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 1) ,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 2) ,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 、黄(一般风险) 、橙(较高风险) 、红(高风险) 、紫(传染病) ”,并用 5 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 “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
2、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 、 “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
3、“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 ,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 、 “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
4、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由上级医疗机构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7.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8.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请求上级危重孕产
5、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参与救治。 8.加强业务水平培训,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能力。建立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程序与规范。每季度开展不少于 1 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 1 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9.院内产科管理办公室要落实职责任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机制,建立多学科急救小组。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 1 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