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一 工程简介 .1二 项目建设范围 .1第二部分:信息系统监理的工作 .1一 监理工作流程 .1二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2【一】 施工前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2【二】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4三 系统测试及调试 .10【一】 网络设备 .10【二】 综合布线系统 .10四 工程验收 .11【一】 资料验收 .11【二】 计算机网络系统验收 .11【三】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 .12第三部分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2第四部分 旁站监理项目方法及要求 .12第五部分 现场监理记录表 .141XXXXX 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第 一 部 分 : 工
2、 程 概 况一 工 程 简 介1 工 程 名 称 : XXXXX 项 目 设 备 采 购 项 目2 工 程 地 点 : XXXX3 工 程 投 资 额 : ¥ 20788200.00 元4 项 目 建 设 方 : XXXXX5 项 目 施 工 方 : XXXXX6 工 程 建 设 周 期 : 90 个 工 作 日7 预 期 工 程 质 量 目 标 : 省 优 样 板 工 程二 项 目 建 设 范 围1 博 罗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办 公 楼 内 的 综 合 网 络 布 线 ;2 博 罗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办 公 楼 内 300 个 信 息 点 的 安 装 及 测 试 ;3 机 房 配
3、 电 及 UPS 安 装 测 试 ;4 防 火 墙 、 服 务 器 、 核 心 交 换 机 等 网 络 设 备 采 购 及 安 装 调 试 ;第 二 部 分 : 信 息 系 统 监 理 的 工 作一 监 理 工 作 流 程参加图纸会审(审核)智能化工程承包单位资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体系、质保体系施工前检查环境要求:土建施工情况;土建工艺(机房面积、预留洞) ;施工电源;地板铺设等器材检验:外观检查,型号、规格、数量;电缆电性能测试;管线测试;仪器仪表及设备检查安全、防火要求:消防器材;危险物品堆放;孔洞防火措施等参加设计交底2二 监 理 工 作 的 控 制 要 点 及 目 标【 一 】 施
4、工 前 监 理 工 作 的 控 制 要 点 及 目 标1、 审 核 本 项 目 智 能 化 系 统 方 案 或 有 关 设 计 文 件 , 及 时 提 供 反 馈 意 见 ,对 于 有 可 能 进 一 步 优 化 的 系 统 方 案 , 应 及 时 组 织 力 量 , 献 计 献 策 , 完 善系 统 方 案 , 特 别 是 工 程 信 息 点 总 量 设 置 及 其 配 置 , 要 求 做 到 技 术 先 进 、经 济 合 理 、 安 全 可 靠 、 安 装 维 护 方 便 。2、 审 核 工 程 承 ( 分 ) 包 单 位 资 质 :审 核 内 容 包 括 : 施 工 单 位 的 企 业
5、资 质 、 工 商 执 照 、 企 业 业 绩 、 企 业 信 誉 、所 承 包 的 工 程 内 容 及 范 围 、 特 殊 行 业 的 施 工 许 可 证 、 本 工 程 项 目 经 理 资质 及 等 级 证 书 、 特 种 专 业 施 工 人 员 上 岗 证 书 等 。 要 求 如 下 :A、 企 业 资 质 、 营 业 执 照 、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及 等 级 证 书 、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及 特种 专 业 上 岗 证书 、 特 殊 行 业 的 施 工 许 可 证 符 合 要 求 并 在 法 定 有 效 期 内 。B、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与 本 工 程 内 容 、 范
6、围 及 等 级 相 符 , 企 业 业 绩 中 要 包 含 与施工过程监理(巡视、旁站、检查、测试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电缆桥梁、线槽、电管敷设架空缆线、管道缆线、埋式缆线、隧道缆线及其它线缆布放智能化设备安装:框架、机箱、配线部件、仪器仪表等按检验批审核评定各分项工程质量智能化系统各子分部(含主要分项)系统测试审核评定子分部及分部工程质量组织竣工验收(预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参加竣工验收3本 工 程 类 似 的项 目 业 绩 。3、 审 核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或 施 工 方 案 , 其 中 包 括 :A、 适 时 性 ( 分 包 单 位 应 在 施 工 前 提 出 ) ;B、 技 术 保
7、证 ( 分 包 单 位 提 出 的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符 合 本 工 程 设 计 及 智 能 化 专业 技 术 要 求 ) ;C、 人 力 资 料 保 证 ( 分 包 单 位 提 出 的 有 关 施 工 技 术 人 员 配 置 符 合 施 工 合 同规 定 的 质 量 、 工 期 要 求 ) ;D、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保 证 ( 分 包 单 位 用 于 本 工 程 施 工 的 机 械 设 备 及 仪 器 仪 表 ,符 合 施 工 合 同 规 定 的 质 量 、 工 期 要 求 ) ;E、 质 量 保 证 ( 分 包 单 位 提 出 的 质 量 目 标 明 确 , 管 理 措 施 到
8、 位 ) ;F、 安 全 保 证 ( 高 科 技 , 特 殊 专 业 施 工 的 安 全 措 施 符 合 本 工 程 施 工 要 求 ) ;G、 施 工 条 件 及 计 划 进 度 保 证 ( 施 工 前 对 土 建 及 安 装 其 它 专 业 的 要 求 明 确 ,施 工 计 划 进 度 符 合 本 工 程 总 工 期 要 求 ) 。H、 检 查 三 检 和 三 按 制 度 的 落 实 情 况 ( 三 检 制 度 : 自 检 、 互 检 、 交 接 检 ;三 按 制 度 : 严 格 按 照 图 纸 、 严 格 按 照 工 艺 、 严 格 按 照 标 准 ) 。I、 审 核 物 流 控 制 及
9、 成 品 保 护 措 施 。4、 审 核 及 认 定 进 场 材 料 、 设 备A、 进 场 的 智 能 化 系 统 器 材 、 线 缆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 符 合 本 工 程 设 计要 求 ; 进 口 材 料 设 备 还 需 提 供 国 家 商 检 部 门 证 明 及 中 文 的 有 关 技 术 文 件 ,合 格 证 、 质 保 书 等 资 料 齐 全 有 效 。B、 光 缆 等 新 材 料 、 新 设 备 进 场 应 具 有 法 定 的 准 用 文 件 及 有 关 性 能 测 试 报告 。 还 需 提 供 安 装 、 使 用 、 维 护 保 养 和 试 验 要 求 等
10、有 关 技 术 文 件 。C、 材 料 、 设 备 进 场 检 验 应 有 施 工 、 监 理 共 同 进 行 , 施 工 单 位 为 主 , 监 理确 认 , 检 验 结 论应 有 记 录 ; 有 异 议 时 送 交 有 资 质 ( 既 依 照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 经 相 应 政 府主 管 部 门 或 其 授 权 机 构 认 可 ) 的 试 验 室 抽 样 检 测 , 试 验 室 出 具 的 检 测 报告 确 认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及 相 关 技 术 标 准 规 定 的 , 才 能 在 施 工 中 使 用 ;进 口 材 料 、 设 备 除 上 述 要 求 外 , 还
11、 需 提 供 商 检 证 明 及 中 文 的 规 格 、 型 号 、性 能 检 测 报 告 、 安 装 使 用 操 作 说 明 书 等 技 术 文 件 。D、 审 核 进 场 材 料 、 设 备 的 物 流 及 储 运 计 划 , 其 运 输 和 储 存 应 符 合 材 料 、设 备 要 求 , 符 合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45、 审 核 工 程 图 纸 及 技 术 资 料 :A、 审 核 本 工 程 系 统 集 成 及 各 子 系 统 的 设 计 图 纸 和 相 关 设 计 文 件 、 技 术 资料 。B、 审 核 本 工 程 系 统 集 成 及 各 子 系 统 的 系 统 配 置 和
12、 系 统 布 局 。通 过 以 上 审 核 为 智 能 化 系 统 工 程 安 装 施 工 过 程 的 质 量 、 投 资 、 工 期 三 控制 打 好 基 础 。6、 审 核 承 ( 分 ) 包 单 位 现 场 项 目 部 的 质 量 、 技 术 管 理 体 系 和 保 证 体 系 :审 核 要 求 : 工 程 质 量 目 标 明 确 ; 技 术 及 质 量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健 全 ; 质 量 保证 体 系 的 三 级 ( 企 业 、 项 目 部 、 施 工 班 组 ) 管 理 网 络 完 整 ; 专 职 管 理 人员 及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资 质 及 数 量 符 合 要 求
13、;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 人 员 岗 位职 责 明 确 ; 原 始 记 录 表 格 齐 全 ; 所 用 仪 器 仪 表 合 格 有 效 ; 过 程 质 量 控 制计 划 合 理 ; 质 量 反 馈 及 时 到 位 ; 实 施 良 性 循 环 。【 二 】 施 工 过 程 中 监 理 工 作 的 控 制 要 点 及 目 标A 线 缆 敷 设 安 装 工 程1、 在 允 许 焊 接 的 金 属 结 构 和 混 凝 土 构 筑 物 的 金 属 预 埋 件 上 , 安 装 支 架 时 ,应 焊 接 固 定 。2、 支 架 不 应 安 装 在 具 有 较 大 振 动 、 热 源 、 腐 蚀
14、 性 及 排 污 沟 道 的 位 置 ; 也不 宜 安 装 在 具 有 高 温 、 高 压 、 腐 蚀 性 及 易 燃 易 爆 等 介 质 的 工 艺 设 备 、 管道 及 能 移 动 的 构 筑 物 上 。3、 线 槽 拐 直 角 弯 时 , 其 最 小 弯 曲 半 径 不 应 小 于 槽 内 最 粗 电 缆 外 径 的 10倍 。4、 强 弱 电 均 采 用 PUC 管 时 , 弱 电 配 管 宜 避 免 与 强 电 配 管 平 行 敷 设 , 若 必须 平 行 敷 设 时 , 相 隔 间 距 宜 大 于 0.5m。5、 保 护 管 与 检 测 元 件 或 接 地 设 备 之 间 , 应
15、用 金 属 软 管 连 接 , 并 设 存 水 弯 ,金 属 软 管 长 度 宜 小 于 2m。6、 黑 色 钢 管 与 镀 锌 桥 架 之 间 跨 接 时 , 应 在 黑 色 钢 管 端 焊 一 只 铜 螺 栓 , 用 4mm2的 铜 线 与 镀 锌 桥 架 连 接 。7、 保 护 管 埋 设 于 墙 内 或 混 凝 土 内 时 , 其 保 护 层 应 15mm。8、 敷 设 在 电 缆 沟 道 内 的 保 护 管 , 不 应 紧 靠 沟 壁 。9、 线 槽 的 直 线 长 度 超 过 50m 时 , 宜 采 取 热 膨 胀 补 偿 措 施 。10、 地 面 暗 敷 设 线 槽 一 般 为
16、3m, 留 0.6m 处 设 一 出 线 口 , 超 过 6m 宜 加装 分 线 盒 ; 线 槽 出 线 口 和 分 线 盒 必 须 与 地 面 平 齐 。511、 弱 电 缆 需 同 一 线 槽 内 敷 设 时 , 应 用 金 属 隔 开 , 分 开 敷 设 。12、 保 护 管 弯 成 角 度 应 大 于 ( 等 于 ) 900。13、 保 护 管 的 弯 曲 半 径 : 明 敷 设 , 穿 无 铠 装 的 电 缆 时 , 不 应 小 于 保 护 管外 径 的 6 倍 , 穿 铠 装 电 缆 以 及 埋 设 于 地 下 与 混 凝 土 内 时 , 不 应 小 于 保 护管 外 径 的 10
17、 倍 ; 保 护 管 弯 曲 处 不 应 有 凹 陷 , 裂 缝 及 明 显 的 弯 扁 。14、 单 根 保 护 管 的 直 角 弯 不 宜 超 过 两 个 。15、 保 护 管 的 两 端 管 口 应 带 线 箍 或 打 成 喇 叭 形 。16、 智 能 建 筑 电 管 内 有 PE 线 时 , 每 只 接 线 盒 都 应 与 PE 线 相 连 。17、 采 用 镀 锌 电 管 配 管 时 , 其 跨 接 应 符 合 设 计 及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电气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303 的 规 定 。18、 埋 入 墙 或 混 凝 土 内 的 保 护 管
18、 , 其 保 护 层 不 应 小 于 15mm。19、 穿 过 楼 板 ( 或 平 台 ) 继 续 向 前 明 敷 的 保 护 管 段 , 宜 高 出 楼 板 ( 或 平台 ) 1m。20、 敷 设 在 电 缆 沟 道 内 的 保 护 管 , 不 应 紧 靠 内 壁 。21、 当 配 管 采 用 镀 锌 电 管 , 设 计 又 规 定 管 子 间 需 做 跨 接 时 , 应 满 足 下 列要 求 : 明 敷 配 管 应 采 用 设 计 指 定 的 专 业 接 地 线 卡 跨 接 ; 埋 地 或 埋 设 于 混凝 土 中 的 电 管 , 可 采 用 熔 焊 跨 接 ; 若 电 管 不 允 许 采
19、 用 熔 焊 跨 接 , 可 采 用穿 PE 线 方 式 ; 若 管 内 布 有 裸 软 PE 铜 线 , 电 管 可 不 跨 接 , 但 PE 线 应 与它 所 经 过 的 每 一 只 接 线 盒 相 连 。22、 护 管 连 接 后 应 保 证 整 个 系 统 的 电 气 连 续 性 。23、 一 般 线 缆 敷 设 时 的 环 境 温 度 不 应 低 于 -70C。24、 多 芯 电 缆 的 弯 曲 半 径 不 应 小 于 其 外 径 的 6 倍 ; 同 轴 电 缆 的 弯 曲 半 径不 应 小 于 其 外 径 的 10 倍 。25、 线 缆 穿 管 敷 设 截 面 利 用 率 不 应
20、大 于 ( 等 于 ) 40%; 线 槽 敷 设 截 面 利用 率 不 应 大 于 ( 等 于 ) 60%。26、 信 号 电 缆 ( 线 ) 与 电 力 电 缆 ( 线 ) 交 叉 敷 设 时 , 宜 成 直 角 ; 平 行 敷设 时 , 其 间 距 应 符 合 设 计 规 定 。27、 信 号 线 路 、 供 电 线 路 、 连 锁 控 制 线 路 及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仪 表 信 号 线 路 ,应 分 别 采 用 各 自 的 保 护 管 。28、 每 一 个 接 线 端 上 最 多 允 许 接 两 根 芯 线 。29、 敷 设 光 缆 前 , 应 检 查 光 纤 ; 光 纤 应 无
21、 断 点 , 其 衰 减 值 应 符 合 设 计 要求 ; 光 缆 长 度 应 符 合 施 工 图 要 求 的 敷 设 长 度 ; 架 空 光 缆 的 接 头 应 设 置 在杆 旁 1m 范 围 内 。630、 敷 设 光 缆 时 , 其 弯 曲 半 径 不 应 小 于 光 缆 外 径 的 20 倍 。 光 缆 的 牵 引端 头 应 作 好 技 术 处 理 ; 可 采 用 牵 引 力 自 动 控 制 性 能 的 牵 引 机 进 行 牵 引 。牵 引 力 应 加 于 加 强 芯 上 , 其 牵 引 力 不 应 超 过 150kg; 牵 引 速 度 宜 为10m/min; 一 次 牵 引 的 直
22、线 长 度 不 宜 超 过 1km; 光 缆 接 头 的 预 留 长 度 不 应小 于 8m。31、 光 缆 敷 设 完 毕 , 应 检 查 光 纤 有 无 损 伤 , 并 对 光 缆 敷 设 损 耗 进 行 抽 测 。确 认 没 有 损 伤 时 , 再 进 行 接 续 。32、 管 道 敷 设 光 缆 时 , 无 接 头 的 光 缆 在 直 道 上 敷 设 应 有 人 工 逐 个 人 孔 同步 牵 引 。 预 先 作 好 接 头 的 光 缆 , 其 接 头 部 分 不 得 在 管 道 内 穿 行 ; 光 缆 端头 应 用 塑 料 胶 带 包 扎 好 , 并 盘 成 圈 放 置 在 托 架 高
23、 处 。33、 光 缆 与 电 缆 同 管 敷 设 时 , 应 在 暗 管 内 预 置 塑 料 子 管 , 将 光 缆 敷 设 在子 管 内 , 使 光 缆 与 电 缆 分 开 布 放 , 子 管 的 内 径 应 为 光 缆 外 径 的 1.5 倍 。34、 光 缆 的 接 续 应 由 受 过 专 门 训 练 的 人 员 操 作 , 接 续 时 应 采 用 光 功 率 计或 其 他 仪 器 进 行 监 视 , 使 接 续 损 耗 达 到 最 小 ; 接 续 后 应 做 好 接 续 保 护 ,并 安 装 好 光 缆 接 头 护 套 。35、 光 缆 敷 设 后 , 宜 测 量 通 道 的 总 损
24、 耗 , 并 用 光 时 域 反 射 计 观 察 光 纤 通道 全 程 波 导 衰 减 特 性 曲 线 。36、 在 光 缆 的 接 续 点 和 终 端 应 作 永 久 性 标 志 。B 综 合 布 线 工 程1、 电 缆 的 电 气 性 能 抽 验 应 从 本 批 量 电 缆 中 的 任 意 三 盘 中 各 截 出 100m,加 上 工 程 中 所 选 用 的 接 插 件 进 行 抽 样 测 试 , 并 做 好 测 试 记 录 。2、 综 合 布 线 系 统 工 程 采 用 光 缆 时 , 若 工 程 需 要 可 测 试 光 纤 衰 减 和 光 纤 长度 , 要 求 如 下 : 采 用 光
25、纤 测 试 仪 进 行 调 试 , 若 测 试 结 果 超 出 标 准 ( 或 与出 厂 测 试 数 值 相 差 太 大 ) , 应 采 用 光 功 率 计 测 试 复 测 以 确 定 衰 减 超 标 原 因 。若 在 同 一 盘 光 缆 中 , 长 度 差 异 较 大 , 则 应 从 另 一 端 进 行 调 试 或 做 通 光 试验 以 判 定 断 纤 情 况 。3、 光 纤 接 插 软 线 ( 光 跳 线 ) 两 端 的 活 动 连 接 器 ( 活 接 头 ) 端 面 应 装 配 合适 的 保 护 盖 帽 。4、 机 架 、 机 柜 安 装 的 垂 直 度 偏 差 应 不 大 于 3mm。
26、5、 模 块 式 通 用 插 座 安 装 在 活 动 地 板 或 地 面 上 , 应 固 定 在 接 线 盒 内 , 插 座面 板 采 用 直 立 或 水 平 等 形 式 , 接 线 盒 盖 面 应 与 地 面 齐 平 。6、 模 块 式 通 用 插 座 底 座 盒 宜 采 用 预 置 扩 张 螺 钉 固 定 等 方 式 。7、 缆 线 终 接 后 , 应 留 余 量 , 交 接 间 、 设 备 间 对 绞 电 缆 预 留 长 度 宜 为70.51.0m, 工 作 区 为 1030mm, 光 缆 布 放 宜 盘 留 , 预 留 长 度 宜 为 35m;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应 按 设 计 要
27、 求 留 存 。8、 非 屏 蔽 4 对 对 绞 电 缆 的 弯 曲 半 径 应 至 少 为 电 缆 外 径 的 4 倍 ; 屏 蔽 4对 对 绞 电 缆 的 弯 曲 半 径 应 至 少 为 电 缆 外 径 的 610 倍 ; 主 干 对 绞 电 缆 的弯 曲 半 径 应 至 少 为 电 缆 外 径 的 10 倍 ; 光 缆 的 弯 曲 半 径 应 至 少 为 光 缆 外径 的 15 倍 。9、 敷 设 暗 管 宜 采 用 钢 管 或 阻 燃 硬 质 PVC 管 , 布 放 多 层 屏 蔽 电 缆 、 扁 平缆 线 和 大 对 数 主 干 电 缆 或 主 干 光 缆 时 , 直 线 管 道 的
28、 管 径 利 用 率 应 为50%60%, 弯 管 道 应 为 40%50%; 暗 管 布 放 4 对 对 绞 电 缆 或 4 芯 以 下 电缆 时 , 管 道 的 截 面 利 用 率 应 为 25%30%; 预 埋 线 槽 宜 采 用 金 属 线 槽 , 其截 面 利 用 率 不 应 大 于 50%。10、 采 用 吊 顶 支 撑 柱 作 为 线 槽 在 顶 棚 内 敷 设 缆 线 时 , 每 根 支 撑 柱 所 辖 范围 内 的 缆 线 可 以 不 设 置 线 槽 进 行 布 放 , 但 应 分 束 绑 扎 , 缆 线 护 套 应 阻 燃 。11、 建 筑 群 子 系 统 采 用 架 空
29、、 管 道 、 直 埋 、 墙 壁 及 暗 管 敷 设 电 、 光 缆 的施 工 技 术 要 求 应 按 照 本 地 网 通 讯 线 路 工 程 验 收 的 相 关 规 定 。12、 在 建 筑 物 中 预 埋 线 槽 , 宜 按 单 层 设 置 , 每 一 路 由 预 埋 线 槽 不 应 超 过 3根 , 线 槽 截 面 高 度 不 宜 超 过 25mm, 总 宽 度 不 宜 超 过 300mm。13、 电 管 、 线 槽 直 埋 长 度 超 过 30m 或 在 线 槽 路 由 交 叉 、 转 变 时 , 宜 设 置过 线 盒 。14、 从 金 属 线 槽 至 信 息 插 座 接 线 盒 间
30、 的 缆 线 宜 采 用 金 属 软 管 敷 设 。15、 暗 管 敷 设 不 应 有 S 弯 。16、 网 络 地 板 线 缆 采 用 金 属 线 槽 敷 设 。17、 金 属 线 槽 敷 设 时 , 在 线 槽 接 头 处 , 每 间 距 3m 处 , 离 开 两 端 0.5m 处 ,转 弯 处 等 宜 设 置 支 架 或 吊 架 。18、 采 用 公 用 立 柱 作 为 顶 棚 支 撑 柱 时 , 可 在 立 柱 中 布 放 线 缆 。 立 柱 支 撑点 宜 避 开 沟 槽 和 线 槽 位 置 , 支 撑 应 牢 固 。 立 柱 中 电 力 线 和 综 合 布 线 缆 线合 一 布 放
31、时 , 中 间 应 有 金 属 板 隔 离 , 间 距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19、 综 合 布 线 系 统 干 线 子 系 统 缆 线 不 得 布 放 在 电 梯 或 供 水 、 供 汽 、 供 暖管 道 竖 井 中 , 亦 不 应 布 放 在 强 电 竖 井 中 。20、 缆 线 中 间 不 允 许 有 接 头 。21、 对 绞 电 缆 终 接 ( 与 插 接 件 连 接 ) 应 认 准 线 号 、 线 位 色 标 。22、 终 接 时 , 每 对 对 绞 线 应 保 持 扭 绞 状 态 , 扭 绞 松 开 长 度 对 于 5 类 不 应8大 于 13mm。23、 对 绞 线 与
32、8 位 模 块 式 通 用 插 座 相 连 时 , 可 采 用 A 类 或 B 类 连 接 方 式 ,但 在 同 一 布 线 工 程 中 两 种 连 接 方 式 不 应 混 合 使 用 。24、 屏 蔽 对 绞 电 缆 的 屏 蔽 层 与 接 插 件 终 接 处 屏 蔽 置 必 须 可 靠 接 触 , 缆 线屏 蔽 层 应 与 接 插 件 屏 蔽 罩 3600圆 周 接 触 ,接 触 长 度 不 宜 小 于 10mm.25、 各 类 跳 线 长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一 般 对 绞 线 跳 线 不 应 超 过 5m, 光缆 跳 线 不 应 超 过 10m。26、 6 类 及 光
33、纤 综 合 布 线 工 程 测 试 项 目 为 长 度 、 衰 减 、 接 线 图 、 近 端 串 音 、电 缆 屏 蔽 层 连 通 情 况 ( 以 上 为 电 缆 系 统 ) ; 衰 减 与 长 度 ( 以 上 为 光 缆 系统 ) 。27、 6 类 及 光 纤 综 合 布 线 工 程 测 试 仪 表 要 求 达 到 二 级 精 度 ( 测 试 仪 的 性 能参 数 包 括 : 随 机 噪 声 最 低 值 、 剩 余 近 端 串 音 、 平 衡 输 出 信 号 、 共 模 抑 制 、动 态 精 确 度 、 长 度 精 确 度 、 回 损 等 ) 。28、 现 场 测 试 仪 应 能 测 试
34、3、 6 类 对 绞 电 缆 布 线 系 统 及 光 纤 链 路 。C 网 络 设 备 安 装 工 程1、 为 保 障 设 备 安 装 的 安 全 , 设 备 安 装 前 应 严 格 做 好 环 境 ( 设 备 的 重 量 、体 积 和 安 装 空 间 ; 供 电 、 设 备 接 地 、 设 备 工 作 温 度 、 湿 度 及 电 磁 环 境 等 )检 查 , 并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产 品 技 术 文 件 和 安 全 技 术 标 准 的 规 定 。2、 网 络 设 备 应 遵 循 的 协 议 、 标 准网 络 设 备 的 系 统 性 能 指 标 应 符 合 IEEE、 ISO、
35、ATM 论 坛 和 #公 认 的 其 他协 议 标 准 。3、 网 络 规 划网 络 设 备 安 装 前 , 应 做 好 网 络 规 划 , 包 括 网 络 拓 扑 结 构 图 , 网 络 设 备 安装 位 置 图 、 网 络 地 址 分 配 表 、 路 由 设 置 表 等 。4、 交 换 机 的 物 理 安 装交 换 机 可 以 根 据 设 计 要 求 安 装 在 标 准 19 机 柜 中 或 独 立 放 置 , 设 备 应 水平 放 置 , 螺 钉 安 装 应 紧 固 , 并 应 预 留 足 够 大 的 维 护 空 间 。 机 柜 或 交 换 机接 地 应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的 接
36、地 要 求 。5、 交 换 机 的 系 统 配 置按 各 生 产 厂 家 提 供 的 安 装 手 册 和 要 求 , 规 范 地 编 写 或 填 写 相 关 配 置 表 格 ,填 写 的 表 格 同 时 应 符 合 网 络 系 统 的 设 计 要 求 ; 按 照 配 置 表 格 , 通 过 控 制台 或 仿 真 终 端 对 交 换 机 进 行 配 置 , 保 存 配 置 结 果 。6、 交 换 机 制 测 试9自 检 测 试 : 交 换 机 上 电 后 会 进 行 自 检 测 试 , 通 过 观 察 交 换 机 上 的 指 示 灯 ,确 认 交 换 机 上 的 模 块 、 端 口 等 组 成
37、部 分 正 常 工 作 。连 通 性 测 试 : 从 接 到 交 换 机 的 ATM 端 口 或 太 网 端 口 的 站 点 上 Ping 交 换机 的 IP 地 址 , 检 查 网 络 端 口 的 连 通 性 , 确 认 所 有 端 口 均 应 正 常 连 通 , 非TCP/IP 局 域 网 系 统 可 参 照 此 方 法 进 行 。系 统 配 置 的 测 试 : 确 认 交 换 机 的 系 统 配 置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7、 广 域 网 接 入 设 备 、 路 由 器 的 安 装物 理 安 装 : 可 以 根 据 设 计 要 求 安 装 在 标 准 19 机 柜 中 或 独 立 放
38、 置 , 设 备应 水 平 放 置 , 螺 钉 安 装 应 紧 固 , 并 应 预 留 足 够 大 的 维 护 空 间 。 机 柜 或 接入 设 备 、 路 由 器 接 地 应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的 接 地 要 求 。系 统 配 置 : 按 各 生 产 厂 家 提 供 的 安 装 手 册 和 要 求 , 规 范 地 编 写 或 填 写 相关 配 置 表 格 , 如 类 型 ( PPP, Framerelay, X.25) , 端 口 地 址 , 路 由 协议 , 路 由 协 议 的 作 用 范 围 等 , 填 写 的 表 格 同 时 应 符 合 网 络 系 统 的 设 计 要求 。按 照
39、 配 置 表 格 , 通 过 控 制 台 或 仿 真 终 端 对 路 由 器 进 行 配 置 , 通 过 路 由 器对 广 域 网 接 入 设 备 进 行 配 置 , 保 存 配 置 结 果 。8、 广 域 网 接 入 设 备 、 路 由 器 的 测 试自 检 测 试 : 广 域 网 接 入 设 备 、 路 由 器 上 电 后 进 行 自 检 测 试 , 通 过 观 察 广域 网 接 入 设 备 上 的 指 示 灯 , 确 认 广 域 网 接 入 设 备 正 常 工 作 , 通 过 观 察 路由 器 上 的 指 示 灯 , 确 认 路 由 器 的 模 块 , 端 口 等 组 成 部 分 正 常
40、 工 作 。连 通 性 测 试 : 连 接 相 关 的 广 域 网 接 入 线 路 ( 如 DDN, Framerelay, ISDN, X.25 等 ) , 观 察 广 域 网 接 入 设 备 的 指 示 灯 , 确 认 广 域 网 的IP 地 址 , 确 认 路 由 器 与 广 域 网 接 入 设 备 正 常 连 接 和 路 由 器 基 本 配 置 正 确 。系 统 配 置 的 测 试 : 确 认 路 由 器 的 系 统 配 置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特 别 是 检 查 路由 表 ( 用 SHOW IP Route 命 令 或 类 似 的 命 令 ) 。9、 网 络 通 信 设 备
41、( 交 换 机 /集 线 器 ) 的 安 装 物 理 安 装 :交 换 机 /集 线 器 可 以 根 据 设 计 要 求 安 装 在 标 准 机 柜 中 或 独 立 放 置 , 设 备 应水 平 放 置 , 螺 钉 安 装 应 紧 固 , 并 应 预 留 足 够 大 的 维 护 空 间 。 机 柜 或 集 线器 接 地 应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的 接 地 要 求 。10、 网 络 管 理 软 件 的 安 装 和 配 置按 照 网 络 管 理 软 件 的 安 装 手 册 和 随 机 文 档 , 安 装 网 络 管 理 软 件 。根 据 网 络 系 统 的 设 计 要 求 , 配 置 网 络 管 理 软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