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土建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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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13无锡新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 工 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土 建 部 分)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目 录一、工程概况二、质量标准三、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无锡新城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工程规模:污水处理 4 万吨/日,MSBR 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地点:无锡新城水处理厂以南,珠江路西侧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2007 年 3 月 20 日开工,厂区内 2007 年 9 月 15 日竣工;

2、厂区外管网 2005 年 9 月 30 日竣工。工程特点厂区主要构筑物如下:传达室及大门、进水泵房、曝气沉砂池、MSBR 池、消毒池滤布滤池、鼓风机房及变电所、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储药池、贮泥池 等建筑物。 二、 质量标准1依据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给

3、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2设计要求:a.设计图纸及修改图b.设计变更单c.有关会议文件(设计交底、会审记录等)三、 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土建基础工程1、明挖基础审核施工单位的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法;当采用支撑时,支撑应满足下列要求: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经计算确定;不妨碍基坑开挖及构筑物的施工;支拆方便。雨季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雨季施工当基坑边坡不稳定时,其坡度应适当放缓;应提前确定坑上堆土位置及数量,在挖方边坡上堆土以及移动挖方机械时应与挖方边

4、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的稳定,基坑土方应随挖随运;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时,发现土质与设计不符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由施工、建设、设计、勘察、监理各单位会同研究处理措施;地基不得扰动,也不得超挖。当局部扰动或超挖超过允许偏差时,应按照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时,应及时组织验收,基坑验收后应予保护,防止扰动;基坑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天然地基应不被扰动;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标高允许偏差:+0,50;长度、宽度为0;边坡坡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支撑必须牢固。基坑回填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回填土必须在构筑物的验收合格和满水实验后进行;回填土前应清除基坑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回填土的压实

5、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 90%;填土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便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械性能确定;回填土若为粘性土时,回填土前应检验其含水率是否在控制范围内;2、沉井基础(1)审查施工方编制的沉井施工方案;(2)督促施工方做好水准基点及水准引点的保护工作;(3)检查施工单位沉井制作及下沉机具设备和材料准备情况;(4)沉井刃脚及筒身混凝土浇筑应分段、对称均匀、连续进行,防止发生倾斜、裂缝,待第一节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 70后方可浇筑第二节;(5)浇筑的筒身混凝土振捣要密实,外表面要平整、光滑。有防水要求时,支设模板穿墙螺栓应在其中间加焊止水环;筒身在水平施工缝处,应

6、设钢板止水带;(6)下沉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检查混凝土强度及抗渗等级,且根据勘测报告计算极限承载力,计算沉井下沉的分段摩阻力及分段的下沉系数(1.151.25),作为判断每个阶段可否下沉,是否会出现突沉以及确定下沉方法及采取措施的依据;(7)有抗渗要求的沉井,下沉前,对封底、底板与井壁接缝处应凿毛处理,井壁上的穿墙孔洞及对穿螺栓等应做好防渗处理;(8)挖土应分层、均匀、对称进行,每层挖深不宜大于 O.5m;分格沉井的井格间土面高差也不宜大于 0.5m。(9)沉井四周不得堆放弃土和建筑材料,避免偏压。(10)沉井下沉至距设计高程 2m 左右时,应放缓下沉速率,防止超沉。(11)下沉时,应加强观测

7、。如发现倾斜、位移,应及时纠正。(12)严格遵循沉井垫架拆除和土方开挖程序,控制均匀挖土速度,防止发生突然性下沉、严重倾斜现象,导致人身事故;(13)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再经 2-3d 下沉稳定,或经观测在 8h内累计下沉量不大于 10mm,即可进行封底。(14)沉井竣工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刃脚平均高程与设计高程相差不应超过 100mm。 沉井四角中任何两个角的刃脚底面高差不得超过该两个角间水平距离的 0.5%,且不得超过 150mm;如其间水平距离小于10m,其高差可为 100mm。 沉井顶面中心的水平位移不得超过下沉总深度(下沉前后刃脚高程之差)的 1%;下沉总深度小于 10m

8、时,不宜大于 100mm。、钢筋混凝土工程A、模板工程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模板支设方案模板的选材和选型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模板及其支架是否有可靠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是否经过计算;模板的接点构和预埋件、止水片等的固定方法;池壁与顶板连续施工时,池壁内模立柱不得同时作为顶板模板立柱;顶板支架的斜杆或横向连杆不得与池壁模板的杆件连结;在有预留外径大于 200mm 的孔洞或预埋管时,宜在孔口或管口外径 1/4-1/3 处分层;外径小于 200MM 时可不受此限制;在安装池壁的最下一层模板时,应在适当位置予留清扫杂物用的窗口,再浇筑混凝土前,将模板内清扫干净,经检验合格后,再将口封闭;用对拉螺

9、栓固定池壁模板时,螺栓中部应加焊止水环;螺栓拆除后,混凝土壁面应留有 4-5cm 深的锥形槽;止水带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金属止水带应平整、尺寸准确,其表面的油污、铁锈应清除干净,不得有砂眼、钉孔;接头应按其厚度分别采用折叠咬接或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M,咬接或搭接必须采用双面焊接;金属止水带再伸缩缝中的部分应涂防腐和防锈涂料;橡胶止水带的形状、尺寸及其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纹,无气泡;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采用叠接;接缝处应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脱胶现象。T 字接头、十字接头和 Y 字接头,应在工厂加工成型;止水带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与变形缝垂直;其中心线与变形缝中心

10、线对正,不得在止水带上穿孔或用铁钉固定就位;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管、预埋件的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安装前应清除铁锈和油污,安装后应作标志;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安装允许偏差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及其支架的拆除,应符合以下规定:侧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保证其表面及楞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破坏时,方可拆除;底模板,在混凝土达到规范规定的强度时方可拆除;B、钢筋工程1、进场钢筋的牌号和出厂质量证明必须齐全。每批钢筋必须抽样试验,并符合试验规定、合格。2、焊条、焊剂均需有质量证明或合格证,并应分类管理和妥善存放。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焊接制品需按规定抽样试验。3、钢筋表面应保持清洁,无损伤、油污。铁锈应在使用前清除

11、干净;不能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4、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钢筋加工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要求。5、钢筋的布置(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剪力墙内的暗柱、暗梁节点钢筋的锚固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剪力墙内的拉结筋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6、接头不宜设置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普通砼中直径大于 22MM 的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7、钢筋的对接应优先采用闪光对焊。钢筋直径较小、级别较低的可采用“连续闪光焊” ;钢筋直径超过规范规定,但端面较平整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 ;钢筋端面不平整的,

12、应采用“闪光预热闪光焊” 。8、级钢筋需按规范要求作 180 度弯钩,其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 3 倍。箍筋末端需作 135 度弯钩,其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自身直径的 10 倍。9、钢筋接头A、焊接接头在同一构件内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应互相错开。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 d 的 35 倍(不小于500mm)的区段范围内,一根钢筋不得有第二个接头;在该区段范围内,所有非预应力受拉钢筋的接头率(以钢筋总截面积计)不得超过 50%。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 10 倍的钢筋直径,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距处。B、绑扎接头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从 任 一 绑 扎 接 头 中 心 至 搭 接 长 度 的 1.3 倍 区 范 围 内 , 受 力 钢 筋 绑 扎 接头 率 ( 以 钢 筋 总 截 面 积 计 ), 受 拉 区 不 得 超 过 25%, 受 压 区 不 得 超 过50%。在搭接接头长度范围内,搭接钢筋受拉时,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受力筋最小直径的 5 倍,且不应大于 100mm;搭接钢筋受压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受力筋最小直径的 10 倍,且不应大于 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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