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为做好 2017 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 39 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17 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会协2017 23 号)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 总 体 要 求认真落实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深入贯彻行业“ 质量提升年” 活 动的要求,以提升执业质量为目的,以系统风险检查为重点,以第一轮检查整改情况为抓手,以高风险业务项目检查为突破,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和事务所系统风险检查机制,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加大对事务所的帮扶力度,促进事务所
2、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大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推进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综合治理,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二 、 检 查 对 象2017 年执业质量检查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检查对象选取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规模明显不匹配的事务所。(二)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事务所。(三)综合评价信息造假事务所。(四)2016 年上半年新设立的事务所。(五)从事高风险业务较多的事务所。 三 、 检 查 内 容(一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检 查 。根据日常监管和以往检查了解的情况,结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检查事务所是否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建立、完善质量
3、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事务所质量控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并对事务所改进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的关键环节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与指导,帮助事务所提升系统风险防范能力。(二 )业 务 项 目 检 查 。根据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初步评估及业务特点,确定业务项目检查的范围和抽查样本。检查的范围是事务所自上次接受注协检查以来出具的业务报告,重点选取 2016 年、2017 年 5 月 30 日前出具的业务报告。业务报告重点抽查下列项目:1.业务规模较大,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业务报告;2.高龄、频繁转所以及报告数量过多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报告;3.涉及政府融资平台以及高风险领域的审计报告;4.上一轮执业质量
4、检查中被惩戒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鉴证报告;5.融资或申报专项资金等特殊目的的审计报告及预算评审、科技专项资金审计等其他专项审计报告。6.报备收入与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的业务报告。业务项目检查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是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二是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三是审计证据是否能够支持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等。(三)职业道德检查。检查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况,重点关注以下领域:1.检查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是否违反独立性原则,是否超出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承接业务;2.检查事务所是否存在以牺牲业务质量为
5、代价的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3.是否存在挂名签字、出卖签名等行为。四、检查方式2017 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将采取事务所全面自查与现场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事务所组织全面自查。各会计师事务所对照执业准则,对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职业道德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二)现场检查。由省注协与财政厅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五 、 时 间 安 排(一)检查准备阶段:公布被检查事务所名单(6 月中上旬);召开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布置会(7 月上旬)。(二)检查实施阶段:组织开展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检查(7 月上旬-8 月上旬)。(三)约谈提醒阶段:省注协秘书处根据检查结果,对
6、存在突出问题的事务所约谈提醒,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9 月上旬-9 月下旬)。(四)论证处理阶段:省注协根据事务所检查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提交省注协惩戒委员会予以处理(9 月下旬-10 月下旬)。(五)工作总结阶段:完成检查总结工作并上报中注协(12月中旬)。六 、 工作要求 (一)加强执业质量检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检查人才队伍建设,在事务所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在检查工作中以老带新的方式,着重加强对检查组长和业务骨干的培养,确保检查人员运用统一的检查标准和方法,增强检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后续检查结果论证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做好铺垫。(
7、二)完善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检查工作机制,通过专家巡查、现场指导等形式,对现场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统筹和安排,做到对检查工作精细化的专业指导和过程控制,确保现场检查工作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进一步保障和提高检查工作质量。(三)严肃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检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现场检查期间,在省注协网站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被检查事务所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有效保证检查工作的独立性,维护执业质量检查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进一步树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品牌形象。(四)强化对被检查事务所的后续教育帮扶。检查过程中,加强与被检查事务所的沟通交流,根据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传授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探讨进一步规范整改、优化提升的有效措施,切实体现行业检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 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