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盛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基地工程施工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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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上海谊盛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基地工程施 工 监 理 细 则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上海谊盛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基地 建设单位:上海谊盛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北区)8 号地块建筑面积:45319.09 平方米建安造价: 计划工期: 工程说明:本工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北区)8 号地块内,东临金轮路,西临广顺北路,南临通协路,北面为地块间的规划道路。主要出入口设在通协路上,次出入口位于北面地块间的规划道路上。建筑面积约 45319.09 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约 13383.1 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

2、括 A、B、C、D 四栋研发大楼。地下设有车库,部分为六级人防工程。其中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 2631 平方米。基坑开挖深度 3.786.90 米。建筑分类:A、B、C、D 楼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高度为 33.3米,七层,其中一至二层层高 5.5 米,三至七层层高 4.2 米。防火分类:地下车库为一级。耐火等级:A、B、C、D 楼及地下室耐火等级均为一级。抗震等级:A、B、C、D 楼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设防烈度:本工程为丙类建筑,设防烈度为七度。结构指标:本工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与基础:A、B、C、D 楼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加承台基础,桩型 PHC-A400-8

3、0-12.512.5,单桩抗压承载力设计值1100KN;地下车库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作为抗拔桩基础,2桩型 PHC-A400-80-1212、PHC-A400-80-1313.单桩抗拔承载力设计值 500KN。建筑防水: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本工程外墙,卫生间均做防水设计。墙体:分隔墙采用 2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本工程为外墙外保温,外墙采用混凝土小砌块,在外墙外表面粘贴 35mm 厚膨胀聚苯板。 楼地面:采用 50 厚细石混凝土。 门窗工程:断热铝合金低辐射中空玻璃窗。电梯配置:标准层设三部电梯,其中两部客梯,一部消防电梯。项目 面积 单位 备注用地面积 20823

4、 m2地上建筑面积 31935 m2包括屋顶机房,底层架空部分地下建筑面积 13383 m2 不计入容积 率总建筑面积 45319 m2计算容积率的面积 30620 m2A-水性涂料质检和研发心 7910 m2B-新型保温材料质检和研发中心 7848 m2C胶浆和板材检验中心 7787 m2D气耕蔬菜培植试验中心 8480 m2地下室 13383 m232.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监理目标2.1 监理工作范围: 依照本工程设计图纸所表明的建筑、结构、装饰、安装及室外总体等工程。2.2 施工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含内业资料)、进度、投资(投标

5、时暂考虑合格工程量签证)、安全、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及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和现场签证等。2.3 监理工作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质结构。 进度控制目标: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控制工期和按时竣工。 造价控制目标:符合合同条款及有关质量标准规范的合格工程数量签证。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43. 监理工作的流程:5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 1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核要则4. 1. 1 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4. 1. 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

6、计划与目标工期是否相符合,以及技术方案的协调和合理性。4. 1. 3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监督搭建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 1. 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用水、运输、仓储以及建筑安装材料的需要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4. 1. 5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方案是否满足工期要求,以及施工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4. 1. 6 各专业人员审核后应提出审核意见交总监理工程师汇总提出审批意见,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回复施工单位。4. 2 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检查要则:4. 2. 1 对出厂的材料、半成品(构件)必须符合下列

7、要求。(1) 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2) 具有产品标准编号等文字说明。(3) 具有出厂合格证,并应注明厂名,产品型号,规格,出厂日期 和检查编号等。4. 2. 2 不论什么理由,施工单位对材料、半成品(构件)未做任何检验而擅自用于工程的,其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4. 2. 3 施工单位在对材料、半成品(构件)的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在使用前填好进场材料报验单交监理工程师查验,报请查验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6(1)材料、半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的批号。(2)材料抽查化验单和检验结论。(3)材料报验单。(4)所有材料、半成品(构件)、施工单位必须在办理好查验签证手续后方可使用,未经监理师查验

8、签证的材料、半成品(构件)不能使用。(5)工程中所用的各种商品化的预制构、配件必须具有生产厂和批号和出厂合格证。(6)监理工程师在查验时重点检查预制构、配件的合格证及技术试验报告,在上述资料不清或对资料表示怀疑时,可采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当认为不合格产品时,由购方的供应单位负责退货。(7)引进材料查验以商品检验单位为准,未经商检不能使用,进口结构钢材必须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准使用。4. 3 进场设备查验要则4. 3. 1 设备供应单位在设备到货后组织入库验收检查,检查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各种技术资料,在发货时必须向领用单位提出设备的出厂合格证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装箱单等,压力容器必须提供竣

9、工图)领用单位对上述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破损,有些设备一次进场时入库检验可与现场验相结合。4. 3. 2 施工单位根据领用计划办理设备领用出库手续,并对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 检查设备外观质量;(2) 对照施工图纸检查接口方位、标高等;(3) 根据产品说明,安装说明书装箱前清单检查设备的附件质量与数量是否符合要求;(4) 核对各种技术说明书及产品的合格证。4. 4 模板工程74. 4. 1 般要求:(1) 木模板:品种可为红松、白松、落叶松、马尾松及杉木等,其材质不宜低于等材。木材上如有节疤、缺口等庇病,在拼制模板时 , 一般应截去庇病部分,对不贯通截面的庇病部分用在模板的反

10、面。 (2) 组合钢模板:材质应符合有关专门规定(3) 模板及其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 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b) 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c) 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要求;d)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4)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对油质类等影响结构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不宜采用。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与混凝土接搓处。(5)对模板及其支架应定期维修。钢模板及钢支架应防止锈蚀。4. 4. 2 模板安装(1) 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当安装在

11、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 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尚必须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尚必须有防冻融措施。(2)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3) 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等于或大于 4m 时,模板应起 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4) 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的方法,安装上 8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a) 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 撑;b) 一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一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垫板;c) 当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架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 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12、。(5)当层间高度大于 5m 时,宜选作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当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当采用分节脱模时,底模的支点应按模板设计设置,各节模板应在同一平面上,高低差不得超过 3。当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 模板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结点上;b) 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4. 4. 3 模板拆除侧模应在砼强度能保证结构不变形、棱角完整时,方可拆除,必要时增加试块(如冬期气温在

13、 5及其以下持续时)经测试合乎要求,方可拆除。办书面拆模手续。整体式结构承重底模,应在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下表规定的强度时方可拆除。(必要时,可作 R14、R7 试块,以备查)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砼拆模时砼应达强度值表项次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达到砼强度标值的百分率(%)1 板 22、8 507592 梁、拱、壳 88 751003 悬臂构件 22 75100当施工荷载大于设计荷载时,必须经过核算或设临时支撑。4. 4. 4 模板分项工程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方应填写报验单,自检、互检均应签字,并附总包单位质检员的质量评定意见,申报监理检验签证,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署后方可进

14、入下道工序。4. 5 钢筋工程4. 5. 1 一般要求1 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碳素钢丝、刻痕钢丝和钢铰线等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2 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 d 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作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尚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3 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应进行检验,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a) 钢筋的抗

15、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 25;b)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当按一级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 1.25;当按二级抗震设时,不应大于 1.4。4 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志,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锈蚀或油污。105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下列现定:a) 不同种类用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b) 当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 钢筋代换后应进行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c) 钢筋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

16、等要求;d) 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用 1 级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e) 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不宜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设计中的钢筋;当必须代换时,其代换的钢筋检验所得的实际强度,尚应符合第三条要求;f) 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 1 级热轧钢筋制作、严禁以其他钢筋代换。4. 5. 2 钢筋加工(1)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表面应洁 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于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2) 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a) 级钢筋末端需要作 180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 D 不应小于钢筋直径 d 的 2.5 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 的 3 倍;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时,其弯曲直径 D 不应小于钢筋直径 d 的 3.5 倍。b) 、级钢筋末端需作 90或 130弯折时,级钢筋的弯曲直径 D 不宜小于钢筋直径 d 的 4 倍;级钢筋不宜小于钢筋直径 d 的 5 倍,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c) 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理的弯曲直径 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 d 的 5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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