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1 总则1.1 本细则依据某工地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 )以及其他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编制。1.2 本细则适用于:溢洪道、跌水及其他涵闸建筑物等混凝土工程项目。2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工程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放样施测前 20d,将有关放样施测报告报送监理机构。内容应包括:2.1.1 工程简况及施测范围。2.1.2 施工放样说明书(应包括施测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2.1.3 施测仪器、设备的配置。2.1.4 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2.2 在每部分混凝土工程施工 30d 以前,承包人应按混凝土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的混凝土配
2、合比设计,并向监理工程师一式三份至少包括 7、14、28d 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试验中使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或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且应与实际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一致。2.3 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 3d 之前,承包人(或其实验室)应以书面通知监理机构的实验监理工程师,以使试验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能从材料开始对试验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和认证。2.4 混凝土过程施工开工前 20d,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施工水平向监理机构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3、及施工计划。主要内容包括:2.4.1 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部位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艺流程图。有温控等特殊要求的还应包括其特殊技术要求)2.4.2 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 。2.4.3 浇筑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循环进度及分月浇筑强度) 。2.4.4 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浇筑用水、水泥、止水材料、钢筋与外加剂等) 。2.4.5 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过程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掺量等) 。2.4.6 浇筑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模板
4、、钢筋、预埋件安装、止水设置、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埋作业内容) 。2.4.7 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2.4.8 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对于有温控、防裂、抗冲耐磨、预缩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承包人还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2.5 特殊部位(如基地填塘、洞、槽、键等)的混凝土及温控措施,或采用诸如压浆混凝土等特殊混凝土施工,或必须在特别的不利自然条件下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或监理工程师认为特别报告的情况,承包人均应在该项混凝土施工作业的14d 前,制定专
5、项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2.6 当承包人采用特殊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进一步递交模板(模具)及其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2.7 混凝土工程浇筑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骨料、止水材料及外加剂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或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止水材料应提供样品。所有这些材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开始前20d 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可。2.8 上述报送的文件统一采用工程报告单的形式,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经发包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机构签署审批意见后限期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
6、,源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进行” 、 “按意见修改后执行” 、 “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2.9 除非承包人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 ,否则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工程师审请开工许可证,监理工程师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后 24h 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10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11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面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
7、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3 施工过程监理3.1 承包人应按照报审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向监理工程师报送。需根据实验或实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计划,或必须调整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作业措施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3.2 各分项混凝土工程首仓开仓 5d 以前,承包人应对混凝土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线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为了保证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
8、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3.3 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检查内容包括:3.3.1 基础面或缝面处理。3.3.2 钢筋布设。3.3.3 模板安装。3.3.4 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3.3.5 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3.3.6 其他必须检查检查的项目。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开仓的 312h 填写混凝土开仓报审单 (隐蔽工程还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 ) 。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可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检查标准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3.4 承包人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等级标准规
9、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混凝土拌和物及各种原材料质量进行取样检测。每一规定时段(通常为一个月) ,承包人或其实验室应向监理加机构检验测量工程师提交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 ,一式四份。3.4.1 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及其试验资料的详细描述。3.4.2 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3.4.3 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3.4.4 结论意见。3.5 金属止水片的焊接、金属止水片与速率止水片的铆接等作业,必须将试焊、试接样品报送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施焊、铆接作业。3.6 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3.7 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有
10、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3.8 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和浇筑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3.9 回填预留孔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均必须事先报送施工作业措施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实施。3.10 预留构件应具备所有的标准、标记及证明书。构件安装校正、完成焊接作业后,必须在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开出开工签证后,方可浇灌接头混凝土。3.11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按月向监理机构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制件。内容包括:3.11.1 每一构件、块体混凝土数量,所有原材料的品种、质量
11、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3.11.2 各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顺序、起讫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情况,模板、钢筋及止水设施、议埋件、预埋件等的情况。3.11.3 浇筑地点的气温,各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包浇筑温度,各部位模板拆除日期。3.11.4 混凝土试件的实验结果及其分析。3.11.5 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3.11.6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3.11.7 按施工合同文件或监理机构规定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3.12 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包人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
12、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 24h 修复、修补完毕。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需有详细的记录。3.13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于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4 施工质量控制4.1 运至工地用于主体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实验室必须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检查项目包括:4.1.1 水泥标号。4.1.2 凝结时间。4.1.3 体积稳定性。必要时还应增加:稠度、细度、比重、水化热。袋装水泥贮存时间超过 3 个月、散装水泥超过 6 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4.2 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查结果及使用说明,否则应按 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进行质量检验。当贮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承包人必须进行质量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