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连云港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落实关于2014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苏环办 201538号)要求,推进我市危 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效,现制定2015年连云港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摸清重点监管源危险废物底数;从严查处一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行为;打击一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法经营活动,全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达标率。二、职责分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环保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徐圩新区相关机构为辖区内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2、的直接责任单位,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从产生到转移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各县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全过程监管落到实处,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 具体任务(一)加大力度开展危废检查整治为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攻坚战,各县区要结合全省环保大检查工作部署,对辖区内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全面检查:一是核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重点解决企业危废超期超量贮存问题,统筹协调积存危废处置途径;对历史遗留危废堆存问题,要倒排时限,限期处理处置;对于库存危废超期、超量的企业,严格实施源头减量、限产停产等措施;对副产物产生种类多、产生量大的企业要进一步摸清副产物的产生、利用途径,确保不发生非法转移、利用和非
3、法倾倒的违法行为,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二是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监管,在动态掌握辖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危险废物底数的基础上,重点监督危险废物转移情况;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企业和个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2014年以来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不达标的企业,要重点检查。三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管理,规范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行为;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记录每日网上申报,其中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单位应当每季度向县、市、省三级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经营报告,说明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签订单位及数量、实
4、际接收量、处置量及焚烧灰、渣产生量;对于发现处置单位有超范围、超量经营和焚烧残渣、飞灰非法倾倒行为的应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倒买倒卖、非法倾倒、污染物偷排等违法行为。(二)完善现有危废处置设施现状对现有的焚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要严格依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以省级监管重点源为重点,摸清自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审批、建设、运行情况。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应当开展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应按照关于加快全省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苏环
5、委办2011 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在线监控的通知(苏环办2012 5号)要求安装焚烧设 施运行全工况、烟气排放在线监控及现场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自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应按规范安装工艺指标、烟气排放在线监控及现场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焚烧设施监控信息全部接入省环保厅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环保手续不全的,应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限期补办手续,并处罚款;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要求的危废经营单位,暂停其经营行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应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直至整改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6、(三)加快推进危废处置能力提升按照“提高 标准、合理布局、适度超前、有序竞争” 的原则,在严格环境准入的基础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根据危废种类与产生量引导处置能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积极培育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坚决打击非法经营企业。加快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二期)一季度投入运营;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业)一季度完成设备整修;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二期、丰益精细化学(连云港)有限公司废弃物焚烧项目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置中心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为我市形成中长期危险废物
7、处置能力提供保障,力争我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处于省内前列。(四)全面推进危废网上报告工作继 续 推 进 危 险 废 物 动 态 信 息 申 报 及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网 上 报 告 工作 ,形成全市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动态数据库,实现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各 县 区 环 保 局 应 及时督促企业填报2015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严格审核企业危废申报数据是否真实、合理,确保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率100%,结合网上报告数据,摸清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实施对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目前,江苏省危险废物网上报告制试点工作正处于全力推进阶段,各县区应加强管理
8、,全面协调,力争我市危险废物网上报告制工作处于全省前列。(五)加大宣传培训落实企业责任为切实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认识,落实企业依法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各县区应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宣传培训力度,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督促企业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文件要求逐一落实整改到位。四、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一)第一阶段(2015年3月5月)各县区按照工作方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二)第二阶段(2015年6月8月)市局组织环监局、固管处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三)第三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0月)根据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环保部门督查情况,对问
9、题突出的县区和行业进一步督查指导,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四)评估总结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1月,各县区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我局,我局编制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总结。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部门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环保局要切实加强内部各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应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预测分析的审核;污染防治或者固体废物管理部门应建立并动态更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开展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轮训并加强日常监管;环境监察部门应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检查纳入日常执法工作中,加强涉及危险废物违法问题的监督检查,在建设项目
10、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环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核查;监测部门应加强对省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自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和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应急管理部门应指导做好因危险废物污染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宣教部门应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力度;信息部门要积极做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技术支撑。(二)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在本次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各县区要充分利用“12369”举报热线,支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全社会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各县区环保局应当将工作中发现和查处的违反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企业,以及2014年在各级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不达标的企业(包括名称,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合格的指标)汇总梳理,在环保网站上将上述企业予以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三)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纳入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15年底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95%。由我局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组织抽查考核,合格率低于70%,将通报批评,暂停该县区产生危险废物项目的环评审批。对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四)加强工作调度各县区环保局每双月底前汇总上报上月及本月的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