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居民再生育行政确认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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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户籍居民再生育行政确认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6-04-01 【办理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 2016 8 号) 【对象范围】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女方为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 【办理方式】 现场受理承诺件 【办理时限】 对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有关证明完备的,区卫生计生委应当在当事人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提交材料】 再生育行政确认办理需要提交 的材料(表 1、表 2) 建议在怀孕前到一方户籍地街道提交相关材料。 表 1 基础材料 序号 材料名

2、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北京市再生育申请确认表 2 原件 1、一式两份 2、双方存档单位注明婚育情况且盖章,无存档单位的由社区村居注明并盖章。 3、外省市户籍、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北京市再生育申请确认表存档单位处无须签署意见盖章。 2 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1 原件及复印件 1、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2、外国人提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3、港澳台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1 原件及复印件 现役军人或士兵提供军官或士兵证 4 申请人结婚证 1 原件及复印件 1、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的提

3、供材料见表 3 2、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的,需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结婚证明材料进行认证,结婚证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 5 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 1 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在国外或境外出生的,应提供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颁发的出生医 学证明,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 备注 上述材料 中,提交形式为 “原件 ”的,申请人将原件交由街道计生办留存;提交形式为 “原件及复印件 ”的,街道办事处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表 2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 1 原件及复印件 1、根据条例第十七条

4、第二款第(一)、(二)项申请的需提交。 2、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 2 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及相关病史资料 1 原件 1、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申请的需提交。 2、审批时认为有需要的,提交相关病史资料复印件(一份)。 3 除本表第 1 条提交相关离婚证明、丧偶证明外还需提交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及相关病史资料 1 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申请需要提交。 备注 上述材料中,提交形式为 “原件 ”的,申请人将原件交由街道计生办留存;提交形式为 “原件及复印件 ”的,由街道计生办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表 3 特殊情况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户籍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 门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1 原件 1、 外省市 户籍居民需要提交。 2、婚育情况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如果外省市一方当事人纳入本市常住人口管理,且婚后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 1年以上的,或者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核查当事人信息的,可由现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核实后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或者签署意见盖章。不用户籍地区县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 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1 原件 1、 申请人为军人 的需要提交。 2、婚育情况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

6、效。 3 相关部 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销户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有效死亡证明 1 复印件 一方或双方丧偶的需提交。 4 提交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离婚证明材料进行认证并经有 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 1 原件及复印件 在外国办理离婚的需提供 5 子女的护照或旅行证 1 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在国外或境外出生的需提供 6 本人生育情况个人声明 1 原件 申请人为外国人 需要提交。 7 本人生育情况自述文件 1 原件 申请人港澳台居民 要提交。 8 原有子女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1 原件及复印件 外国人一方 结婚前已有子女或与内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需要提交 9 中国驻

7、该国使馆出具的原有子女取得该国永久居留权等国 外定居的有效证明 1 原件 外国人一方 结婚前已有子女或与内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需要提交 10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 备注 上述材料中,提交形式为 “原件 ”的,申请人将原件交由街道计生办留存;提交形式为 “原件及复印件 ”的,由街道办事处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各街道受理现场登记 地址、电话、办公时间及乘车路线见后面 女方户籍情况 申请 地点 双方均为本市户籍居民 女方或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居民 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

8、台居民 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女方为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男方为本市户籍居民 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女方为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男方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女方驻京部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 办理程序 】 1、 在市或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到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北京市再生育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 双方存档单位(无存档单位的由社区)在申请表 “存档单位情况证明 ”栏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3、 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 经街道核实、区卫生计生委确认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特殊规定 及 注意事项 】

9、1、 涉外涉侨涉港澳台和出国留学人员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本市条例执行。符合条件办理再生育行政确认的程序 和要求参照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规定办理。 2、 现役女军人在本市生育的应当符合本市生育政策。现役女军人为驻京现役女军官、女士官。 3、 依法进行再生育行政确认的夫妻享受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等知识宣传;依照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新生儿疾病筛查、 0-6 岁儿童体检、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避孕药具、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享受孕产妇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产后访视以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服务;根据市人力和社会

10、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报销生育 费用和领取生育津贴等待遇。 4、 办理再生育确认的夫妻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不予办理;已获得生育登记服务单、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的,一经查实予以注销;已经生育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西城区各街道受理 本市户籍居民再生育行政确认 地址、电话、办公时间、乘车路线一览表 街道名称 受理部门名称 政策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公地址 乘车路线 德胜 德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82060720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德外教场口街 9 号 院丙 9号 27 路、 380 路安德路西口,特 13

11、路德胜门, 55路、 625 路、 909路德胜门外下车 什刹海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83228173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地安门西大街 141号 107 路、 111 路、 42 路、 13路、 701路、 3 路厂桥下车 西长安街 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66031551 66031691 66037593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西城区西绒线胡同甲 7 号 乘车 7 路到西绒线东口、 14 路 70 路到北京音乐厅或六部口、地铁 1 号 线、 4 号线到西单、地铁 2号线到和平门 大栅 大栅栏街道 63

12、046664 上午 9: 00 11: 30 棕树斜街 26 号 乘车 2 路、 20 路、 48 路、 59 路、 66 路、 120 路栏 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 下午 1: 30 5: 00 到大栅栏站; 5 路到前门站,地铁 2 号线到前门站或和平门站 天桥 天桥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83366088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北纬路 9 号 106 路、 59 路、 120 路, 110 路, 622 路, 93 路,17 路,特 11 路天桥站下,地铁 7 号线珠市口下向南 新街口 新街口街道办事 处计生办 66002916 上午 9: 00 11: 3

13、0 下午 1: 30 5: 00 西直门内大街 128号 公交 7 路、 105路、 111路新开胡同站、地铁 4 号线新街口站出 D 口(西南出口) 金融街 金融街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66219635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太平桥大街 107 号 7 路、 38 路 47 路辟才胡同下车, 46 路辟才胡同西口下车 椿树 椿树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63103590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椿树园 11 号楼甲 1 号 乘 105 路、 102路、 109 路 、 83、 603路到校场口地铁 2 号线、四号线到宣武门 G

14、口出 陶然亭 陶然亭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52683817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黑窑厂街 22 号 乘车 40 路、 59 路、专 13 路到陶然亭公园北门站、53 路到四平园或虎坊路、地铁 4 号线到陶然亭站 展览路 展览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88366584, 68360789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车公庄大街 13 号 地铁 6 号线车公庄西站 A 口、 15 路 19 路 26路 65路 118 路 701 路二里沟东口站、 697 路百万庄东口 站 月坛 月坛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51813786 上午 9: 0

15、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三里河东路一区 51 号楼一层 10 路、 26 路、 32 路、 45 路、 65 路、 80 路、特19 路国家工商总局站下车 广内 广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83172735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感化胡同 3 号院 乘车 10 路、 88 路、 38 路至槐柏树街,地铁 2 号线长椿街 牛街 牛街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83998550 83998521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2: 00 5: 30 牛街 8 号 乘坐 48 路、 88 路、 10 路、专 13 路在牛街站下车; 乘坐 5 路

16、、 6 路、 38 路、 57 路、 109路、 381 路、特 5 路在牛街路口西下车 白纸坊 白纸坊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83512160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樱桃 2 条 8 号 40 路、 19 路、 741 路 枣林前街站 下车往东 300米, 10 路、 717 路 牛街南口站下车往西 200米 广外 广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63318237, 63318236 上午 9: 00 11: 30 下午 1: 30 5: 00 广外大街 189 号 地铁 7 号线“达官营”站 C 口 出,过街天桥下坐45 路到“小红庙北”站下车,西侧胡同内 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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