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批流程(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加快项目实施和落地建设步伐,全面提升“重点项目”办理速度,按照“科学、高效、便捷”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审批流程。一、适用范围。审批流程适用于我区范围内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经区委、区管委会确定为“重点项目”的新建工程。(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二、基本审批流程。(一)建设单位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主动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报发改、安监、林业、水务、环保、国土等部门进行审批。(二)建设单位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建设用地红线图后,可预受理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总平图方案审查,待补充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办结发件。(三)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告知书和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方案批复后,可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消防、人防、安监、审图机构、环保等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出具审查意见或许可。2(四)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建设场地满足施工条件,项目确认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并缴交工人工资保证金和工伤保险后,同步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三、保障措施。(一)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在推行并联审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联合评审、
3、联合勘测、联合验收。牵头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合审查会议或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定程序限时出具书面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形成联合审查结果。(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受理部门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予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原则上不得要求第二次补正材料。(三)建立审批服务代办制。建立完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政策指引、审批代办、协调重大疑难问题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等服务,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四)建立和完善审批中介服务诚信体系。进一步规范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中介机构失信行为的曝光、通报力度。建立中介组织诚信档案,完善和强化中介服务的信用监管机制,明确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内容。对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3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惩处。四、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