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XXXXX 公 路 项 目施 工 监 理 大 纲XX 省交通厅 XX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二 OO 五年十一月前 言XX 省交通厅 XX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为加强 XX 至 XX 国家高速公路 XXXX 至XX 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使监理工作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程序合理,标准统一,实施便捷,以期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J077-95)及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 至 XX 国家高速公路 XXXX 至 XX 公路项目施工监理大纲 。施工监理用表主要采用 XX 省交通工程质量
2、监督站制定的表格。本大纲由 XX 省交通厅 XX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组织 XX 交通工程监理公司等监理单位编写,经项目办主任会批准,作为 XX 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各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可根据本合同段内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本大纲由 XX 省交通厅 XX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修改。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与职责5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4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理16第五章 工程进度监理25第六章 工程费用监理28第七章 合同管理35第八章 信息管理42第九章 环境保护监理46第十章 测量试验47第十一章 工程
3、交工与验收61第十二章 组织协调与工地会议62第十三章 监理记录、报告与档案65第十四章 施工、监理用表691第一章 总 则1.1 目的为加强 XX 至 XX 国家高速公路 XXXX 至 XX 公路项目(以下简称 XX 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使监理工作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程序合理,标准统一,实施便捷,以期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J077-95)及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纲要。1.2 监理服务的范围1.2.1 工程范围为设计文件所指工程范围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
4、容,以及业主同意增加的工程内容。主要有:(1)道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防护及排水工程等。(2)结构工程:包括桥梁、涵洞、分离式立交、互通式立交、通道、隧道等。(3)交通工程:包括防护栏、隔离栅、道路标志标线、防眩板、隔音壁等安全环保防护设施。(4)工程环境:包括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绿化、污染物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的所有方面。(5)收费站、服务区等的土建工程。1.2.2 工作范围(1)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2)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等。1.3 监理工作目标1.3.1 监理工作总目标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目标是对 XX 高速公路工
5、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按设计和技术规范及典型示范工程的质量要求,以合理的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时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令2004第 3 号)质量鉴定2达到优良工程,并符合廉洁、安全、环保的要求。1.3.2 质量目标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技术规范及经审批的设计文件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本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必须全部合格,并最终鉴定为优良工程。1.3.3 进度目标以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合同工期或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进度控制目标。1
6、.3.4 费用目标以施工承包合同的总价作为投资控制目标。1.4 质量保证体系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1.5 监理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2、守法、科学、公正、诚信;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3、根据合同文件确定的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的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和监理制度,积极而谨慎地开展施工监理工作。1.6 监理工作依据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及附件;3、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本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3 年版) ;4、施工图
7、纸及说明;5、业主的有关文件;6、国家、交通部和 XX 省颁布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监理法规等。7、本工程及其他有关的工程监理规定与要求。31.7 监理人员守则1、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严禁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2、积极而谨慎地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不滥用职权;3、应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4、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过程监理服务应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监理服务水平;6、不准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监理单位任职,从事监理活动;7、不准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准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
8、的活动,不准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不准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不准收受红包;8、要公正地维护和协调业主与承包人的权益和争议。9、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10、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所发出的任何指令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做出书面补充且应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11、与承包人在工程质量的判断上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做出决定;12、每日作好监理日记,掌握工程动态,发现不能
9、处理的问题时,应及时向上汇报并说明问题的背景;13、要严把质量关,防止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的现象发生;14、努力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1.8 监理工程师须知1、严格执行合同是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准则;2、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应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其中做好事前监理是关键;3、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要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4、对承包人的分包要求,应按规定程序办理;45、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首先应迅速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继续施工时
10、,必须果断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进行认真检查;以检查的结果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6、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7、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的变动情况;8、在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项在未与承包人协商且得到业主的认可前不应发出任何指令;9、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1.9 监理用语监理用语应准确、规范,监理签署意见应明确、具体。推荐使用下列监理用语:(1)同意开工。(2)合格,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3)验收合格,同意交工。(4)同意变更,数量属实(或
11、数量审核为) 。(5)已核,情况属实。(6)同意在本工程使用。杜绝使用下列不规范用语:(1)同意上报。(2)请承包人自检后,进入下一道工序。(3)已阅。(4)可变更。(5)请业主审批。(6)施工无异常情况。5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与职责2.1 本项目监理机构本项目按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整个项目设四个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高驻办) 。高级驻地办公室根据本工程实际以及履行施工监理职责的要求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等分支监理机构,并依据合同负责日常施工的全部监理工作。高级驻地办受业主工程管理部门协调管理,并对业主负责。相互关系框图如下:协调管理发2.2 监理机构的组织原则1
12、、各监理单位在设置本项目监理机构时,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工作目标、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理服务人员的具体情况,并满足监理合同要求;2、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由各监理单位委派,驻地监理工程师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任命,报业主备案。各高驻办及下属驻地办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的人员分工应与投标文件中承诺配置的监理人员保持一致,由各高级驻地监理工程RA高级驻地办XX 省交通厅 XX 高速公路 建设项目办公室RA1驻地办RB高级驻地办RC高级驻地办RD高级驻地办RA2驻地办RA3驻地办RA4驻地办RB1驻地办RB2驻地办RB3驻地办RC1驻地办RC2驻地办RC3驻地办RD1驻地办RD2驻地办RD3驻地办
13、6师办理授权,确定后报业主备案。3、派驻到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确需更换时,应提前 14 天报业主审批,在得到业主的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并执行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关条款。2.3 各级监理机构的职责2.3.1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高驻办应按照本项目施工监理合同要求、施工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承担辖区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在与业主签定的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全面负责辖区内监理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和监督驻地办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对辖段内的工程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2、
14、依据本大纲编制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机构内部管理职责并组织实施;3、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记录;4、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报告业主。5、按照业主的统一要求,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全面的审核;6、按照业主建立的本项目管理系统的需要,配合完成系统初始化所需的工程划分和清单拆分工作。并按照项目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地将辖区内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合同管理等方面动态信息进行汇总并录入项目管理系统;7、会同业主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承包人根据项目总体计划编制的阶段计划和月计划,并予以批复;8、及时汇总各驻地办的进度报表,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及时提出应
15、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供业主决策;9、参与业主主持的重大技术、重大变更、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10、主持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测量成果;11、审查批准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方案和工艺,经与业主协商后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12、建立监理的中心试验室,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对中7心试验室的各种质检、测量、试验资料进行归档、汇总;13、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14、审查各驻地办申报的中间计量资料并编制计量证书;15、审查承包人的中期支付、最终支付申请,编制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中期和最终支付证书,经业主核准后签发上述
16、支付证书,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16、组织对承包人履约情况进行检查;17、组织有关工程变更的四方会议,并形成四方会议纪要。审查承包人申报的工程变更并签署意见,经业主审定、上级部门批准后签发工程变更令;18、审查个案分包单位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报业主审批;19、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20、掌握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及时告知业主并发出书面通报;21、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汇总并核准各驻地办上报的各种报表(包括编制工程监理月报)提交给业主并归档
17、;22、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坚持不定期的工地巡视;23、抓好廉政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24、负责组织辖区内工程实施中有关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2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 26、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7、参与业主主持的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要求,主持本辖区监理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28、归档保存所有的施工监理资料; 29、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2.3.2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驻地办在高驻办的授权下,对辖区内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严格按照本大纲及高驻办编制的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工作;2、熟悉合同文件、施工规范、设计图纸,了解施工现场;3、参与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测量成果并报高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