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体会与思考 发表日期:2007 年 8 月 31 日 作者:-町店镇人大主席 王轩亮 【编辑录入:cocolee】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人大主席一名、可设立也可不设立副主席,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大行施职权也只能通过代表大会来实现,属于合议制度,没有长设职权机构,这就决定了乡镇人大主席是没有单独行使职权的工作机制。因此,要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关键要增强“五个” 意 识,处理好“四个”关系,把握“ 三个” 重点。增强“五个”意识,切实履行好人大主席职责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基层一级,是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乡镇人大
2、能否成为权威的基层国家权力机构,成为胜任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构,成为人民充分信赖的代表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人大主席思想是否清醒,业务工作是否胜任。因为人大主席属于乡镇国家权力机构的领导者,是主席团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作的主持者。在乡镇政权的活动中,代表国家权力机关联系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未尽事宜和人大工作的其他事宜。人大主席要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职权范围,必须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团结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履行职责,开拓进取。 一要增强职责意识。增强职责意识,就是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还要对法律负责。乡镇人
3、大的职责和任务,法律上已作了规定,既具体又不明了,主要是人大主席的职责和任务难以把握。我的体会认为,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一定要牢记宗旨,淡泊名利,树立起做好人大工作的自信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具体地讲,就是在思想上既要破除“船到码头车 到站” 的“到站论”,破除“ 多栽花,少栽刺”的 “留路论”,破除“墨守成规、不思 进取” 的“安逸论”,又要彻底消除“我” 主沉浮的主体 观念。只有 树立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的职责意识,为民办事不计荣辱,不计利禄,不计得失,不怕冷落的良好心态,一切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去开展人大工作,才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的出发点、立足点
4、和归宿,才能避免走过场、搞形式,才有可能使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取得成效,也才能被社会和人民认可你。 二要增强中心意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职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党委的工作重点就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只有使人大工作与党委的工作重点同步合拍,才能较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所以乡镇人大工作不能脱离党委这一中心。要服从服务于中心,处处体现中心,保证中心,完成中心。这就要求乡镇人大主席,要不断强化中心意识,围绕经济建设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把人大工作纳入到经济建设轨道;把发展和稳定作为人大工作的中心,重点检查督促有关法律、法规和人代会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审议政府
5、有关经济发展的汇报,认真组织好代表的调查、视察活动,提出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意见,推动政府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增强监督意识。监督政府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既有监督的一面,又有支持的一面,监督与支持并不矛盾。监督应当是积极的,并不是唱对台戏。通过对乡镇政府工作的监督,来促进政府贯彻执行宪法、法律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改进工作,减少和避免失误,以引导保障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乡镇政府工作的监督,不能什么都抓,要突出重点,抓到点子上。要做到这一点,就要组织代表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参与本地重大经济活动,全面了解政府各方面工作。在监督中要善于发现问题
6、,并建议其加以解决,更好地促进工作。对出现的问题,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该提出的要提,该指出的要指出,真正发挥人大的监督主体作用。同时要把依法监督同工作督查紧密结合,既为政府把好依法行政关,又为政府顺利的施行政令做好支持,并要教育代表积极带头参与、自觉执行政府的正确政令。坚决不做只讲话不干事的代表、只挑刺不执行的代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和代表的整体素质,克服“不管用 ”、“无所谓”的消极思想,自 觉参与到监督中去,做到对看准的问题要监督到底,对正确的事情要支持到底,才能抓出成效。 四要增强法律意识。人大各项工作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从事各项工作的依据,只有坚持依法办事,才能行
7、使好人大的各项职权。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首先就应该带头学好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学法不但要自己学,还要组织代表学,学得深一些,掌握得好一些,运用得灵活一些,以适应乡镇人大工作需要。其次,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人大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在各个环节,都要以依法办事为准则,这与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不同,不能个人拍板,不能直接处理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项,所以必须通过法律的作用行施建议和监督。 五要
8、增强团结意识。党委、人大、政府都要为本地区的社会发展,人民富裕献计献策,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同唱一首歌,同演一台戏,要加强团结,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是干好事业、开创工作局面的前提和基础。要搞好团结,一要靠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行动。要坚持按制度办事,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班子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执行会议决议思想不一致,行动不同向,那就是很不正常的。二要讲人品。人与人之间要真诚,对人对事坦诚相待,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凡事多通气、多协调、多理解、多支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三要靠感情。感人心者莫先乎于情。大家在一起工作,政治上要讲同志情,工作上要
9、讲同舟情,生活上要讲手足情,相互依存,风雨同舟,荣辱与共。要能容人、容言、容事。一句话,允许别人对不起自己,但不能允许自己对不起别人。班子一班人要坚持从大局出发,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志存高远,淡泊名利,低调做人。同志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谅解,取长补短,群策群力,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就是要求人大主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在自己的工作中,深刻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握精神实质,
10、努力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要始终围绕党委的部署开展工作,在决定重大事项、行使监督等法定职权的过程中,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对涉及全面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争取党委领导的支持。要注意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履职有机地统一起来,充分认识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一致性。做到事先请示、事中对照、事后汇报。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 二是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对于乡镇人大主席,法律没有赋予对乡镇政府的监督权,但对政府工作,可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评议,提
11、出意见、建议,督促纠正。为此,乡镇人大主席要认识监督与建议的内在联系。建议政府领导成员学法、守法、执法,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同时,更要善于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监督又支持,既督办又帮办,真诚地帮助政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把监督的立足点放到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促进上,形成政府接受监督自觉、主动,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积极、坚决,政府离不开人大的支持和把关。要把人大工作当作党委和人民、政府和人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只有这样,才能使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工作关系协调、融洽,相互配合,使人大的监督实现规范化、正常化,从而推进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乡镇人大的威望。 三是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乡
12、镇人大主席首先是人大代表。其法律地位,各项权利与代表是平等的,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只是义务比代表多,即联系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服务。因此,人大主席的位置,不是凌驾于代表之上,不是光指挥,发号施令,而是为代表执行职务服务。因此,乡镇人大主席要认真制定好各项工作制度,拟定代表活动计划,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以及评议政府工作,督促政府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代表向本选区传达好本级和上级人代会精神,贯彻好本级和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把代表作为上级政策、决定下达,人民意愿上传的传动带。 四是处理好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之间不是领导与
13、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指导关系和联系关系。为此,乡镇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之间要加强联系,加强沟通。同时,乡镇人大主席要克服和改变畏难情绪和消极等待思想,积极、依法、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依靠人大代表的力量,开展好人大工作。 把握“三个”重点,把代表培养成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一、乡镇人大的主要精力应当放在想大事、议大事、督促政府抓好大事上。乡镇人大虽然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但它不仅仅是代表群众说说话、办办事的机构,而应着眼全局,主动地、经常地掌握和了解本乡镇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全面情况,主动想大事、议大事。不仅为本级党委决定重大问题提供参谋,献计献策,而且要监督和支持本级政府认真抓好大
14、事,尤其是机构改革后,乡镇一级的行政权力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工作视野和工作思路应当放得更开一些。由于乡镇政府的工作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工作,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十分繁重,因此,在乡镇更应该注重发挥人大的作用,把调查研究本乡镇带倾向性、长远性、全局性重大问题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这样,既有利于政府集中精力抓好重大事项的实施,又有利于通过乡镇人大把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变为全乡镇群众的共同奋斗目标,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乡镇人大要善于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农村工作千头万绪,面广量大。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一些
15、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 、“难点”问题日益成为群众议论的中心。比如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民增收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怎样兴办实事的问题,加强小集镇建设与投入不足问题等等,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热点” 、“难点 ”问题,乡镇人大就要适时地组织人大代表围绕某个方面的专题进行视察、调查、评议,既要向代表们讲清产生这些问题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又要向代表们说明处理这些矛盾的主观和客观的困难,更要向代表们提出解决这些矛盾的措施和办法,并且通过他们再向广大的群众进行宣传解释。从而使政府与代表、代表与选民达成共识,上下一致,既不怨天忧人,畏难而退,束手无策;又要面对现实,知难而进,务实工作,从而使一个地区的各项工作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乡镇人大要注重加强代表整体素质提高的培训。乡镇人大要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工作,使农村中的人大代表增强市场观念,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要根据代表的职业、特长、所处环境,因人制宜,帮助他们选准致富项目,无偿地为代表提供经济信息和科技信息服务,着力把农村中的人大代表培养成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使每个代表都能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中,带头实践“三个代表” ,充分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以及小康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大力开展代表联系“ 三 户” 活 动,即联 系新项目开发户、科技示范 户、贫困户。真正使人大代表成为致富带头人,进而带领群众致富,为振兴地方经济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