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监理交底北京*监理部2010 年 10 月 22 日1目录一、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二、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三、监理工作内容四、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五、施工单位需提供和报审的其他文件六、工地会议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八、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程序:(见附件 1)九、有关报表报审及工程和安全资料管理要求十、建设单位应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2北京*监理公司*工程一标段监理部向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进行施工监理交底和施工安全监理交底,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交底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本次交底,本次交底主要是从宏观
2、上阐述在本工程中项目监理部如何开展监理工作,第二部分交底为专业施工监理交底,该交底由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监理要求,以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人员的交底,该交底在本次交底完成后,由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协商交底时间与参加交底人员,分头进行交底。本次交底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主席令第 9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主席令第 1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主席令第 21 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 号)民用
3、建筑节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0 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J01-41-200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DB11/382-2006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J/383-2006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DBJ01-80-20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及配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等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436 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
4、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9675 号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管理手册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 号3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分户验收2009383 号文附表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2009289 号关于发布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
5、10 年版)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及技术规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约定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国家和地方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发布要求执行的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本次监理交底中未列入的或未来颁布的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所有政策、法令、法规。二、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2.1.0.0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都有相应的约定,三方均应执行。2.2.0.0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41-2002 规定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它们是:2.2.1.0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
6、位的关系2.2.1.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2.2.1.2 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2.2.1.3 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2.2.2.0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42.2.2.1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2.2.2.2 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2.2.2.3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签支付工程
7、款,要求承包单位改正、部分暂停施工、调整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2.3.0.0 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守法、诚信、公开、科学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三、监理工作内容3.1.0.0 监理工作的范围: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 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施工安全监理)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3.2.0.0 监理工作内容3.2.1.0 施工监理3.2.1.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参与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参与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施工监理交底;检查开工条件并签署工程动工报审表。3.2.1.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控制工程进度,
8、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对施工合同其它事项进行管理,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监理资料进行管理,对各参建单位涉及本工程的活动进行协调。3.2.1.3 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制定保修计划,定期回访,对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承包单位修复工程缺陷,做好记录并报告建设单位,保修期满后向承包人开具保修期终止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批,签发最终支付证书。3.2.2.0 安全监理3.2.2.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签订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及施工组
9、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安全监理交底;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 53.2.2.2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通过巡视、检查等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情况;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情况;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四、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4.1.0.0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4.1.1.0 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4.1.1.1 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4.1.1.2
10、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工程造价的原则下,控制进度;4.1.2.0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承包单位编制总进度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年(月、周)进度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对年(月、周)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计划实施后的两种情况:1) 基本实现计划目标-施工单位编制下一期计划;2)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并编制下一期计划-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批。4.1.3.0 工程进度控制方法4.1.3.1 事前控制 审批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单位编制的计划周保月,月保年,年保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应有物资进场计划、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
11、划等保证措施,要求进行风险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4.1.3.2 事中控制 检查和督促计划实施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实施动态控制。按周、月检查实际进度并与计划进度比较、分析、评价,发现偏离,召开监理工作会议进行协调,排除偏离因素,跟上进度目标。4.1.3.3 事后控制 调整进度计划6必须延长工期时,要求承包单位填报工程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经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签署工程延期审批表,并要求承包单位具此重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4.2.0.0 工程质量控制 4.2.1.0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4.2.1.1 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
12、同约定的质量目标;4.2.1.2 以预控为重点,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4.2.1.3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技术管理体系落实到位;4.2.1.4 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4.2.1.5 坚持不合格的材料、购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签认,下一道工序不能施工。4.2.2.0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4.2.2.1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承包单位填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并附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结果,有两种情况:合格-承包单位使用;不
13、合格-进场物资退场,承包单位另选。4.2.2.2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程序承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并附相应证明文件 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结果,有两种情况:同意-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进场施工;不同意-另选分包单位。4.2.2.3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程序承包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达到报验条件并进行自检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现场质量检验及资料审查,审核结果,两种情况: 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7不合格-承包单位整改达到报验条件进行自检后再报验。4.2.3.0 工程质量控制方法4.2.3.1 事前控制 核查承包单位质量
14、管理体系: 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项目经理部质量责任制及人员分工,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等。审查分包单位和试验室资质:报送审查表时应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及业绩等。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到试验室、商品砼搅拌厂等考察。查验承包单位放线成果:主要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施工轴线控制桩位及各楼层墙柱轴线、边线等水平控制线和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放线成果。审核材料、购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工程进场物资必须及时报验,所附资料齐全;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有鉴定证明及确认文件;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对需监理见证取样的材料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必要时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厂家考察。审
15、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质量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试验计划:审查承包单位内部审批手续及其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批后,要求承包单位贯彻执行。4.2.3.2 事中控制经常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 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纠正,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核查工程预验、验收隐蔽工程:对不合格的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才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时按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检验批,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返修并重新进行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验收分项工程、分
16、部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签收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或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修前,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基础/主体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共同核查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8工序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施工单位在工序质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报验单,向监理部申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自检并附有相应分项(检验批)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验收记录时应附有相关质量验收控制的资料及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及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施工单位申报检验批监理
17、验收,必须提前 4 小时书面预约通知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在检查验收后,验收记录的签认在 18 小时内回复。4.2.3.3 事后控制 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工程预验收:当工程达到基本交验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部对工程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程师针对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
18、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束后重新验收。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4.3.0.0 工程造价控制4.3.1.0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包括协议及投标文件)约定;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申报手续齐全;发生的费用增减审核坚持合理、公正;有争议时协商解决。4.3.2.0 工程造价控制基本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和工程款竣工结算程序可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当承包合同无约定时,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约定或按建设工程管理规程DBJ0
19、1-41-2002 执行。4.3.3.0 工程造价控制方法4.3.3.1 事前控制9熟悉招标、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涉及造价的有关条款,熟悉图纸和其它设计文件;对工程造价控制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对策。4.3.3.2 事中控制工程计量审定:计量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承包单位每月 28 日前依据工程实际形象进度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向项目监理部上报月完成工程量,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师审核签认。月工程量、工程变更费用审核应约定时限,共同遵守执行。工程进度款等支付:承包单位依据签认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算月工程进度款,并填报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费用索赔申请表
20、计算当期工程款,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经监理单位审核,三方协调,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4.3.3.3 事后控制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认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后,承包单位按约定时间向项目监理部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协调后提出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各方协商结论签发竣工结算。五、施工单位需提供和报审的其他文件5.1.0.0 开工前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和审核的文件5.1.1.0 施工单位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是在施工单位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既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章) ,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审核。5.1.2.0 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提供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构架图、部管理人员名单和管理人员的个人资质文件;提供特殊工种的资格证明,并报监理审核。5.1.3.0 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文件。5.1.4.0 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并报监理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