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HTZ-2018-01 项 目 名 称: 2018 年度华投公司工业园区零星维修项目 招 标 人 (盖章 ): 江苏华科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发 放 时 间 : 2018 年 5 月 29 日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一、总则 .3 二、招标文件 .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 五、开 标 .5 六、评 标 .6 七、授予合同 .7 第二章
2、 合同协议书 .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7 一、投 标 函 . 19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 20 三、授权委托书 . 20 四、投标报价表 . 21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 22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2018 年度华投公司工业园区零星维修项目 项目地点 华投公司工业园区 联系人 仲先 生 电 话 1392100277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零星项目维修(包括:屋顶漏水,墙面渗水,井盖,疏通下水道及其它);具体项目按照招标人发出的任务单为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合同期限 一 年;采取 1 年 +1 年的模式 。(即承包人服务态度良好,工程
3、无投诉、无返修且工程结算核减率小于 15%的,可续签 1 年)。 质量要求 合格 现场踏勘 不集中组织,投标单位自行前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正、副本应分开装 订、密封、标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8 日 下午 14:30; 接收单位: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 1668 号国际工业城 4 号楼 3 楼 305室 。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18 年 6 月 8 日 下午 14:30; 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 1668
4、号国际工业城 4 号楼 3 楼 305室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 必须以现金(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在开标时递交(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否 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履约保证金 壹万元整。合同签订前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控制 让利 费率 控制 让利 费率: 15%。投标 让利 费率低于控制 让利 费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让利 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评标办法 投标让利费率次高者为自然中标人。如出现投标让利率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中标
5、人。 2 付款方式 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半年经审计后支付结算总价款的 97,余款保修期期满后结清。 其它要求 1、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 份证原件及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清理、运输费用,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4、关于结算审核费:本工程结算审核的核减费费率控制在 8%内(含 8%)。如 12%核减费费率 8%时,审核费用乙方必须承
6、担一半;核减费费率 12%时,该工程所有审计费均由乙方承担。 5、招标代理费 2000 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施工合同时一次性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 。 2、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二)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 企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
7、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 并电话确认。招标人收到质疑后将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涉及招标文件调整的,将在本公告所发布的网站上以澄清的方式公示。投标人如在质疑截 止时间前无疑问提出,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澄清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8、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七)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 投标让利费率次高者为自然中标人。如出现投标让利率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 2、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 关文件: 1)苏建函价( 2018) 156 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2)政策性调整按相关文件执行。 3)建设部 107 号令中规定用企业定额、无企业定额的可用 2014 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4 工程计价定额、 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014 年江苏
9、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13 年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 2009 版)及上述各计价定额的相关取费及营改增后的相关规定。 4)涉及的点工(无法套用定额的): 105 元 /工日,其工日数按经甲方确认 的数量计算,此部分造价不让利。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如有)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有)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 标 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3) 授权委 托书 4) 投标报价表 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10、 (九)投标担保 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人民币伍仟元整,以现金(不接 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在开标时递交(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 束后当场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个日历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十 ) 勘察现场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
11、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数据。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 结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5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
12、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或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2、标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袋、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装订成册,所有封袋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未按上述规定编制、密封、标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十三)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
13、、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 密
14、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 没收。 五、开 标 (十五)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它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招标人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15、4、唱标按投标文件送达的逆顺序进行。 6 5、开标时,本次投标的 授权委托人 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并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未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的; (5)提供材 料有瑕疵的; 六、评 标 (十六)评标 1、评标活动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1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时,除招标文件另有 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如有); (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有)。 ( 3)工程量清单计价
17、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如有)。 ( 4)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正的;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十八)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十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
18、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 作废标处理。 7 (二十)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词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
19、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如有); 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
20、或不可竞争费 用的(如有);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 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一)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 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
21、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 将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 将 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七、授予合同 (二十二)中标 8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三天,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 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十三)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相关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