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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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表号:强条检 01 编号:QJJ01-工程名称 监理项目部 施工项目部序号 名 称 强 条 要 求 检查部位 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日期 备 注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一 设计基本规定 2、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栽1、住宅内卧室、书房与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卧室兼起居室:一级40dB;二级45dB;三级50dB二 室内环境设计2、 楼 板 的 撞 击 声 隔 声 标 准 : 一级65dB;二、三级70dB1、办公建筑中的变配电所应避免与有酸、碱

2、、粉尘、蒸气、积水、噪声严重的场所毗邻,并不应直接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也不应直接设在厕所、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三 办公建筑设计2、 办 公 建 筑 的 开 放 式 、 半 开 放 式 办 公 室 , 其 室 内 任 何 一点 至 最 近 的 安 全 出 口 的 直 线 距 离 不 应 超 过 30m1、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2、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 100 人不小于 1m 计算,且梯段净空不应小于 1.2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四 宿舍建筑设计3、七层及七层以上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 21m,应设置电梯1、不允许漏水

3、,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五 地下防水工程2、工业与民用建筑:总湿渍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包括顶板、墙面、地面)的 1/1000;任意 100m2 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 2 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1 m2。六 屋面工程1、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见强条房屋建筑部分 1-3-24)2、 结 构 层 为 装 配 式 钢 筋 混 凝 土 板 时 , 应 用 强 度 等 级 不 小 于 C20 的 细 石混 凝 土 将 板 缝 灌 填 密 实 ; 当 板 缝 宽 度 不 大 于 40mm 或 上 载 下 宽 时 , 应在

4、缝 中 放 置 构 造 钢 筋 ; 板 端 缝 应 进 行 密 封 处 理3、天沟、檐沟纵向坡度不应小于 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天沟、檐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4、卷材防水屋面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立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水落口、檐口、天沟、檐沟、屋脊等) ,均应做成圆弧。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应做成略低的凹坑5、每道卷材防水层厚度选用应符合规定(见房屋建筑强条 1-3-25页之表 5.3.2 卷材厚度选用表)6、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7、在 防 水 层 上 放 置 设 施 时 ,

5、设 施 下 部 的 防 水 层 应 做 卷 材 增 强 层 ,必 要 时 应 在 其 上 浇 筑 细 石 混 凝 土 , 其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50mm8、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应铺面设刚性保护层9、每道涂膜防水层厚度选用应符合规定(见房屋建筑强条 1-3-25页之表 6.3.2 涂膜厚度选用表)10、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以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留缝隙,并应做柔性密封处理11、刚性防水层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六 屋面工程12、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40mm,并应配置直径46mm、间距为 100200mm 的双向钢筋网片;钢筋网片在

6、分格缝处应断开,起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10mm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 ,不符合打“”并在备注栏中列举不符合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建筑设备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表号:强条检 02 编号:QJJ02-工程名称 监理项目部 施工项目部序号 名 称 强 条 要 求 检查部位 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日期 备 注1、生活给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2、从 给 水 管 道 上 直 接 接 出 消 防 用 、 绿 地 等 自 动 喷 灌 系 统用 的 水 管 道 时 , 应 在 这 些 用 水 管 道 上 设 置 管 道 倒 流 防 止 器( 装 置 )3、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

7、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4、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体 , 应 采 用 独 立 结构 形 式 , 不 得 利 用 建 筑 物 的 本 体 结 构 作 为 水 池 ( 箱 ) 的 壁板 、 底 板 及 顶 盖5、室内给、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6、 排 水 管 道 不 得 布 置 在 食 堂 主 副 食 操 作 烹 调 备 餐 的 上 方7、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在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8、膨胀管上严禁装设阀门9、雨水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分开设置一 给水和排水10、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

8、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 50mm1、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应分别独立设备,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并应用非燃烧体制作二 通风和空调2、厨房排油烟机的排气管道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备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构件3、 无 外 窗 的 卫 生 间 , 应 设 置 有 防 回 流 构 造 的 排 气 通 风 道 ,并 预 留 安 装 排 气 机 械 的 位 置 和 条 件4、建筑物内设有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5、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高于和等于 25的地区,每套住宅内应预留安装空调设备的位置

9、和条件6、当制冷机组采用的制冷剂对人体有害时,应对制冷机组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应设置制冷剂泄漏报警装置二 通风和空调7、空调通风系统冷热源的燃油管道系统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必须安装可靠1、露天或半露天的变电所,不应设置在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集中的露天堆场2、室内、室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见房屋建筑强条第 2-4-5 表 4.2.1)3、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 6m 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 15m 时,尚应增加出口4、附设变电所、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中,油量为1000kg 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设置容量为 100%油量的挡油设施5、可燃油油浸变

10、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三 民用建筑电气设备7、当采用敷设在钢筋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圆钢作为防雷装置时,钢筋或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 10mm8、在地下禁止采用裸铝导体作接地极或接地导体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 ,不符合打“”并在备注栏中列举不符合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建筑防火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表号:强条检 03 编号:QJJ03-工程名称 监理项目部 施工项目部序号 名 称 强 条 要 求 检查部位 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日期 备 注1、建筑高度不超过 50m 的办公

11、搂,消火栓用水量室外为 20L/s,室内为 30L/s,每根竖管最小流量 15L/s,每支水流最小流量 5L/s2、重要的办公楼、综合楼,应设消防卷盘3、超过 5 层或体积大于 10000m3 的办公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应设置 DN65 的室内消火栓4、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壮。室内消防给水环状管网的进水管和区域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根,当其中一根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或引入管应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5、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防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6、在同

12、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7、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一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8、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 2 具9、灭火器箱点不应被遮挡、上锁或拴系10、灭或器安装设置后,必须进行配置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二 通风空调系统防火1、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30min2、消 防 用 电 设 备 应 采 用 专 用 的 供 电 回 路 , 当 生

13、 产 、 生 活用 电 被 切 断 时 , 应 仍 能 保 证 消 防 用 电 。 其 配 电 设 备 应 有 明显 标 志三 消防电源及配电3、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 A 级外,应在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2、消 防 水 泵 房 、 固 定 灭 火 系 统 钢 瓶 间 、 配 电 室 、 变 压 器 室 、通 风 和 空 调 机 房 等 , 其 内 部 所 有 装 修 均 应 采 用 A 级 装 修 材 料3、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装 修 材 料 应 完 好

14、, 并 应 检 查 其 燃 烧 性能 或 耐 火 极 限 、 防 火 性 能 型 式 检 验 报 告 、 合 格 证 书 等 技 术文 件 是 否 符 合 防 火 设 计 要 求 。 检 查 、 检 验 时 , 应 填 写 进 场验 收 记 录4、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5、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 2m2 检验燃烧性能6、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 2m2 检验燃烧性能四 建筑装修7、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5、,每种取0.1m3 检验燃烧性能8、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4m2 检验燃烧性能9、施工过程中的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合格,施工过程中的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合格率应达到 80%10、当装修施工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施工过程全部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工程验收应为合格备注:检查结果符合打“” ,不符合打“”并在备注栏中列举不符合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勘察和地基基础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表号:强条检 04 编号:QJJ04-工程名称 监理项目部 施工项目部序号 名 称 强 条 要 求 检查部位 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日期 备 注1、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

16、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3、基槽(坑)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当发现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4、进行膨胀土场地的评价,应查明建筑场地内膨胀土的分布及地形地貌条件,根据工程地址特征及土的自由膨胀率等指标综合评价一 地基勘察5、一级边坡工程应进行专门的岩土工程勘察,二、三级边坡工程可与主体建筑勘察一并进行,但应满足边坡勘察的深度和要求1、 设 计 等 级 为 甲 级 、 乙 级 的 建 筑 物 , 均 应 按 地 基 变 形 设 计二 地基设计2、基坑工程应

17、进行稳定性验算3、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按房屋建筑强条第 5-2-3 页表 5.3.4 规定采用4、膨胀土地区场址选择应符合房屋建筑强条第 5-2-4 页3.3.1 的要求1、扩展基础:对矩形截面柱的矩形基础,应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三 基础设计2、箱筏基础:梁板式筏基底板除计算截面受弯承载力外,其厚度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受剪切承载力的要求3、平板式筏基的板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的要求4、桩基础的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5、柱下桩基独立承台应分别对柱边和桩边、变阶处和桩边联线形成的斜截面进行受剪计算6、施工

18、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7、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8、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基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三 基础设计9、建 筑 桩 基 沉 降 变 形 计 算 值 不 应 大 于 桩 基 沉 降 变 形 允 许 值1、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2、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3、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4、符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对于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可

19、液化土等特殊土时,设计时要综合考虑土体的特殊性质,选用适当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四 地基处理5、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的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备注:1、边坡安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是破坏后果很严重,二级是破坏后果严重,三级是破坏后果不严重。2、检查结果符合打“” ,不符合打“”并在检查意见栏列举不合格原因,不列入检查打“/” 。结构设计强条实施监理检查表表号:强条检 05 编号:QJJ05-工程名称 监理项目部 施工项目部序号 名 称 强 条 要 求 检查部位 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日期 备 注1、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建

20、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的规定2、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3、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一 基本规定4、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1、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fck、f tk 应采用房屋建筑强条第 6-2-1 页表 4.1.3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2、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fc、f t 应采用房屋建筑强条第 6-2-1 页表 4.1.4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3、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 95%的保证率二 混凝

21、土结构设计4、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5、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 HPB235 级、HRB335 级或HRB400 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6、纵向受力冷扎扭钢筋不得采用焊接接头7、焊接网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 95%的保证率三 钢结构设计1、在普通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2、设计钢结构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的

22、安全等级应为二级3、设计钢结构时,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系数、动力荷载的动力系数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规定采用4、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5、结构应根据其形式、组成和荷载的不同情况,设置可靠的支撑系统6、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普通螺栓受拉连接应采用双螺帽或其他能防止螺帽松动的有效措施7、柱脚在地面以下的部分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土包裹(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 ,并应使包裹的混凝土高出地面不小于 150mm。当柱脚底面在地面以上时,柱脚底面应高出地面不小于 100mm三 钢结构设计8、当结构表面长期受辐射热达 150以上或在短时间内可能受到火焰作用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加隔热层或水套等)五 围护结构 1、人员流动密度大,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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