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专线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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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深铁路客运专线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版)编制:审核:批准:厦深铁路客运专线 监理实施细则华南广铁监理联合体 2目 录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依据 3 厦深铁路客运专线 监理实施细则华南广铁监理联合体 3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3)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5)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6)客运专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7)客专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施工暂行标准第二部分、工程特点:本工程特点是:工程规模庞大、结构形式多样、线状分布管理难度大、标准高、故各个环节安全防护的难

2、度大,防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防触电、现场防火工作量巨大。第三部分:各阶段的监理工作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1) 在工程施工前,编写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措施或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的实施细则;(2) 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协助施工承包单位迅速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 认真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其尽快整改并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厦深铁路

3、客运专线 监理实施细则华南广铁监理联合体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

4、)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重监管、抓落实” ,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将是我们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在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开工后,我们将着重围绕其所承诺的“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如下监控和和督促实施工作。(1) 监控承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1)监控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A.法 定 代 表 人 、 项 目 经 理 、 安 全 生

5、 产 副 经 理 、 总 工 程师 和 总 会 计 师 及 安 全 员 的 管理责任;重点监督其是否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工作。a.安 全 生 产 的 方 针 、 政 策 和 法 规 的 决 策 及 建 立 健 全 施 工 单位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情 况 。b.研 究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中 、 长 期 规 划 和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厦深铁路客运专线 监理实施细则华南广铁监理联合体 5c. 领 导 组 织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活 动 和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工作 。d. 参 与 编 制 或 审 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领 导 本

6、企 业 安 全 技 术 攻关 活 动 , 确 定 企 业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研 究 项 目 , 并 组 织 鉴 定 验 收 。e. 对 本 企 业 使 用 的 新 材 料 、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从 技 术 上 负 责 ,组 织 审 查 其 使 用 和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性 , 组 织 编 制 或 审 定 相 应的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和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交 底 。f.领 导 组 织 因 工 伤 亡 事 故 调 查 、 分 析 和 处 理 过 程 中 的 具 体 工作 , 制 定 防 范 措 施 。g.组 织 落 实 公 司 财 务 工 作 的

7、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认 真 执 行 安 全生 产 奖 惩 规 定 。h.审 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经 费 使 用 计 划 , 保 证 经 费 到 位 。i.检 查 落 实 本 工 程 安 全 员 的 配 备 及 责 任 落 实 情 况 , 成 立 安 全生 产 领 导 机 构 。B、 严 格 监控施工单位各 职 能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落实情况;1)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方 面 ;重点监督:a.贯 彻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的 方 针 政 策 和 法 规 , 宣 传 贯 彻 企 业 各 项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 并 监 督 检 查 执

8、行 情 况 。b.制 定 定 期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和 方 针 目 标 , 并 负 责 贯 彻 实施 。c.协 助 领 导 研 究 企 业 安 全 动 态 , 组 织 调 查 研 究 活 动 , 编 制研 究 报 告 , 制 定 或 修 改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审 查 本 企 业 制 定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并 对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d.协 助 领 导 组 织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活 动 , 宣 传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提 高 全 体 施 工 生 产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意 识 。e.组 织 本 企

9、业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教 育 工 作 , 定 期 对 各 单 位 主 管生 产 的 负 责 人 、 项 目 经 理 、 外 省 市 施 工 队 伍 负 责 人 和 外 省 市 施 工队 伍 务 工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教 育 和 考 核 。 组 织 违 章 人 员 学 习班 , 负 责 审 查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培 训 教 育 和 持 证 上 岗 负 责 组 织 复 工 和转 岗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f.建 立 定 期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 施 工 单 位 应 每 季 度 组 织 一 次安 全 生 产 和 文 明 施 工 检 查 , 其 所 属

10、各 单 位 、 施 工 现 场 每 半 月 组厦深铁路客运专线 监理实施细则华南广铁监理联合体 6织 一 次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g.安 全 生 产 和 文 明 施 工 检 查 中 , 遇 有 发 现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或违 章 指 挥 、 违 章 作 业 时 , 有 权 制 止 违 章 ,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 或 勒 令违 章 人 员 撤 出 施 工 区 域 。 遇 有 重 大 险 情 时 , 有 权 指 挥 危 险 区 域 内的 人 员 撤 离 现 场 , 并 及 时 向 上 级 报 告 。h.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人 员 , 有 权 随 时 进 入 所 辖

11、范 围 内 的施 工 现 场 进 行 检 查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拒 绝 接 受 检 查 , 检 查 人员 发 现 事 故 隐 患 均 应 签 发 “隐 患 通 知 单 ”, 并 由 受 检 查 单 位 项目 负 责 人 签 字 确 认 , 组 织 整 改 , 按 时 限 要 求 及 时 反 馈 整 改 情 况 。i.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人 员 有 权 对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单 位 或 个人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发 现 不 符 合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的 应 立 即 予 以 纠 正 。j.参 加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或 施 工 方

12、案 ) 的 会 审 , 对 其 中 的 安全 技 术 措 施 签 属 意 见 , 由 编 制 人 负 责 修 改 , 并 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的执 行 情 况 监 督 检 查 。k.参 加 生 产 例 会 , 掌 握 施 工 生 产 信 息 , 预 防 、 预 测 事 故 发生 的 可 能 性 , 提 出 防 范 建 议 , 参 加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的设 计 、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l.参 加 各 种 脚 手 架 的 安 装 验 收 ,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 监 督 有 关部 门 和 人 员 落 实 解 决 。m.审 核 鉴 定 专 控

13、劳 动 保 护 用 品 , 并 监 督 使 用 情 况 。n.参 加 伤 亡 事 故 的 调 查 , 进 行 事 故 统 计 、 分 析 , 按 规 定 及时 上 报 , 对 伤 亡 事 故 和 未 遂 事 故 的 责 任 者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2. 机 械 动 力 方 面 ;重点监督:a.对 机 、 电 、 起 重 设 备 、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及 自 制 机 械 设 施 的 安全 运 行 负 责 , 按 照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经 常 性 检 查 , 并 监 督 各 种 设备 的 维 修 、 保 养 管 理 工 作 。机 械 设 备 的 租 赁 , 要 建 立 安

14、 全 管 理 制 度 , 确 保 租 赁 设 备 完 好 、 安全 可 靠 。b.对 新 购 进 的 机 械 、 锅 炉 、 受 压 容 器 及 及 大 修 、 维 修 、 外 租回 厂 后 的 设 备 应 严 格 检 查 和 把 关 , 新 购 进 的 要 有 完 整 的 技 术 资 料及 出 厂 和 合 格 证 , 使 用 前 制 定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组 织 专 业 培 训 , 向有 关 人 员 交 底 并 进 行 鉴 定 验 收 。厦深铁路客运专线 监理实施细则华南广铁监理联合体 7c.参 加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的 会 审 , 提 出 涉 及 机 械

15、 安 全的 具 体 意 见 , 同 时 负 责 监 督 实 施 。d.参 与 机 械 设 备 伤 亡 事 故 及 未 遂 事 故 的 调 查 ,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制 定 防 范 措 施 。3. 劳 务 管 理 方 面 ;重点监督:a.对 外 省 、 市 施 工 队 伍 进 行 定 期 的 教 育 考 核 , 将 安 全 技 术 知识 列 为 务 工 人 员 培 训 、 考 核 的 内 容 之 一 , 对 新 进 场 的 务 工 人 员 组织 入 场 教 育 和 资 格 审 查 , 保 证 提 供 的 劳 务 人 员 具 有 一 定 的 安 全 生产 素 质

16、 。b.严 格 执 行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的 有 关 规 定 , 适 时 组 织 特种 作 业 人 员 参 加 培 训 取 证 工 作 。c.认 真 落 实 劳 动 保 护 的 法 律 规 定 ,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务 工 人 员 的劳 动 保 护 待 遇 , 并 监 督 实 施 情 况 。d.参 与 伤 亡 事 故 的 调 查 , 从 用 工 方 面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 提 出 防范 措 施 , 并 认 真 执 行 对 事 故 责 任 者 的 处 理 意 见 。4. 劳 动 人 事 方 面 ;重点监督:a.根 据 安 全 生 产 的 方 针 、 政 策 及

17、 企 业 实 际 , 施 工 单 位 应 配备 具 有 一 定 文 化 程 度 、 技 术 和 实 践 经 验 的 安 全 干 部 , 保 证 安 全 干部 的 素 质 。b.组 织 对 新 调 入 、 转 业 的 工 人 及 管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教育 工 作 。d.按 照 上 级 有 关 规 定 , 负 责 审 查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资 格 有 权 向 主管 领 导 建 议 调 整 和 补 充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人 员 。e.参 与 伤 亡 事 故 的 调 查 , 认 真 执 行 对 事 故 责 任 者 的 处 理 意 见 。5. 保 卫 消 防 方 面

18、;重点监督:a.贯 彻 执 行 上 级 有 关 消 防 保 卫 的 法 规 、 规 程 , 协 助 领 导 做 好消 防 保 卫 工 作 。厦深铁路客运专线 监理实施细则华南广铁监理联合体 8b.制 定 年 、 季 消 防 保 卫 工 作 计 划 和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并 对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参 加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方 案 的 审 批 , 提 出具 体 建 议 并 监 督 实 施 。c.经 常 对 职 工 进 行 消 防 安 全 教 育 ,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对 特 种 作 业人 员 进 行 消 防 安 全 教 育 考 核 工 作

19、。 负 责 对 冬 季 取 暖 炉 的 安 装 、 使用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 防 止 煤 气 中 毒 。d.组 织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 督 促 有 关 部 门 对 火 灾 隐 患 进 行 解 决 。e.负 责 调 查 火 灾 事 故 ,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f.参 与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g.负 责 施 工 现 场 的 保 卫 , 对 新 招 收 人 员 需 进 行 暂 住 证 等 资 格审 查 , 并 将 情 况 及 时 通 知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6.行 政 卫 生 方 面 ;重点监督:a

20、.配 合 有 关 部 门 , 负 责 对 职 工 进 行 体 格 普 查 , 对 特 种 作 业 人员 要 定 期 检 查 ,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b.监 测 有 毒 有 害 作 业 场 所 的 毒 尘 浓 度 , 做 好 职 业 病 预 防 工 作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防 暑 降 温 工 作 。c.根 据 施 工 现 场 具 体 情 况 , 配 备 组 建 现 场 救 护 队 , 并 组 织 救4、 负 责 本 企 业 食 堂 ( 含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食 堂 ) 的 管 理 工 作 , 搞 好饮 食 卫 生 , 预 防 疾 病 和 食 物 中 毒 的 发 生 。d.对 施

21、 工 现 场 生 活 卫 生 设 施 按 照 有 关 文 明 安 全 管 理 标 准 进行 监 督 管 理 。e.负 责 流 行 性 疾 病 和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 提 出 防 范 措施 。C、 严格监控承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重点监督:1)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制 度a.安 全 教 育 内 容安 全 技 能 教 育 、 安 全 知 识 教 育 、 安 全 法 规 教 育 、 安 全 思 想教 育 。b.安 全 教 育 的 方 法新 职 工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 特 殊 工 种 教 育 、 经 常 性 安 全 教 育 、厦深铁

22、路客运专线 监理实施细则华南广铁监理联合体 9转 岗 及 复 工 安 全 教 育 、 职 业 健 康 教 育 、 工 人 应 知 应 会 考 核 。c.安 全 教 育 的 实 施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教 育 (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 经 常 性 安 全 教 育 、换 岗 及 复 工 安 全 教 育 、 应 知 应 会 教 育 、 职 业 健 康 教 育 ) 由 项 目 生产 副 经 理 、 安 全 员 、 劳 资 部 门 共 同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 .外 施 队 工 人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使 用 公 司 统 一 教 材 ( 教 育 光盘 、 试 卷 ) 。 .

23、项 目 经 理 、 技 术 负 责 人 、 安 全 员 、 外 施 队 长 的 安 全 培 训 ,由 公 司 安 全 监 管 部 负 责 组 织 。 .未 经 安 全 教 育 或 考 试 不 合 格 的 职 工 , 任 何 单 位 不 得 安 排从 事 本 岗 位 工 作 。 .教 育 培 训 时 间 : 、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时 间 不 少 于 24 学 时 。 、 特 殊 工 种 教 育 时 间 ,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采 用 脱 产 或 半 脱产 的 方 式 进 行 。 、 经 常 性 安 全 教 育 时 间 , 根 据 施 工 现 场 的 实 际 情 况 , 采 用多

24、 种 形 式 进 行 。 如 : 黑 板 报 、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安 全 会 议 、 安 全 月 、节 假 日 特 殊 时 期 。 、 转 岗 及 复 工 安 全 教 育 时 间 不 少 于 4 学 时 。 、 专 业 性 安 全 教 育 : 分 公 司 级 领 导 的 培 训 时 间 每 年 不 少 于8 学 时 。 、 职 业 健 康 教 育 时 间 不 少 于 8 学 时 。2)安 全 检 查 制 度a.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内 容 :查 领 导 、 查 制 度 、 查 措 施 、 查 隐 患 、 查 组 织 、 查 教 育 培 训 、查 事 故 处 理 。b.安 全 生

25、产 检 查 标 准 :所 有 检 查 都 以 有 关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文 明 安 全 施 工 的 标 准及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JGJ59-99 为 依 据 。c.安 全 生 产 检 查 的 方 法定 期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 专 业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 季 节 性 安 全 生 产 检查 、 特 殊 性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d.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实 施 :厦深铁路客运专线 监理实施细则华南广铁监理联合体 10定 期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分 为 日 检 查 、 周 检 查 、 月 检 查 、 季 度 检 查 。3)安 全 生 产

26、事 故 报 告 及 处 理 制 度a. 职 工 在 劳 动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人 身 伤 害 、 急 性 中 毒 事 故 应 及时 报 告 、 统 计 、 调 查 和 处 理 。b.伤 亡 事 故 的 报 告 、 统 计 、 调 查 和 处 理 工 作 必 须 坚 持 实 事 求是 、 尊 重 科 学 的 原 则 。c.发 生 死 亡 、 重 大 死 亡 事 故 的 企 业 应 当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 并 迅速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抢 救 人 员 和 财 产 ,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d.轻 伤 、 重 伤 事 故 ,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指 定 人

27、员 组 织生 产 、 技 术 、 安 全 等 有 关 人 员 以 及 工 会 成 员 参 加 的 事 故 调 查 组 ,进 行 调 查 ; 死 亡 事 故 , 由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县 建委 、 劳 动 部 门 、 公 安 部 门 、 工 会 等 组 成 事 故 调 查 组 , 进 行 调 查 。e 事 故 调 查 组 提 出 的 事 故 处 理 意 见 和 防 范 措 施 建 议 , 由 发生 事 故 的 企 业 及 其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处 理 。f.伤 亡 事 故 处 理 工 作 应 当 在 九 十 日 内 结 案 , 特 殊 情 况 不 得 超过 一 百 八 十 日 。 伤 亡 事 故 处 理 结 案 后 , 应 当 公 开 宣 布 处 理 结 果 。第四部分、监理站安全施工监理措施为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监理方,我们对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安全采取以下措施:1 安全控制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别在交叉作业和多层作业施工的情况下,务必把确保施工安全放在首位。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督促施工单位第一管理者亲自上手抓安全,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作用,坚持安全教育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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