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学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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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101 學年度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填寫考生基本資料並列印繳費單及上網登錄報名表網址:http:/203.71.53.11/exam/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101 學年度一貫制暨大學部學系招生委員會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21 日第 1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一貫制暨大學部學系招生委員會 製地址:72045 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 號網址:http:/acad.tnnua.edu.tw/招生專線電話:06-6930100 轉 12111214 國樂系辦電話:06-6930100 轉 2071 或 2072 1國立臺南藝術大學101 學年度音樂

2、學院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入學考試重要日程表項目 日期登錄填寫考生基本資料並列印繳費單時間:100 年 12 月26 日 (一)上午 9 時至 101 年 1 月 16 日( 一)下午 15 時止(逾填寫生基本資料並列印繳費單時間,即無法完成報名手續)。請至本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網址 http:/203.71.53.11/exam/,填寫考生基本資料並列印初試報名費繳費單,再持繳費單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或 臺灣銀行臨櫃繳費。繳交初試報名費截止時間繳費截止時間:101 年 1 月 16 日(一)下午 15 時止上網登錄報名表時間100 年 12 月 26 日(一)至 101 年 1 月

3、 16 日(一)下午 17 時止(繳費完成 1 小時後,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詳細資料,列印報名表件及報名信封封面)報名表件截止收件日備齊相關資料,並於 101 年 1 月 16 日(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郵寄至本校一貫制暨大學部學系招生委員會 收寄發准考證及初試入場及報到時間表 預定 101 年 2 月 3 日(五)前初試術科(演奏) 101 年 2 月 24 日(五)公告通過初試術科名單 預定 101 年 2 月 24 日(五)下午 19 時前公告複試術科及複試筆試入場及報到時間表 預定 101 年 2 月 24 日(五)下午 19 時前繳交複試報名費截止時間通過初試考生,請

4、依規定於 101 年 2 月 25 日(六)上午8 時 -12 時 20 分至【複試術科考生報到處】 ,現場繳交複試報名費。複試術科(演奏) 101 年 2 月 25 日(六)至 101 年 2 月 26 日(日)複試術科筆試(基礎樂理及聽寫) 101 年 2 月 25 日(六)中午 12 時 30 分至 13 時 40 分寄發初試術科(演奏)成績單 101 年 3 月 2 日(五)錄取名單公告放榜 101 年 3 月 8 日(四)寄發複試成績單 101 年 3 月 9 日(五)正取生驗證與通訊報到 101 年 3 月 30 日(五)2註冊入學 101 年 9 月中旬備取生遞補作業截止日 10

5、1 學第 1 學期事所定開始上課日(9 月中旬)國立臺南藝術大學101 學年度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入學考試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自行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並於規定期限內將相關報名表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一貫制暨大學部學系招生委員會(以郵戳為憑) ,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定寄發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一、招生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203.71.53.11/exam/二、填寫考生基本資料並列印繳費單時間:100 年 12 月 26 日(一)上午 9 時至 101 年 1 月 16 日(一)下午 15 時止。三、初試繳費時間:100 年 12

6、月 26 日( 一)上午 9 時至 101 年 1 月 16 日(一)下午 15 時止。四、上網登錄報名表時間:(繳費完成 1 小時後,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詳細資料,列印報名表件及報名信封封面)100 年 12 月 26 日(一)至 101 年 1 月 16 日(一) 下午 17 時止。五、網路報名作業流程:請考生詳細閱讀簡章後,再開始進行報名。填寫考生基本資料並列印繳費單時間:100年12月26日(一)上午9時至101年1月16日(一)下午15時止。初試報名費繳款時間:100年12月26日(一)上午9時至101年1月16日(一)下午15時止。 持繳費單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或台灣銀

7、行臨櫃繳費。為低收入戶者,不需繳交報名費,即可直接報名;低收入戶相關証明並須與其它附件一併郵寄,若經審查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則失去報名資格。若以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請務必列印交易明細表,檢視轉入帳號及交易金額以確認轉帳是否成功。上網登錄報名表時間:100年12月26日(一)至101年1月16日(一)下午17時止。 (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為24小時開放,為避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逾期概不受理)。輸入帳號(身分證字號) 、密碼(為填寫考生基本資料時,所設定之密碼) 。繳費成功,1小時後請自行上網登錄報名表填寫詳細資料。請依報考組別及選考樂器填寫。詳細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送出資料,並

8、列印報名表(一式2份) 。報名表資料確認印出後,報考人須親自簽章。報名資料確認寄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選考系別、選考樂器別及初、複試曲目表。上網下載招生簡章http:/acad.tnnua.edu.tw/登錄招生考試報名系統1.輸入考生身分證字號2.填寫考生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生日、低收入戶、設定密碼填寫考生報考資料1.輸入考生身分證字號及密碼2.點選考試名稱: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3.報考所別3.組別4.身分別5.選考樂器別列印繳費單並持繳費單至自動櫃員機(ATM) 轉帳或台灣銀行臨櫃繳費登錄招生考試報名系統填寫考生詳細資料1. 學歷資料,2.聯絡資料,3.身分相關

9、資料。列印 1.報名表(一式 2 份)並親自簽章,2.報名信封封面郵寄報名相關資料:請於 101 年 1 月 16 日前(以郵戳為憑) ,以限時掛號郵寄相關資料至本校,始完成報名程序。符合報名資格名單查詢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101 學年度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本簡章業經 100 年 9 月 21 日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本校 101 學年度音樂學院招收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新生 30 名,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有關招生事項規定如下: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依網路報名步驟,於 100 年 12 月 26 日至 101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7 時前 ,完

10、成網路報名,並將報名表件郵寄至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一貫制暨大學部學系招生委員會 。如未依規定寄發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二、報名收件日期:100 年 12 月 26 日至 101 年 1 月 16 日(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收件地址:72045 台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 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一貫制暨大學部學系招生委員會。四、報考資格:(一)國民中學、高中附設國民中學部畢業者。(二)國民中學(中級職業)補習學校結業,取得結業證明書,並經教育廳(局)資格考驗及格,取得資格證明書者。(三)具其他同等學力資格者。(四)考生年齡須未滿 18 歲(民國 83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 ,始能報考。五

11、、報名費: (一)初試報名費: 1.新台幣 1,500 元整【請至本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網址 http:/203.71.53.11/exam/填寫考生基本資料並列印繳費單,再持繳費單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或臺灣銀行臨櫃繳費】 。2.繳費期限:101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5 時前。3.報考第二項樂器考生,須另再繳交初試報名費新台幣 1,500 元整,未完成繳款者不得參加初試。4.繳費方式:請考生持報名繳費單於繳費期限內擇一方式繳費。 (以自動櫃員機(ATM)跨行轉帳者,須自付手續費)郵寄報名資料審查之結果,審查通過者才為正式考生。4每名考生均有一組專屬帳號,請勿重複使用。繳費完成 1

12、小時後,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詳細資料,列印報名表件及報名信封封面。繳費收據或交易明細表正本請考生自行留存備查。繳費方式 銀行/金融機構 帳號/戶名 注意事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請持具有轉帳功能之金融卡利用全省自動櫃員機(ATM)轉帳1.臺灣銀行代碼:0042.轉入帳號:請輸入報名繳費單之繳費帳號共 14 位數字3.轉入繳費金額4.列印交易明細表1.繳費完成 1 小時後,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詳細資料,列印報名表件及報名信封封面。2.繳費完成後請檢查ATM 交易明細表帳戶的餘額是否已扣款,交易明細表請考生自行留存備查。臺灣銀行臨櫃繳費【限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繳交,請勿至其他金融機構櫃

13、台繳費,如因而延誤報名,責任自負。】持報名繳費單直接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繳費請填寫臺灣銀行【存入憑條】繳費,存入憑條上帳號填寫報名費繳費帳號(共 14 位數字)、 存入金額 填寫報名費繳費金額、戶名填寫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402專戶 ,銀行代碼: 004,臺灣銀行新營分行,繳費收據請考生自行留存備查。繳費完成 1 小時後,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詳細資料,列印報名表件及報名信封封面。(二)複試報名費:1.新台幣 2,500 元整(通過初試考生,請依規定於 10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8 時至 12 時20 分至複試術科考生報到處,現場繳交複試報名費。2.未完成繳款者不得參加複試。3.通過

14、初試,報考第二項樂器考生,須另再繳交複試報名費新台幣 2,500 元整,未完成繳款者不得參加複試。(三)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免:凡屬台灣省各縣市、台南市、台中市、新北市、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低收入戶之考生,並於報名時繳交前開各地方政府或其授權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影本者,免繳報名費,惟證明文件未於報名期限前繳驗或所繳證明文件不符者,其報名費均不予優待,事後亦不接受補件。 (為降低考生負擔並減少退費作業,低收入戶考生請於網路報名時,點選低收入戶考生別,即可直接上網報名) 。5六、報名時應繳交下列文件:(一)繳交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

15、正面照片一式二份(背面書寫報考人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一張。 (尚未有身分證者,以學生證代替)(三)學歷證件:畢業者繳交國中畢業證書影印本。應屆畢業生得繳交應屆畢業相關證件(如加蓋國三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等)影印本,惟錄取報到註冊時須繳交畢業證書正本,否則不准入學。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繳交下列證件影本之一:1.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學校修業 3 年級課程,持有修業證明書者。2.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補習學校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級補習學校結業,取得結業證明書者。3.經國民中學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取得學

16、力鑑定及格證書者。4.提前修畢各科課程之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者。5.持有國外學歷證件,相當於國民中學畢業,經我駐外單位驗證屬實持有證明文件者。6.其他經教育主管機關規定,符合國民中學畢業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資格者。(四)入學考試初、複試曲目表乙份(請使用本簡章之附件三擅長演奏曲目表格) 。(五)列印報名表一式二份(須黏貼二吋照片各一張) 。(六)標準回郵信封(約 105mm225mm)2 份(請自行準備並填妥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及選考樂器,並貼足限時郵資 17 元,以供寄發入場通知及成績通知用) 。(七

17、)自傳(內容含報考動機、音樂學習經歷、得獎紀錄、未來規劃等,以 500 字內為限並請考生親自書寫) ,請使用本簡章之(附件五) (附件五之) 。附註:考生經錄取於報到註冊時,應繳交所有證件正本,若與報名原載內容不符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七、填表須知:(一)姓名須依身分證及學歷證件填寫;學歷欄之畢業資料,必須填寫清楚不得簡寫。(二)應屆畢業生學歷一欄一律填 101 年 6 月畢業。(三)報名程序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初、複試曲目表及選考樂器。6(四)考生請務必詳閱並確認報考資格符合,避免於錄取後因報考資格不符致被取銷入學資格,屆時考生不得異議。八、報名表件收件注意事項:(一)請將應繳交

18、文件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在右上角,平放裝入 B4 大小信封內(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報考學系及選考樂器) ,並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一貫制暨大學部學系招生委員會收。(二)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即寄發准考證及初試入場通知,101 年 2 月 10 日前各考生如未收到准考證及初試入場通知,請撥考生服務電話:(06)6930100 轉 1211 查詢。(三)如因表件不齊或地址不明,遭退件致延誤報名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四)凡經完成報名程序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除未依規定完成報名程序或因報考資格不符退件者外遭本校退件者,本校將於放榜後再統一辦理退費。符合上述條件,欲申請退費,請於 101 年

19、 4 月 30 日(一)前檢具報名繳費收據影本、考生郵局/銀行存簿封面影本,以及退費申請書(請使用附件九),逕寄本校本校一貫制暨大學部學系招生委員會辦理退費,逾期不予受理已繳報名費者將扣除作業處理費 200 元整。(五)報名所繳證件影印本一概不予退還。九、考試日期:(一)初試術科:101 年 2 月 24 日(五)1. 實際考試日期、時間、入場順序依初試入場通知為準,並於本校網站及考試前一天在考試地點公告。2. 初試通過者方可參加複試術科筆試(含基礎樂理及聽寫)及複試術科(演奏) 。(二)複試術科筆試(含基礎樂理及聽寫):101 年 2 月 25 中午 12 時 30 分至 13 時 40分。

20、(三)複試術科(演奏):101 年 2 月 25 日至 2 月 26 日。十、考試地點:台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 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十 一 、 考 試 內 容 :(一)考試分為初試及複試,初試為自選曲一首(考試當天公佈考試長度,可選段) ,初7試通過者始有資格參加複試。複試科目(含筆試、演奏及口試) 。(二)複試術科筆試:筆試為基礎樂理(不包括和聲)佔 10、聽寫佔 10。(三)複試術科演奏:演奏(主修)佔 80;演奏包括指定曲一首(如下表列) 、自選曲(可與初試曲同或另一曲,皆可選段)及視唱奏(簡譜及五線譜各一首) ,演奏(主修)成績低於 80 分者不予錄取。口試內容為音樂學習經歷之了解

21、,不列入成績計算。本考試相關資訊之最新公告,請於民國 101 年 1 月 16 日至考試結束前,詳閱國樂系網站(http:/chinesemusic.tnnua.edu.tw) 最新消息。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入學考試複試術科演奏指定曲目表選考組別指 定 曲 曲 目 備 註古琴:良宵引、酒狂、歸去來辭 三選一 古箏:南進宮、柳青娘 二選一 揚琴:將軍令、昭君怨 二選一琵琶:虛籟、大浪淘沙 二選一 柳琴:柳琴戲牌子曲(王惠然曲) 、塔吉克舞曲(王惠然曲) 二選一 阮咸:侗歌(林吉良曲)、喜慶(寧勇曲) 二選一 彈撥組箜篌:不列指定曲(可以豎琴演奏)笛:小放牛(陸春齡版)、小童(陳中申曲)

22、二選一 笙:林海新歌、傣鄉風情 二選一 吹管組嗩吶:山鄉春、喜慶 二選一二胡:葡萄熟了、光明行、踏青 三選一 革胡:不列指定曲(可以大提琴演奏)擦弦組倍革胡:不列指定曲(可以低音大提琴演奏)擊樂組大鼓:奪豐收獨奏段 自選曲為四音排鼓樂曲一段及木琴四棒樂曲一首(木琴音域 A-c4) 聲樂組聲樂:不列指定曲 自選曲為民歌及中國藝術歌曲各一首十二、錄取原則:8(一)複試術科演奏及筆試成績佔總成績 100(演奏佔 80、基礎樂理佔 10、聽寫佔 10) ,且考生複試 術科 演奏(主修)成績須達 80(含)分以上者。(二)總成績一律取至小數點第二位,小數第三位四捨五入。(三)複試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23、1)複試演奏成績(2)聽寫(3 )基礎樂理。(四)考試成績如有任一科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十三、錄取名額:(一)正取生 30 名,備取生若干名。(二)考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三)放榜後,正取生及備取生皆應依本校規定期限前辦理報到手續;正、備取生若於規定報到日前仍未收到報到通知書及成績單者,仍應如期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正取生逾期未報到者,一律視同放棄就讀,取消其入學資格。備取生逾期未報到者,一律視同放棄就讀,取消其遞補資格。十四、錄取公告:預定於 101 年 3 月 8 日在本校公告錄取名單,並個別通知。十五、應考注意事項:(一)凡考生應確

24、實研讀並遵守試場規則,以及有關考試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所載事項。(二)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附有照片之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健保 IC 卡、學生證)以便查驗。(三)考生場次(或入場順序)於核發准考證時一併寄發,並於考試前一日在考試地點公告。(四)複試筆試所有考生應依筆試時間入場應考,遲到者不得入場,且入場後未達考試時間 三分之二不得出場不得出場。考生所需文具請自行準備,各科考試不得在答案卷上書寫任何 顯示自己姓名身分與答案無關之文字或符號,違者該科成績以 0 分計。(五)術科應考生應依規定時間報到,遲到 15 分鐘以上未至考生報到處報到者,以棄權論。考生報到後,應在考生報到處等候叫號進入試場

25、,不得任意進出場。(六)考生初試場次(或入場順序)於核發准考證時一併寄發;另複試場次(或入場順序)於 101 年 2 月 24 日考試地點公告。(七)考生經錄取後,經查其所填各資料與所繳各類證件所載有不符者,不得註冊入學,其後果應由考生自行負責。(八)應屆畢業生經錄取後,應憑國中畢業證書正本辦理新生報到註冊。9(九)遺失准考證,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 IC 卡或學生證正本至考生報到處辦理核發臨時准考證,始得考試。(十)所有陪考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考生報到處及試場 。(十一)本系備有箏架(型) 、鑼鼓、揚琴架、古琴桌及椅子,其餘各項測驗所需樂器,皆由考生自備。(十二)本系考生單獨演奏,除聲樂外

26、,不得設伴奏。(十三)為維護考場秩序,試場外一律不得練習樂器。十六、招生簡章索取方式:(一)自行免費上網下載;至本校網址 http:/acad.tnnua.edu.tw/下載報名相關表件。(二)向本校招生委員會(72045 台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 號)或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函索,須附回郵(30 元)之大型信封(B4 型)並填妥詳細地址,請於函索信封左上角註明函索 101 學年度中國音樂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士班招生簡章 。十七、其他注意事項:(一)考生如欲申請成績複查者,應於收到成績單後 7 個工作日內,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成績複查申請(請使用附件四表格) ,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複查成績以複

27、查考卷卷面分數及核(累)計分數為限,不得要求重新閱卷或調閱、影印試卷,亦不得複查閱卷標準或要求試題解答。同一科目複查以一次為限。(二)未經錄取之考生,複查後實際成績已達錄取標準時,即予補錄取;已錄取之考生如經查出其成績低於錄取標準時,即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三)考生如對本次招生事項欲提出申訴案件者,應於本校招生委員會正式放榜後一個月內,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逾期本校一律不予受理。(四)本校依實際經營運作之教育成本,預估一貫制學系新生每學期須繳交之學費約新台幣16,000 元,雜費約新台幣 11,000 元,音樂類個別指導費每 1.5 學分約新台幣 13,700 元。(五)本簡章內其他未盡事項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法令規章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六)本校學則第 31 條規定: 一貫制學系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勒令退學:八、各學系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2/3 者或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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