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新建门诊楼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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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13盐 城 市 中 医 院 新 建 门 诊 楼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盐城市中医院新建门诊楼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与特点工程名称:盐城市中医院新建门诊楼建筑面积(m2):16000M 2建设单位:盐城市中医院建筑层数:九层设计单位:江苏铭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包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基础形式:桩基础加承台 主体结构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1.1.本工程场地及周边环境的描述本工程位于盐城市人民中路、中

2、医院内。东侧面临人民路,西侧紧邻放疗中心楼,南侧紧邻药剂楼,北侧面临临时门急诊楼。工地现场道路已进行硬化,水、电已接通,基本具备工程施工条件。2.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以及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机械设备、设施情况2.2.1. 基坑支护西侧紧邻现有建筑,采用钻孔灌注桩加深层搅拌桩作为基坑的防水、支护结构;其他部位均采用深层搅拌桩,形成防水挡土墙,作为基坑的支护结构。施工前,组织专家认证,根据专家认证审查意见确定具体施工方案。现场采用两台灌注桩机及两台深搅桩机进行施工。2.2.2. 脚手架 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直径 48mm,施工方按审批后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2.3.

3、 模板支撑采用钢管扣件连接作为模板支撑,施工方按审批后的模板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2.4.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塔吊基础施工、塔吊组拆装施工、土方开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均要求施工方申报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3. 主要施工机械及设施配电盘、桩机、 塔吊、砂浆搅拌机、钢筋切割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焊机、电锯、电刨等。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三. 安全生产监理方法和措施3.1. 施工准备的安全监理3.1.1. 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须将下列资料报监理部核查、备案: (1)承包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备案)。

4、(2) 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审查,复印件备案)。(3) 安全管理制度1)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点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及消防管理制度等; 3) 分包管理制度。 2. 监理审核要点(1) 企业资质等级应符合承包工程范围, 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合法、有效。(2) 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资格应符合规定要求,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符合投标时

5、的承诺;(3) 本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得少于: 2 人 。3.1.2审查专业(分包)单位资质1. 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审(1) 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应由承包单位办理资质报审手续,经总监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2) 专业(分包)单位资质报审时,承包单位应明确分包的内容、范围, 并提供下列经承包单位自审认可的专业(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1) 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验时须提供原件交监理核验;2) 技术装备、企业简介、业绩材料; 3)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验时须提供原件交监理核验;4

6、) 外地进市分包队伍,须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手续。2. 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要点(1) 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的,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不得违法分包,不得转包。 (2) 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应符合有关规定, 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应真实、有效、齐全。(3) 未经监理部批准,专业(分包)队伍不得进场施工。(4) 总监对分包队伍的确认不解除总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队伍的管理,并承担连带责任。(5) 凡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项目,须办理资质报审手续,其安全生产均应纳入总包管理范围,不得甩项。3.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

7、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1) 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在工程开工前办理报审手续。(2)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项工程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围护、塔吊基础、塔吊组拆装、土方开挖、外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安全文明、临时用电、应急救援等。(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有针对性;需要进行安全验算的,报审时须提供安全验算书。2.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经承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监理部审查。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论证,报审时应附专家论证审查意

8、见。(2) 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重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有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3) 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当确认其安全可靠时,由总监签字后实施。(4)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签字同意,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对于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部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5) 实施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原专项施工方案不能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时,承包单位应进行补充、调整或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重新办理报审手续。 3.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1) 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1) 施工总平面布置、办公、宿舍、食堂、道路

9、等临时设施设置应符合安全 、卫生、防火要求。塔吊布置应有利于施工安全。2) 对因工程施工可能损害的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应当采取防护措施;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外电线路、通道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4) 高空作业、立体交叉施工等安全措施;“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使用制度,“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等防护措施。5)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6)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措施(包括:冬季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署、防台、防雷,雨季防坍塌、防触电等措施)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7) 易燃易爆物品

10、的管理、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2)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1) 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 需要进行安全验算的项目,应审查有无验算书,设计条件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荷载取值是否准确,有无漏项;计算方法是否合理,计算过程有无差错;计算结果是否满足规定要求。4.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要点(1) 监理部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时,首先应进行程序性审查, 即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承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重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需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审时应提供论证审查意见。当不符合规定程序

11、时的,应退回并要求承包单位手续完善后再报。(2) 当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存在下列问题之一时,要求承包单位修改或补充后重新办理报审手续。1) 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 应进行安全验算的项目无安全验算书,或验算有明显错误,或验算结果不能满足安全要求;3) 重大漏项或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4) 安全防护与投标时承诺不符;5) 监理工程师认为不能确保施工安全的。(3) 对于其它方面的问题,只要不是重大原则性问题,监理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但不宜强求。(4) 施工过程中如因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原编制的方案不能指导施工时,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编制或增补内容,并重新办理报审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实

12、施。3.1.4审查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 1. 打桩工、电工、焊工、架子工、安装拆卸工、机械操作工(含塔吊司机)以及信号指挥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应办理报审手续,填报表 A 04,并附上岗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项目部章(分包单位的人员应加盖分包单位章)。2. 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报审手续。3.1.5. 审核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应急救援体系1.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监理部审核、备案。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2.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1) 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13、(2)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等姓名、证书号码等。(3)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4) 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5) 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3.1.6. 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1. 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监理部审查。2. 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符合投标时承诺,并满足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需要。3. 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项目见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

14、349 号)、盐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手册。3.1.7. 审查开工条件1. 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开工。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现场“三通一平“、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3) 承包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经监理审查通过,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4)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审查通过。(5) 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已报监理审查备案。(6) 首个分项工程具备开工条件。2.下列专业分包工程应在办理开工手续经审查批

15、准后方可施工。桩基工程3. 单(专)项工程开工条件安全审查的主要内容:(1) 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监理部审查批准( 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组审查)。(2) 分包项目符合规定要求,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已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分包工程的现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等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质及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并已到岗、到位。(3) 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已报监理审查。(4) 起重机械验收手续齐全,并已报监理核查。(5) 有强度或休止期要求的项目必须满足设计工况要求和规范规定。(6) 上道工序已经验收合格,模板支撑经安全员自检、监理查验合格。(7) 施工单位已进行安全技术交

16、底。3.2 .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3.2.1. 核查施工起重机械及安全设施验收手续1. 塔吊(1) 塔吊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提供:设备型号、产品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技术性能及安装说明文件。(2) 塔吊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报监理部核查备案:1)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的塔吊安装方案、塔基验算书与施工图;2) 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实施方案、人员名单及上岗证;3) 塔吊基础验收记录、基础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4) 安全技术交底。(3) 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 经检测合格,由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进行

17、备案。(5) 使用前应提供下列资料报监理核查:1) 司机人员名单及上岗证;2) 检测报告;3) 验收记录文件;4)塔吊备案书。(6) 塔吊顶升、拆除前应提供下列资料报监理核查:1) 顶升、拆除实施方案;2) 组织与人员名单及上岗证;3) 安全技术交底.。(7) 安装、顶升、拆除过程中,安装单位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护。2. 起重吊装机械用于结构、设备安装用的吊装起重机械,于进场使用前提供下列资料报监理部核查备案:(1) 设备型号、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2) 当地安监站备案文件。(3) 司机及指挥操作人员上岗证。3. 安全设施下列设施应于使用前提供验收记录、检测报告报监理部核查

18、备案:配电盘4. 监理工作要点(1) 施工机械的规格、技术性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机械对地基承载力有要求的,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不能满足的应进行处理。(2) 凡明令禁止使用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场使用,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应使用或限止使用。(3) 租赁设备应有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进场使用前应办理验收手续。(4) 监理核查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设施,主要是核查其验收、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核对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设施的符合性,对于塔吊应对其基础验算书进行审查;对于模板、脚手架还应对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现场核对。(5) 未办理验收手续,未经监理核查同意的施工起重机械、设施不得投入使用。3.2.2.安全生

19、产的现场监督与检查 1. 现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1) 检查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包括: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到岗履行职责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3) 检查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开工手续,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对模板支撑、脚手架等施工单位自检及报审资料进行核查和抽检。(4) 检查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5) 检查施工

20、起重机械安装、加节、拆除,主要施工机械的运行及安全防护情况。(6) 检查施工用电、文明施工、防火及现场环境等情况。2. 现场监督检查的实施(1) 巡视检查,项目监理部人员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每天不少于一次,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2) 定期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周组织一次检查,总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3) 对于旁站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过程中检查安全生产情况。(4) 工程验收必须首先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首先排除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拒绝验收。3. 安全隐患处理与报告(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

21、,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应予回复,监理部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监理意见。(2) 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或遇下列情况之一的,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部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2)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变更工程材料的。3) 无资质或不符合规定资质的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的。4) 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现安全隐患,如不停工,可能酿成安全事故时。5)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3) 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

22、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3.2.3 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见表-3.2.3)表-3.2.3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要求1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2塔吊安装、顶升、加节、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有无违规施工作业;检查有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检查有无事故先兆;检查有无安全员现场行使职责。3.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每日巡视不少于一次2总监每周巡视不少于一次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发现安全隐患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4. 模板、脚手架等设施的核查对照专项方案进行核查、抽检1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将自检情况报监理部;

23、2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抽检。5. 文明施工1. 安全用电2. “三宝”“四口”3. 消防4. 场容、场貌1施工单位将自检情况报监理部;2. 总监组织检查,一月一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发现安全隐患的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6. 专项检查 灾害性天气、重大节假日、复工等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工程师参加3.3.检查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与使用情况 1. 施工单位应定期向监理部申报安全自检情况,并作为结算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重要内容,凡施工单位不申报自检情况,或经检查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施工单位不得申报文明施工现场考评。2.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投入和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每月应填报

24、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报监理部,申报时应提供相关资料。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未按规定投入和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施工单位整改。3. 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由施工单位如实填入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手册,并附相关票据,经监理部复核同意后签证确认。未办理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申报或不如实填报的,监理部不予签证;未经监理部签证,施工单位不得申报文明施工现场考评。4. 主体封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相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现场进行考评,由建设单位、安监站、造价管理部门、监理单位组成考评小组,根据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与现场检查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考评意见,确定现场考评费率,并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手册上签字确认,作为承包单位结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部分)的依据。5. 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动态考核,经考核后如施工单位放松管理,明显降低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可要求重新进行考评。同时,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综合评价,修正现场考评得分,作为承包单位结算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6. 考评项目和考评标准见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 号)。四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要点4.1. 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审查 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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