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湾佳苑(二、三期)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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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表号:FCPM/QR-7.1-03新江湾佳苑(二、三期)临时用电监 理 实 施 细 则工 程 名 称 新江湾佳苑(二、三期)编 制 人 刘运国总监理工程师 孙克斌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08 年 4 月一、工程概述:本工程位于杨浦区政立路 505 弄,总建筑面积为 68557,主要建设内容:9 幢 8 层住宅及沿国定路建设 4 幢 2 层商业配套建筑等。地下建筑面积 15145(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12289,商业地下面积 2234) 。 。二、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年 12 月)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守则(2005)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2、技术规程(JGJ46-2005) ;4、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等;5、本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规划。6、上海市工程监理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三、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用电的监理措施:1、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熟悉本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规划的相关内容;2、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审核批准后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执行;3、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的资格证件,督促施工单位对各类用电人员教育交底,务必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及所用设备的性能;4、督促检查施

3、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四、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的监理措施:1、对于临时用电线路,督促检查重点如下:(1) 、施工用电气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导线。并不得随便乱拖乱拉电线。(2)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不得成束敷设。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 2.5 米;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地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 6 米。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3) 、变压器、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及电机等电气设备的周围 2 米内不准堆放杂物,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的或者腐朽性物品。(4) 、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线路,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摸。(5) 、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

4、压除外)的接地或接零,应遵守下列规定:、施工用电设施的对地电压在 110 伏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接地装置的接地极不得少于 2 根,入地深度不小于 2 米,并不得用罗纹钢作接地极。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欧。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在同一供电系统,零地保护不准混用,在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必须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同一根导线。(6) 、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7) 、施工现场安全电箱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以后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漏电

5、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对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应及时调换。(8) 、户外变压器应设置围栏,并挂“有电危险警告牌并应装设避雷装置” 。(9)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两名电工负责。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停电作业应履行停、复用手续。停用电时应在开关箱上加锁或取下熔断器。(10) 、装有瓷底胶木闸刀开关动力的电气设备,严禁带负荷合闸和切断。(11) 、线路送电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电路停电后,用电设备应切断电源,并挂上“严禁合闸”警告。(12) 、电气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或接近热源。严禁将电线直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和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线。(13)

6、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将其固定在离地面 2.5 米高处或适当地方。2、对于临时用电照明设备,督促检查重点如下: (1) 、施工现场及作业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有路灯。可参考各篇的具体规定。(2) 、施工现场用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的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 2.2 米以上,如低于 2.2 米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3) 、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时,应采用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4) 、临时建筑物、工棚内的照明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

7、导线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穿过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管端距临时建筑物或工棚内壁应不小于 2.5 厘米。(5) 、所有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根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的罩。如使用中发现残缺不齐,应及时更换。(6) 、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3、安全距离与隔离方面,督促检查重点如下: (1) 、在运行的电气设备室内搬运较长工具或材料(如梯子、管子等)时搬运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千伏) 13 610 35 110安全距离(米) 1.90 2.00 2.10 2.70(2)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如作业

8、人员及携带的物件与架空线路距离小于表3、4 的规定值时,应停电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3) 、起重机严禁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工作。如需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4)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起重机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人体、物件或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输电线路电压(千伏) 1 以下 2035110 154 220 230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米) 1.5 2 4 5 6 7(5) 、装设潜水泵时。潜水电机、电缆及其接头等必须绝缘良好、安全可靠,并配置保护开关。在其周围 30 米的水域内,不得有人作业。(6) 、当电气设备采用 24 伏的电

9、压时,必须采用双圈式变压器作为防止人体接触带电体的安全措施。电路必须与大地绝缘。4、对于电气设备防护,督促检查重点如下: (1) 、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2) 、电源电压应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并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启动装置。(3) 、电动设备应先试运转,检验有无异常情况。电动设备启动后,应检视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后,方可正式使用。(4) 、当电气设备跳闸时,应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故障原因未查明时严禁盲目合闸。(5) 、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如发现松动,应立

10、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6) 、电气设备用的开关箱应保持清洁,电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件,并应加锁和由专人负责管理。(7) 、用水清洗电力施工机械时,严禁将水冲到电气设备或电气开关上。(8) 、推拉刀闸开关,应戴绝缘手套。电气设备在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湿布抹擦。(9)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如在施工现场存放,应有妥善的防雨雪和防潮等设施。(10) 、当保养或修理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挂上“机械修理,严禁合闸”警告牌。(11) 、运转中的电动机外壳温度超过容许值时,应暂停工作,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5、对于避雷,督促检查重点如下:施工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1、应装设避雷装置:、脚手架、井架和金属构架等各种构建筑物的高度超过 15 米;、上述建、构筑物在少雷区,其高度超过 20 米;、独立建、构筑物。五、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档案的监理: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2、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 、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 、定期检(复)查表;(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3、督促临时用电工定期按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手续。4、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江湾佳苑(二、三期)项目监理机构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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