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牛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编号: HND18/P220-2009-B004)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吉牛水电站工程监理部2009 年月0 日1批准:全宗国审核:刘燕清编写:高守胜 2目 录1 总则 .3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33 施工过程监理 .64 施工质量控制 .85 施工安全控制 .106 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 .117 其他 .133吉牛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 本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DL/T5109-1999、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DL/T 5173-2003) 、
2、 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 (DL/T 5135-2001) 、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389-2007、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土建工程) (DL/T 5113.1-2005)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DL/T 5370-2007) 、 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L/T 5123-2000) 、 监理规划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及合同文件有关规定编制。1.2 本细则仅适用于本工程隧洞标主洞及支洞、压力管道及调压井标段的洞室开挖的施工监理。2 施工准备2.1 施工措施计划在地下工程开挖
3、前 28 天,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及本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述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 地下工程开挖及施工支洞布置图;(2) 开挖设备和辅助设施的配置;(3) 钻孔爆破技术和方法以及控制超挖的措施;(4) 出渣、弃渣以及渣料利用措施;(5) 洞口保护和围岩稳定的支护措施、处理塌方以及防护岩爆的应急措施;(6) 通风和散烟、除尘及空气监测安全措施;(7) 照明设施;(8) 排水措施;(9) 通信、信号和报警设施;(10) 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11) 开挖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2.2 钻孔和爆破作业计划 4在每项地下工程开工前 14 天,承包人应提交一份该工程项
4、目的钻孔和爆破作业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 爆破钻孔(包括掏槽孔)的布置和参数;(2) 爆破孔使用的炸药和雷管的类型及装药量;(3) 炸药爆破系数;(4) 爆破试验方案和监测方法;(5) 本工程各类洞室不同围岩的开挖作业循环;(6) 材料消耗和劳动力使用计划。2.3 测量方案 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测量施测 14 天前,将有关施工测量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其内容应包括:(1)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应包括:技术设计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2)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技术参数;(3)测量专业人员设置及其资质。(4) 、隧洞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完成后,承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报送
5、以下成果和资料。测量仪器率定校正资料;施工控制网与勘测设计阶段控制网连接图;洞口与地面控制点联测的平差资料及进洞关系平面图;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技术总结报告。2.4 钻孔爆破设计和试验隧洞工程开工 7 天前,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地质条件、施工水平,完成必须的钻爆试验和设计,并将开挖爆破设计报送监理机构批准。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1)掏槽方式;(2)孔网参数及布孔图;(3)排炮循环进尺;(4)单孔装药量及装药结构图;(5)爆破器材、起爆方式、起爆网络及结构图;(6)钻孔爆破工艺、技术要求;5(7)爆破安全技术措施;(8)钻爆循环作业计划表;(9)绘制爆破图。2.5 施工观测 隧洞工程开工
6、14 天前,安全监测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开挖方法和地质条件,根据工程等级、地形、地貌、围岩条件、施工方法等确定监测项目、数量,选择监测仪器并编制围岩变形观测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观测布置图;(2)观测内容及技术要求;(3)观测仪器、设备及其性能;(4)观测仪器、设备埋没和保护措施;(5)观测方法和措施;(6)观测资料整理、分析预报方法;(7)观测专业人员设置及资质;(8)安全作业措施。2.6 不良地段的施工方案 隧洞工程开挖通过稳定性差或其他特殊地层 7 天前,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结合现场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补充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7、报送监理机构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1)地质条件及围岩稳定性评价;(2)可能发生的不良影响及其预处理措施;(3)特殊的开挖和爆破方法;(4)特别支护措施;(5)材料和设备配置;(6)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7)施工进度计划。2.7 安全保护措施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 14 天内编制一份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提交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以及防火、防毒、防噪声、防洪、救6护、警报、治安、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等的安全措施。2.8 环保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 施工弃渣的利用、
8、堆放和渣场的保护;(2) 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3) 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4) 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5) 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6) 完工后的场地清理。2.9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 4 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返回承包人二份。审签意见包括“已审阅” 、 “按签审记录执行” 、 “按签审记录修改后重新报送”及“返回重报”4 种。除非承包人接到的审签意见为“按签审记录修改后重新报送” ,否则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
9、机构将于收到承包人申请后 24 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上述文件,因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且同意。2.10 除非已另行报并经监理工程师特别许可,否则应在洞室开挖质量检测合格、完成必需的地质编录并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联合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相应部位锚喷支护及混凝土衬砌作业。3 施工过程监理(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和总结。当发现施
10、工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机构批准。(2)施工中,承包人要随施工进展及时进行测量和校测工作,其主要工作包括:1)隧洞贯通符合性校测。2)轴线、高程、开挖断面和点位的施工放样。73)沿洞轴线每隔 3m 测绘并提交洞室纵横断面以及纵剖面图,做好开挖断面检查、检测工作。(3)为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隧洞轴线和重要部位的放样测量成果应及时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证。必要时监理机构可抽测或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测量。(4)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主动配合做好地质测绘、编录和安全监(观)测等工作,并按合同文件
11、规定注意做好对已埋设监测仪器的保护。(5)施工作业中,承包人应按 SL378-2007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关于“通风与防尘”的规定及控制标准,做好劳动和安全保护工作,确保良好、文明的作业环境。(6)发生塌方等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范围的延伸和扩大,记录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立即报告监理机构。同时,会同设计、地质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机构批准后执行。(7)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会同业主、设计、地质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研究,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机构批准后执行。(8)当承包人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已
12、报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并致使施工技术条件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时,承包人应于此类修改措施计划实施的 7 天前,报监理机构批准。(9)承包人应每周、月定期召开生产会,检查本周、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和研究解决措施,并安排好下周、下月生产计划,确保工程施工按预定施工进度均衡进行。(10)当施工进度拖延或爆破作业效果不满足进度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施工作业计划或爆破参数,并重新报监理机构批准。(1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或违反国家有关安全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例,或未按规定的路线、区域出渣、弃渣,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
13、,监理工程师有权分别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监理通报,直至指令返工、停工整顿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12)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开挖、支护原始记录,并于次月 5 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包括下述内容的当月施工月报:81)施工方法;2)循环时间、进尺与钻爆效率;3)投人劳动力、设备和材料消耗量;4)主要机械设备生产效率;5)实施的支护详图(包括锚杆、预应力锚索及钢筋网喷混凝土、喷钢纤维混凝土厚度和范围,钢支撑的形式和间距等) ;6)围岩变形监测成果;7)塌方和其他事故处理;8)地下水引排措施及效果;9)其他重大问题及处理措施;10)原材料、中间产
14、品质量检测、已完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情况;11)合同支付情况;12)施工过程中违规、违约情况。(13)除非另行报经监理机构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包人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4 施工质量控制(1)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地下洞室施工过程中,坚持“四员” (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调度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并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2)洞口开挖中,要注意以下事项:1
15、)应对地下洞室洞口岩体稳定性进行分析,确定开挖方法;2)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垂直作业。进洞前,应做好开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3)地下洞室洞口可设置防护棚。必要时,应在洞脸上部加设挡石栅栏。洞口开挖时对周围岩体应尽量减少扰动;洞口削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应做好危石清理、坡面加固、马道开挖及排水等工作;当洞口处岩体软弱、破碎,成洞条件差时,应首先进行超前加固和支护,再进行洞口开挖;4)地下洞室进口施工宜避开降水期和融雪期。进洞前,应完成洞口排水系统,并9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后,方可开挖洞口;(3)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隧
16、洞方向、中心线和高程。每次爆破后,均应进行断面规格检查,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处理。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规格检查应符合下列精度要求:1)开挖放样误差,一般不大于 l0cm;2)开挖断面测量相对于中线的误差不大于 5cm;3)施测断面间距一般不大于 3m,对起伏差或线型以及设计结构变化较大的部位,应适当加测断面;4)一般地质条件下,洞室径向超挖值应不大于 20cm,不允许欠挖。 (4)光面爆破与预裂爆破的质量要求: 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炮孔痕迹保存率:完整岩石不少于 80,较完整和完整性差的岩石不少于 50%,较破碎和破碎岩石不少于 20%; 相邻两孔间的岩面平整,孔壁不
17、应有明显的爆震裂隙; 相邻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或预裂爆破孔的最大外斜值,不应大于 10cm; 预裂爆破的预裂缝宽度,应不小于 0.5cm。(5)竖井(斜井)开挖的施工措施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后,才能开始开挖。施工措施方案中,除一般必要内容外,临时支护方案要分不同部位、不同围岩类别分别列报。1)竖井(斜井)开挖必须边开挖边进行支护,上一个循环支护完成之前,不得进行下一个循环作业,以保工程安全;2)井口段开挖必须先进行锁口支护,且不侵占设计断面。(6)在不良地质地段中开挖,应根据地质预报,针对其性质和特殊的地质问题,制定专项保证安全施工的工程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其中包括应遵守下列原则:1)查清地质构造,做好锁口和排水;2)对围岩进行预加固处理;3)浅钻孔、多循环、弱爆破、减少对 围岩的振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