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细则即深基坑施工细则(含安全细则) ,包括护壁桩、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土方开挖等内容。一、 专业特点(专业工程概况)1、 工程概况: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包括基坑四周的具体情况:沟渠、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基坑的建筑尺寸及设计开挖深度详见基坑支护设计图(支护-02 ) 。2、 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土体分层及厚度、地下水位、基底土层情况等。详见地勘报告二、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基坑开挖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三、工作流程参照施工方案2四、控制要点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
2、针对性审查。2、 现场支护及开挖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勘查文件及相关规程进行。3、 临边支护和用电安全。4、 开挖机械及开挖程序的监督检查。5、 支护及边坡变形监测。6、 土方回填及拆除支护结构监督。7、 险情预警及抢险措施。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适用放坡开挖及支护开挖)5.1方案审核基坑工作开始前,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核, 审核程序及基本要求如下:5.1.1.审查方案中是否针对以下内容分别制定出较为细致的安全措施: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的监测及保护,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
3、况,支护措施、开挖方式,地下水位较高的还要有合理的降水措施等,项目部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送业主及施工单位。5.2.施工监理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深基坑开挖的顺利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开挖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工地现场一定要安排专职安全员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同时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做好以下监控工作:5.2.1.深基坑支护5.2.1.1.现场监理员必须严格监控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以确保支护结构能满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5.2.1.2.当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支护结构施工后或放坡开挖进行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偏移观测点。5.2.1.3.
4、现场监理每日或雨后必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严禁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5.2.1.4.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或隔日对支护结构、边坡土体、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位移和沉降进行观测,监理复测并做好记录。5.2.2.基坑降水、排水5.2.2.1.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破坏基坑土壤结构。基坑开挖前,标明地下管线排列的位置,以避免损坏地下管线及有利于在开挖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基坑开挖后,基坑内不允许有积水现象产生。5.2.2.2.对于勘察资料中反映地下水位较高的开挖场地,要有专项的
5、降排水技术和安全措施;如果开挖后发现地下水位与资料不符,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开挖,做好专项排水方案经监理审核后,才能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坑内外降水系统可能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建议业主请相关监测单位对此进行监控,并给出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5.2.3.深基坑土方开挖45.2.3.1.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方案要包括土方工程开挖,现场要按认可的方案进行开挖,监理人员全程跟进检查。5.2.3.2.土方开挖后要及时检查基坑临边防护的搭设情况,基坑四周要设置 1.2 米高的红白油漆相间的钢管或毛竹防护栏,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5.2.3.3.检查现场挖土机的安检及
6、测试资料,对较为残旧的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维护工作。不允许挖土机械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5.2.3.4.用挖土机械施工时,严格注意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能有其他机械和工人作业;局部需要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 23 米。余泥应做到随挖随清,如果在坑边堆放弃土、料具和移动施工机械,要求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最少要距支护结构外延 1 米,堆放高度不能超过 1.5 米。5.2.3.5.开挖时要按要求搭设专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许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基坑。5.2.3.6.挖土时发现管道、电
7、缆及其他埋设物与原始资料不符,应及时报告甲方,工人不得擅自处理。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的土方要求采用人工挖掘。5.2.3.7.工人下基坑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坑内必须设置稳定可靠的逃生通道;基坑中有积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要求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鞋等,监理要加强巡查工作。5.2.3.8.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支护结构外延 2 米范围内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停、驶。不允许运土汽车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55.2.3.9.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行,防止基坑侧塞车、陷车,各
8、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5.2.3.10.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注意土壁或支护体系的变异情况,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塌落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支护结构有渗水、流砂、流泥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补强。5.2.3.11.严格控制开挖程序,不允许单向开挖及超挖情况出现;督促施工班组做好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机斗过多碰撞支护结构,以免发生变形破坏,导致支护体系失稳。5.2.3.12.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爆破施工队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并要求施工队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
9、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5.2.3.13.基坑周围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5.2.3.14.夜间施工时,基坑要保持有足够的照明,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并在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5.2.3.15.施工单位应根据基坑内具体的环境情况相应做好通风、防尘、防毒等防火措施。5.2.4.土方回填5.2.4.1.基坑开挖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连续性施工,造成基坑暴露的,要做好监测工作,尤其对于暴风雨天气,要加强维护工作。65.4.2、回填过程中,基坑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
10、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5.2.5.预警与救护5.2.5.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较为客观的险情预报系统,并在施工现场预备足够的抢险器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启动预警: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速率连续几天急剧增大,明显出现桩与土体剥离现象。2)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累积值达到了设计容许值,如最大位移量与开挖深度的比值达到 3.57,周边环境复杂时取较小值。3)临近地面及建筑物的沉降达到设计允许值,且地面裂缝急剧扩展,墙体出现多条裂缝等。4)煤气管、供水主管已发生有泄漏、渗漏现象或设施的变位达到设计容许值,如局部沉降达 2030时。5
11、.2.5.2.当出现严重基坑坍塌事故时,要配合施工单位及时疏导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故情况;若已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伤亡人员工作。5.2.5.3.现场监理应认真做好事故发生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及各项善后工作。75.2.6 人工挖孔护壁桩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施工监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指标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以内。5.2.6.1 护壁井圈检查(1)开孔前,
12、检查桩位必须放样准确,首先检查施工单位在桩位外设置定位的龙门桩,安装护壁井圈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校正模板位置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 20mm。(2)护壁顶面应比场地高出 150200mm,壁厚比场地标高面下的厚度大 100150mm,每节井圈高约 1m 左右。(3)护壁的厚度不宜小于 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拉结筋、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4)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50mm;每节护壁应在当天完成,混凝土必须保证密实,如有渗水,应督促及时使用速凝剂修补。井圈模板拆除应在 24h 后进行;井圈混凝土有蜂窝、渗漏现象应及时补强,以防发生事故。(5)同一水平面上
13、的井圈任意直径的极差不得大于 50mm。(6)遇有局部或厚度小于 1.5m 流动性淤泥和可能出现涌土涌砂时,每节护壁井圈的高度可减小到 300500mm,并随挖随验收随浇注混凝土;采用钢护壁井圈(即钢护筒)或有效的降水措施等方法进行处理。5.2.6.2.清底、沉放钢筋笼检查挖至设计标高时,孔底不应有积水,终孔后清理好护壁井圈上的淤泥和孔底残渣、积水,测量孔深,符合设计要求后,立即沉放钢筋笼,再次清孔底沉渣,立即8封底和浇注桩身混凝土。5.2.6.3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控制标准(1)人工挖孔桩平面位置、桩径、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如表 2。人工挖孔桩平面位置、桩径、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表 2成孔方法 桩径允
14、许偏差(mm) 垂直度允许偏差( %) 桩位允许偏差(mm) 13 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混凝土护壁 +50 0.5 50 150钢套管护壁 1 100 200注: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 为设计桩径。 灌注桩桩位偏差、检查时间:过程检验可量测护筒中心;最终检验(桩位竣工平面图)在开挖后把桩顶浮浆凿除,标出桩中心与设计轴线之间关系的偏差,用钢尺量测。检查数量:全数量测,并要求施工单位按量测结果绘制竣工桩位图。 桩垂直度允许偏差检查要求全数检测,检测方法采用吊垂球测量。 桩径检查用钢尺量测桩径,护壁内衬厚度不包括
15、在桩径内,检测数量为全数检查。(2)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如表 3。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 表 3检查项目 桩顶标高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30mm -50mm 检查方法 水准仪, 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9孔深 +300mm 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嵌岩桩应缺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底端取至 1/2 锅底处桩体质量检验(根据需要)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如钻芯取样,大直径嵌岩桩应钻至桩尖下 50cm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砼强度 设计要求 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承载力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砼坍落度 160220mm 坍落度仪5.2.6.4合理确
16、定终孔深度终孔深度确定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桩基承载力。因此,严格对待入岩岩样的判定将十分重要。监理人员要熟悉场地各土层性能,把握入岩土层岩样的特点,确保万无一失。监理人员应认真测量孔深,并做好记录。测绳量测后,应及时复核测绳长度,发现误差,及时改正。5.2.6.5钢筋笼的质量控制(1)钢筋笼的制作监理人员检查钢筋笼的制作应按混凝土施工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钢筋笼宜分段制作。分段制作的钢筋笼长度,以钢筋定长为宜,但不宜短于6.0m。 钢筋笼主筋在下料前应先校直,并清除钢筋表面污垢、锈蚀等,准确控制下料长度。 钢筋笼应采用环形模制作,有效控制钢筋笼直径和同一水平面上直径的极差。为避免灌注导管挂笼上
17、窜,应将箍筋设置于主筋外侧,笼底钢筋略呈喇叭状。 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连接时 50%的钢筋接头应予错开焊接10,不应使全部接头处于同一断面上。 主筋的净距必须大于混凝土粗骨料粒径的三倍以上。 加箍宜设在主筋外则,主筋一般不设弯钩,为避免弯钩妨碍导管工作,根据施工工艺要求所设弯钩不得向内圆伸露。 钢筋笼的内径应比导管接头处外径大 100MM 以上。 钢筋笼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允许偏差为20MM。为保证保护层厚度,钢筋笼上应设保护层垫块,设置数量每节钢筋笼不应少于二组,长度大于 12M 的中间应增设 1组。每组块数不得少于 4 块,且应匀称地分布在同一截面的主筋上,保护层垫块可采用混凝
18、土圆环形,也可采用扁钢定位环。 钢筋搭接焊缝宽度不应小于 0.7d,厚度不小于 0.3d。钢筋搭接焊缝长度 I 级钢单面焊 8d、双面焊 4d;II 级钢钢筋搭接焊缝长度单面焊 10d、双面焊 5d。 环形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应采用点焊连接;螺旋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可采用铁丝绑扎并向隔点焊固定,或直接点焊固定。(2)钢筋笼安装 安装前监理人员应对预制钢筋笼应中间验收合格,才能沉放。 钢筋笼起吊点宜设在加强箍筋部位,运输和安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钢筋笼入孔时,应保持垂直状态,对准孔位徐徐轻放,不得碰撞 钢筋笼在孔口焊接时应注意:下节笼露出操作平台高度宜 1m 左右;上、下节笼主筋焊接部位表面污垢应予清除;上、下节笼各主筋位置应校直对正,且上、下节笼持垂直状态时方可施焊;每节笼子焊接完毕后应补足焊接部位的箍筋,钢筋笼验收应表 4 的标准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沉放或进行下一节笼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