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学生申诉处理流程图(法定办结期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2 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期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2 个工作日)申诉人提出申诉提交书面申诉书、学校处理决定和学校申诉委员会复查决定复印件、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理1 个工作日内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1 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并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通知4 日内补正通知被申诉人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 5 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调查取证以书面审理为主,必要时现场调查取证,听取双方意见决定自接到申诉之日起 12 个工作日内作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处理明显不当或被申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复的,决定撤销,同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决定撤销已无实质意义,确认被申诉人行为违法或违反相关规定被申诉人在申诉期间改变原处理行为的,决定终止履行依法履行 责令履行 对决定不服,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