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教处字【2019】13 号关于做好 2018 级专科学生二次选择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做好 2018 级专科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工作,根据泰山学院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办法(泰院政发【2017】16 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进程安排1.公示学生成绩3 月 20 日前,各学院统计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按专业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在本院范围内公示。2.学生填报志愿申请学生填写泰山学院学生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3 月 22 日前到所在学院报名,由学院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汇总表,于 3 月 26 日上午 10 点前报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经学校
2、审批通过后,录取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跨学院调整专业学生的录取教务处对跨学院二次选择专业学生的申报资格进行复核,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将所有报名学生根据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照平均成绩排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的学生,再按照第二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方法同上。各专业录取名单经研究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4.报到2二次选择专业学生在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凡已办理报到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二、相关要求1.各学院要按照泰山学院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办法(泰院政发【2017】16 号)和本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学生资格条件严格把关审核,及时公示学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自觉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确保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工作顺利进行。2.调整专业后学生的学籍、教材、档案、管理、缴费等工作,按照上述文件执行。附件 1:泰山学院学生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 2:泰山学院 2018 级专科学生二次选择专业汇总表附件 3:2018 级普通专科情况一览表教务处2019 年 3 月 1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