理人员的纪律监察;(5)负责行政、人事、财务、后勤的领导工作;(6)协助其他部室工作,并为总监办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和服务;(7)负责外文翻译及外事接待(有外监时) ;(8)完成总监代表交付的其他工作。2.6.6 工程部专业(项目)工程师的职责(1)受工程部主任的领导;(2)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和质量监理工作;(3)检查、指导各驻地办本项目工程师的工作,组织本项目质量抽检;(4)审查承包商在本项目中投入的设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及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提出审查意见;(5)审查本项目工程变更

24、及材料代换;(6)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检验做出认证或否决;(7)负责编制本项目的监理程序和细则;(8)参与本项目重大技术变更审查;(9)全面负责辖段内的测量工作并检查指导各驻地办和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检查、审核各种测量成果;(10)协助其他项目工程师工作;(11)完成工程部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2.6.7 合同部计划统计工程师的职责(1)受合同部主任的领导;(2)审批各合同段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并编制全线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审批各合同段主要工程项目施工计划;(3)检查、指导各驻地办计划统计工程师的工作;(4)监督各合同段总体进度计划和各主要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5)负责计划统计图表的制定、修改、补充和完善;(6)编报统计报表。2.6.8 合同部计量支付工程师的职责(1)受合同部主任的领导;(2)审查核实各合同段的中期支付报表;(3)复核竣工报表和最终报表;(4)检查各合同段的计量支付工作;(5)参与单价变更的审核工作;(6)编制业务报表。2.6.9 合同部合同管理工程师的职责(1)受合同部主任的领导;(2)负责合同条款的补充、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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