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德天房地产开发公司衡水市安平县金色阳光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 理 工 程 师: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保定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平金色阳光项目监理部二零一零年一月1目 录、 工程概况、 编制依据、 施工前的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本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内容1 土石方和基础工程2 模板工程3 高处作业4 脚手架工程5 现场临时用电6 起重机械7 起重吊装8 施工机具9 季节施工、 安全监理的目标及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2、. 工程概况该工程为河北省泽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平金色阳光小区 1# 、2#、住宅楼及商业。位于衡水市
2、安平县城,北新大道与西马 路之间, 红旗街以南位置。为板式高层住宅楼。1#、2#楼情况相同,地下一层,地上一十八层,局部跃层,建筑高度 60.15M。1#楼总建筑面积为22334.63m,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068.58 m,住宅建筑面积 18640.61 m,商业建筑面积 2625.44 m,占地面积 1463.08 m。1# 、2#主楼结构形式为剪力强结构; 地基为 CFG 桩复合地基,要求处理后未经修正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spk360kpa;基础形式采用梁板式筏形基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裙房为框架结构,天然地基,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 础,地基基 础设计等级为 丙级。二.编制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三.施工前的安全监理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监理应以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为主,因而在开工前 监理人 员应认真做好如下工作:一)审核施工企业是否已按规定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使用有效期内。二)审核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三)审核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字形式发布实施。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管理部 门安全生产管理责 任制度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1.安全
4、生产管理制度包括: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安全生产检验制度3、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4、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6、 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保管制度7、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8、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9、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0、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包括企 业中的安全、技术、教育、 财务、 劳资、设备、工会等各职能部门,都应在其职 能范围内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 产责 任制。3.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企业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企 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 术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安全员 各工种工人等都 应按不同的
5、岗位职责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审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有无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五)审核施工企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六)审核施工企业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人员入场后,总监应及时组织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企 业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审核其是否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经签认后方可实施。七)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应 要求施工企业编
6、制专项施工方案,并3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企 业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 土方开挖工程3、 模板工程4、 起重吊装工程5、 脚手架工程6、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八)审核施工企业编制的急救援预案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及建立应急救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九)电气监理工程师应审核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是否符合实际要求,签认后报总监审批。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应 着重检查如下内容,当 发现不符合要求 时应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1.城区主要路段的
7、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 2.5 米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 1.8 米的 围挡。围挡材料采用硬 质 材料,做到 坚固、平稳、整洁、美观。2.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 设置灯箱或霓虹灯。3.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 进出口设置警卫室,由 专职门卫 人员值班。4.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 报和安全标语。七牌包括:1、 工程概况牌2、 安全生产纪律牌3、 三清六好牌4、 文明施工管理牌5、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6、 工地消防管理牌7、 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提示牌。两图包括:1、 施工现场
8、总平面图2、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5.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如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 边沿、及有害危 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式样的安全标 志牌。6.施工现场的道路、钢筋加工 场地、木材加工 场地、大模板现场堆放区砼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采用砼硬化地面。7.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和塔吊等基础应设排水 设施,形成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8.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按规定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放置。堆放高
9、度 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中表 5.4.1 的 规定。并应挂定型化的 标牌,标牌上注明其名称、品种、 规格、生产厂家、进厂日期等。9.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及时清捡归整;建筑垃圾及时清扫集中运走,做到工完 场清,因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型集中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品种。10.施工现场拆除下来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垂直提升设备等杆件和施工余料,应及时分类运往规定地点堆放,不能马上运走的 应堆放整齐。11.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须由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12.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临时
10、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4在建工程高度 5m 以上 515m 1530m 30m 以上最小安全距离 2m 3m 4m 5m13.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不得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室。14.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落 实各项安全防患措施,提高安全生 产管理水平。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 持“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与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均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相关专业安全技 术规范的规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
11、 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2.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随时对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 当视情节下达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 节严 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 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 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 门报告。并将 检查及处理结果记入当天的监理日志中。3.总监应将每周的安全监理情况列入组织的监理例会中,例会上除对本周的质量、投 资、进度等情况进行总结、部署外,还应对 本周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 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并形成
12、详细会议纪 要。4.总监在编写监理月报时,应 将本月的安全控制情况详细编 入本月月报中, 报建设单位及公司各一份。5.对春节停工或因故停工再开工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 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所有部位及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 时整改,安全 隐患消除后方能继续开工。6.总监应参加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 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 未受到教育不放 过的“ 四不放过”原则。六 本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内容:1 土石方和基础工程1.1 一般规定1.1.1 土石方和基础施工应贯彻先设计后施工;先支撑后开挖;边施工边监测;边施工边治理的原则。1.2
13、准备工作1.2.1 基坑边界周围应设排水沟,且 应避免漏水、渗水 进入坑内;放坡开挖 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1.2.2 对临近建筑物或构筑物, 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开挖时影响其基础和地基的稳定。1.2.3 基坑开挖前,要按照土质 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 边环 境确定开挖及支护方案。1.3 挖掘施工1.3.1 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 应根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确定。当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1.3.2 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达 7.5 米, 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 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 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1.3.3 基坑深度超过 2m
14、时,应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的规定设置临边防护措施。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立体交叉作业时, 应合理设 置机位、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护措施,防止落物伤害。1.3.4 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必须走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1.3.5 挖掘机挖基坑时,多台机械开挖 时,挖掘机之 间的距离 应大于 10m。在坑边使用机械反铲挖土时,应考虑附加侧应力,对支撑的强度进行验算,如果不足,必须加固。1.3.6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挖出的土 应及时运走,如需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时,堆土坡脚至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 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 过 1.5m 或经验算确定。1
15、.3.7 基坑应根据不同的深度和作业条件,采取合理的支 护 方法。支 护结构的选用原则是因地制宜、安全、经济、方便施工。支护结构必须按照有关规范通 过设计计算确定,并绘制施工详图。51.3.8 基坑开挖前应制定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施工 过程中 严格按照监控方案实施监测, 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1.3.9CFG 桩施工 时,应将钻机固定平稳,防止 钻架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2 模板工程2.1 一般规定2.1.1 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混凝土施工工艺编制模板施工方案。2.1.2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 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使其具有足
16、够的承 载能力、 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注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2.1.3 当模板安装和拆除高度在 2m 及其以上时, 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立足工作面,支拆 3m 以上高度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 3m 时可用移动式高凳。不准站在拉杆、支撑杆上操作,也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2.1.4 各类模板应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地面 应平整坚实,当无专门措施时,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 1.6m。2.1.5 模板工程安装后,应由现场 技术负责人组织,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收。验收结论应量化,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合格后报监理验收。2.1.6 模板拆除前,应履行审批手 续,
17、应对照拆除部位查阅 拆模试块报告,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进行。2.2 普通模板安装2.2.1 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未 经工程技术负责 人批准,不得任意 变动。2.2.2 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上下交叉作业。上、下楼层均施工时,进出口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2.3 模板及其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必 须有防倾倒的临时固定 设施;已立好的支撑上端必须进行有效固定,支撑下端应安装水平拉杆。2.2.4 现浇多层结构在安装上层结构模板及其支撑时,下 层结 构必须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能力,或下层架设有足够的支撑。上下 层支撑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 线上。支撑柱底的 垫板应平整,垫板长度至少应能承受两个以上的支撑点
18、,并应确保垫板的强度和 稳定性。2.2.5 支撑柱沿高度方向每 2.0m 内应设双向水平拉杆,拉杆端部应与坚固物连接。当无坚固物时,应设剪刀撑,使其能足够承受柱端水平力。2.2.6 模板上的预留孔洞应加盖或设防护栏杆。安装 边缘部位的模板或 悬挑构件的模板时, 应按规定进行临边防护。2.3 普通模板拆除2.3.1 模板拆除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范围设置安全警戒区和悬挂警告牌。拆除时应派专人负责警戒。2.3.2 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 应按施工方案的规定进行。若无具体规定,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不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2.3.3 拆除跨度较大的梁下
19、支撑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 对称进行。当支撑柱的水平拉杆超 过两层时,应首先拆除两层以上的水平拉杆,最后一道水平拉杆应和支撑柱同时拆除。2.4 大模板的安装和拆除2.4.1 大模板安装应从内外墙角开始向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吊装就位, 严禁一次同时吊装两块大模板。2.4.2 大模板就位后应进行校正,校正后立即楔 紧销杆或拧紧 螺栓。同一道 墙的两侧模板应同时组合,安装悬挂的外模时,不得碰撞内模。2.4.3 大模板上必须设置操作平台、上人梯道、护身栏杆等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2.4.4 全现浇大模板工程安装外侧模板时,必 须确保三角挂架、平台板安装牢固,及 时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2.4
20、.5 大模板拆除时应先拆联结附件和对拉螺栓,然后挂好起吊绳。起吊 绳收紧后方可拆除支撑。2.4.6 大模板起吊前应严格检查模板是否已全部脱离墙体,起吊后应将大模板吊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大模板应存放在经专门设计 的存放架上, 应采用两块 大模板面对面存放,必须保证地面的平整坚实。当存放在施工楼层上时 ,应满足其自稳角度,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2.5 模板工程的排险加固62.5.1 模板安装好后,应仔细检查 各个部件是否牢固,并在砼浇注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巡查,如发现模板有变形、松动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正或加固。2.5.2 在砼浇注过程中,若模板 结构的整体稳定发生危险时 ,应立即停止砼浇注,及
21、时将操作人员和设备转移至安全地带,并立即 进行抢修加固,待危 险排除后方准 继续作业。3 高空作业3.1 一般规定3.1.1 施工现场所有高处作业,都必 须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 的安全防护设施。3.1.2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料, 应予以撤除或加以固定。施工用具拆除后, 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 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3.2 临边和洞口作业3.2.1 施工现场的临边作业,应 遵守下列规定:所有高处的临边都必须设置临时防护栏杆。临边的一侧面临街道时,除设 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 还必 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
22、理。各种垂直提升装置的通道及进出口,除搭 设防护栏杆外, 还 必须设置安全门或活动栏杆。3.2.2 施工现场的洞口作业,应 遵守下列规定:1) 所有动口都必须用盖板盖住或设置临时防护栏杆(门)。2)平面洞口应采用盖板盖住或用钢筋做成防护网,盖板必须四周搁置平稳并采取固定措施。无盖板时必须装设临时防护栏杆,洞口下方 张设安全网。3)竖向洞口应装设临时防护门或防护栏杆。4)设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坑、沟、槽上的盖板,必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 2 倍的荷载。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 设置防护设 施与安全标志外,夜 间还应设红灯示警。3.2.3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定
23、型化的防护门,电梯井内每隔两 层且最多不超过 l0m 设置一道安全网。3.2.4 临时防护栏杆的构造形式及连接, 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临时防护栏 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立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1.2m,下杆高度应为 0.5-0.6m。坡度大于 1:2.2 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 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 经设计计算外, 栏杆立柱间距应不大于 2m。2)护栏杆立柱的固定及与横杆的连接要牢固,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 经受任何方向 1000N 的外力。3)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 栏杆下边设置 严 密、固定、不低于 180mm 的挡脚板。挡脚板下边距离底面
24、的空隙不应大于 l 0mm 。 3.3 攀登和悬空作业3.3.1 从事攀登与悬空作业的人员,必 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及专业考试合格,并 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除应按规定配齐安全防 护设备外, 还应视具体情况配置相 应的安全防护设施。3.3.2 悬空作业处应设立牢靠的立足点,并必 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3.3.3 攀登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上下通道等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或梯子等设施。2)使用梯子时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有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确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 1 处 。移 动式梯子应注意防
25、滑。3)任何登高用具,其构造必 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 载不应大于 1100N,否则应进行验算。3.3.4 悬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悬空作业必须有牢靠的立足点。2)在作业扶手、脚手架等 设施没有架设好的情况下从事 悬空作业, 应佩带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悬挂在牢靠处。73)凡能在地面组装的构件, 应尽量在地面完成组装,并应同时搭设悬空作业用的安全防护设施。3.3.5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 须遵守下列规定: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 进行下一 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2)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 有
26、稳固的立足点。支 设临空构筑物模板 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定进行防护。3)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 设支架。3.3.6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 须遵守下列规定: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 须搭设脚手架和 马道。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处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3)绑扎暗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 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3.7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 须遵守下列规定:1、 装门窗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
27、凳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 ,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2、 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3、 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 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 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3.4 交叉作业3.4.1 进行上、下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人员的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否 则应设置安全防护层。3.4.2 脚手架等拆除时,其下方 严禁有其他作业人员。3.4.3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 员进出的通道口,必 须搭设 可靠的安全防护棚。3.4.4 由于上
28、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大臂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4 脚手架工程4.1 一般规定4.1.1 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 艺, 编制施工方案,选择适用、合理的构架形式、尺寸、附墙结构以及卸荷和局部加强措施,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4.1.2 本工程脚手架的设置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验算合格后,方可进行搭设和使用。4.1.3 脚手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1)脚手架作业层外侧边缘必须设置双道防护栏杆(上栏杆上皮高度不小于 1.2m),并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2)脚手架的斜道、爬梯两 侧及平台外围,
29、均 应设置防护栏 杆及挡脚板。3)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应 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4.1.4 根据市安监站规定所有在建工程必须搭设落地式脚手架。本工程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 在脚手架下部采用双立杆,双立杆的设置高度应根据计 算确定。2、 采用部分卸载或分段全部卸载措施。4.1.5 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的通(梯)道,严禁攀爬脚手架上下。4.1.6 作业中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撤离架上人员,进行检查。4.2 脚手架材料4.2.1 脚手架的杆件、构配件、连接件和脚手板,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材质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1)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
30、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钢管上严禁打孔。2)可锻铸铁扣件应与钢管管径相配合,并符合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作用。严禁使用加工不合格、锈蚀和有裂纹的扣件。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达 65Nm 时,不得 发生破坏。 83)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 30kg。冲压钢脚手板材质应符合Q235-A 级钢的规定,并应有防滑措施;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两端应 各设直径 为 4mm 的镀锌钢丝 箍两
31、道;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4.2.2 当出于确保脚手架的构架安全需要而采用其它脚手架杆件或材料作为加强杆件和辅助杆件时,不得取代原脚手架基本构架杆件,且必须以可靠的连接方式与其连接。4.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4.3.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 应做好以下工作:1)工程技术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 稳。3)搭设场地应平整、夯实 ,并 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4)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 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
32、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4.3.2 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施工,必 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场地土情况与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 。4.3.3 脚手架立杆底部应加设底座和垫板,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 2 跨、厚度不小于 50mm 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4.3.4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 设高度不应超 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每搭 设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4.3.5 立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禁将外径 48mm 与 51 mm 的钢管混合使用。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 层各步接 头必须采用
33、对接扣件连接。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 连墙 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 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 应立即设置连墙件。5)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规范的规定。6)必须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4.3.6 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 长度不宜小于 3 跨。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片脚手板时, 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4)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 纵向水平杆
34、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4.3.7 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 严禁拆除。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 间距设置,最大 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1/2。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 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 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 应小于 180mm。4)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 100mm。4.3.8 连墙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墙件
35、数量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超 过有关规范规 定的最大允许间距。2)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 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3)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 该处设置有困 难时, 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 连墙 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 4m (2 步)。5)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 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 接。6)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 设置,当不能水平 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97)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 定 措施,直到
36、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4.3.9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4 跨,且不 应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45-60 度之间。2)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3)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4)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150mm。5)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 24m 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 24m 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处,中间应每隔 6 跨设置一道。6)剪刀撑
37、、横向斜撑搭设应 随立杆、 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 设。4.3.10 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 120-150mm。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 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 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以防 倾翻。脚手板采用 对接或搭接时应符合规范的规定。3)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 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 12m 满铺一层脚手板。4.3.11 脚手架拆除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 严禁上下同时作 业。
38、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 严禁先将连墙件整 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3)当脚手架拆到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 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4)当脚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 时, 对不拆除的脚手架应 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5)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4.3.12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继续使用。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2)作业层施加荷载前;3)每搭设完 10-13m 高度后;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及开冻后;6)停用超过一个
39、月。4.3.13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 对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4.3.14 作业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 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4.3.15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 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4.3.16 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5 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5.1 一般规定5.1.1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应按临电规范规定的内容整理,由现场主管电气的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于临时用电 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5.1.2 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 请, 经用电管理部 门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5.1.3 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 工进行,并 应设专人进 行监护。5.1.4 施工用电完毕后,应由施工 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 班组进行拆除。5.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2.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2.2 施工单位所编写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 须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以下 简称临电规 范)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