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 C04 编号 D01 监 理 实 施 细 则(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工 程 名 称 未 来 海 岸 系 天 湖业 主 单 位 厦 门 海 投 房 地 产 有 限 公 司设 计 单 位 福 建 省 建 筑 设 计 院监 理 单 位 厦 门 海 投 建 设 监 理咨 询 有 限 公 司编 制 人 : 审 核 人 : 1目录1.工程概况 .22.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22.1 质量控制工艺流程 .22.2 质量目标风险分析 .32.3 质量控制点 .32.4 质量标准 .42.5 质量预控要点 .62.6 监理过程控制要点 .72.6.1 实测抽查项目 .72.6.2 旁站检查项目
2、 .72.6.3 试验检查项目 .72.6.4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73.资料管理工作要点 .84.监理依据 .82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概况(1)分部工程名称:电气(2)分部工程概况描述:本工程按三类防雷建筑设计,设 DN12 镀锌圆钢避雷带,一、四、七、十层及以上各层设均压环,十层及以上建筑物外墙金属门、窗、栏杆等较大金属构件均与防雷装置连接;利用建筑基础作接地体,引下线采用柱内不少于两根主筋连续焊接构成。防雷接地装置与电气保护接地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 1 欧姆。32.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2.1 质量控制工艺流程2.2 质量目标风险分析避雷和接地工程是建筑物施工中重要的一环并且是与建筑物主体
3、施工同步进行的隐蔽工程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身安全和建筑物的安全,所以要求做到:1.施工前要熟悉国家标准、施工规范、工程施工图、参与设计交底,审核施工方案。2.避雷针和壁雷带的安装应牢固可靠,搭接长度符合国标,接地极安装处理严格符合规范,避雷引下线严格按照规范敷设。3.避雷引下线,接地装置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防护措施要配套。原 材 料 进 场材 料 质 量 验 收敷 设 方 案 审 定现 场 制 作避 雷 针 加 工 、 扁 钢敷 设 、 支 架 固 定 钢 管 、 园 钢 、 角 钢接 地 体 加 工 、 敷 设 建 筑 物 桩钢 筋 连 接防 腐 处 理接 地 电 阻
4、 值 测 试覆 土完 毕44.施工过程中,尤其雷雨季节,避雷针安放前,接地装置应敷设完毕,以防雷击危险。2.3 质量控制点安全牢固措施 1.避雷针、避雷带、接地极的材料应严格符合国标规范及设计要求;2.避雷针的设置,应与屋面结构牢固相连,并且其连接线构件应符合100MM2 截面;3.避雷带的材料应平整、镀锌,支架间距一致,牢固,沉降缝进行技术处理,女儿墙上避雷带应设置在墙上高度一般不超过 200 毫米,一般以 45 度保护范围考虑设置,设置在女儿墙面层的避雷带,粉层厚度最好不大于 25 毫米为宜;4.有均压环防雷要求的,对于金属栏杆及门窗需接地,应设予埋件与过梁钢筋连接,但不同金属的是否可搭
5、接由设计确定;5.利用柱子主筋作防雷引下线应做好色标便于识别;6.利用通过梁、主筋导体与柱子主筋相互连接,用一般与过梁钢筋直径一样大的钢筋加工成 90 度,搭接长度应不小于 6。7.利用钢筋作防雷导体,焊接质量应每层办隐蔽验收手续,在钢筋连接好后应及时做好测试记录。8.计算机房等特殊工艺设备接地应符合专业要求,特殊处理。9.接电气设备、器具和其它非带电金属部件接地;(接零)的分支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严禁串联连接; 52.4 质量标准(一)依据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全国通用电气装置标准图集02D501-2(二)基本要求1.接闪器、引下线
6、、接地及产品材料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规范2.避雷针应用镀锌园钢制作,或镀锌钢管制作,园钢截面应不小于 100 平方毫米,钢管厚度不得小于 3 毫米3.避雷带引下线规格由设计规范决定,材质是镀锌钢材,埋地连接线应不小于404 底锌扁钢,并在断接卡处与引下线直接,或采用建筑物 2 根及以上主筋引下,但其截面应大于 100 平方毫米,电焊连接长度双面 6 倍截面直径,引下线遇弯曲处不应做成死弯。4.避雷引下线与建筑物其它金属部份如透气管,雨水管等,互相连接。5.避雷引下线在地面上 2M 长的一段,应设保护装置并应在距地 2.2M 处做断接卡子,供测量接地电阻使用。6.接地线、避雷线及引下线的连接必须用焊
7、接,焊接处应补涂沥青防腐。7.所有防雷装置的各种金属件必须镀锌,镀锌层要均匀。8.屋面避雷带的安装,其支持件距离应均匀设置,在每一直线段的间距宜为米,偏差 20 毫米;在直角、转弯处应对称,一般为 250-300 毫米,避雷带高 度在 150 毫米为宜,避雷带明敷引下线距墙面应为 15-20 毫米,在高层建筑中,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侧击雷的均压环,并做好隐蔽验收的记录,屋面四周所有金属体高出天沟或女儿墙的应与避雷带作可靠电气连接。9.防雷接地、工作(保护)接地的镀锌扁钢塔接不得成“”型,严禁直接对6接,搭接焊接长度必须为扁钢宽度的 2 倍(园钢为直径的 6 倍)且不得少于三个棱边焊接,两个长边的
8、焊缝应平整饱满,不得有咬肉、夹渣、焊瘤等现象,严禁用砂轮机打磨,焊渣应及时清除,并刷二度防锈漆(埋地刷二度沥青漆) 。10.防雷接地断接卡应为 404 与 254 镀锌扁钢搭接,搭接长度为 100 毫米,上下螺栓孔距端边为 25 毫米(钻孔为 11 毫米,镀锌螺栓为 M1025 毫米),镀锌垫圈、弹簧垫圈齐全。扁钢在钢管保护口的两边应点焊,管口应密封,断接卡的标高在单位工程和住宅小区中应一致。11.防雷接地利用主钢筋引出屋面应用同规格镀锌扁钢与避雷带焊接,利用金属 钢管栏杆作避雷带的应用镀锌扁钢与主钢筋及拦杆可靠焊接,其根数,坐标 位置应与设计相符,在钢管对接处应加焊扁钢跨接线,利用基础钢筋引
9、入大地而不设接地装置的,可不设断接卡,但应有测量接地电阻的“测量点” , 测量点的标高如设计无规定时,从地面至测量点中心宜为 500 毫米。12.接地装置(接地体与接地线)的埋地深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应经专业质量部门和建设单位现场验收并在隐蔽验收签证后,才允许复土。13.接地钢材一般采用镀锌角钢、钢管、圆钢等,圆钢直径10MM,扁钢截面100M2,厚度为 4MM,角钢厚度为4MM ,钢管壁厚3.5MM,材料长度一般为2.5M 左右,角钢选用 50505MM。14.人工接地体之间距在垂直长度为 2.5M 时一般不小于 5M,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不小于 0.6M,距离建筑物的距离
10、不宜小于 3.0M。15.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规范接电气设备、器具和可拆卸的其它非带电金属部件接地的分支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三)允许偏差71.扁钢搭接长度2 倍扁钢宽度2.圆钢搭接长度6 倍圆钢直径3.园钢和扁钢搭拉6 倍圆钢直径4.扁钢搭接焊的棱边数 3 边棱边5.钢筋点焊必须两边施焊,焊接饱满度应不低于钢筋直径的 1MM2.5 质量预控要点1.施工方案 国家标准、施工规范、设计要求、施工方案2.原材料质量 避雷针、镀锌扁钢、接地极、电焊条等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产品合格证,毛坯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作业条件 (1)明敷的防雷装置,必须待土建毛墙括糙结束并将室外现场清理
11、好,不使受到损伤才能进行作业,引下线打孔埋设支持件(2)接地极应待土建路面及明沟未做之前作业,在安装前应先做好加工件(地极、保护管、支持件铁脚、扁钢平整等)(3)施工时期的气候应放在晴天进行为宜以防施工时遭雷击危害。2.6 监理过程控制要点2.6.1 实测抽查项目1.原材料 材料进场应抽查,三证应齐全,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2.安装质量 (1)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分支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直连,严禁串联连接(2)避雷针及支持卡件位置正确,均匀牢靠,防腐良好8(3)接地(接零)线要平直牢固,固定点间距均匀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裣装置,穿墙有保护管,油漆防腐完整焊接焊缝平整,螺栓连接紧密,有防腐措施
12、,防腐均匀,无污染建筑物(4)接地体埋设深度顶面距地面不小于 06M2.6.2 旁站检查项目1.检测仪表 接地电阻测试摇表必须经市计测处检测,并在有效期内。2.6.3 试验检查项目1.接地电阻测试 接地电阻的接地值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摇表测试方法必须按规范执行。2.6.4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1.原材料 避雷针或避雷带应用镀锌钢材,且其截面面积应不小于 100 平方毫米,其它支持件,引下线管应镀锌,引下线截面亦应不小于截面 100 平方毫米,接地极埋入地下部分要防腐处理;2.技术要求 高层建筑中,按设计要求设置防测击雷的均压环,应做好隐蔽验收,屋面四周的金属物体高出天沟或女儿墙的 应与避雷带作可
13、靠电气连接,接地电阻要符合设计的要求,全数测量;3.施工要点 (1)防雷接地,工作(保护)接地 镀锌扁钢搭接不得成“”型,严禁直接对接。搭接长度必须为扁钢宽度的2 倍(园钢为直径的 6 倍),四边施焊,两长边必焊,焊缝应平整饱满,不得有咬肉,夹渣、焊瘤等现象,焊渣应及时清除并刷二度防锈漆(埋地刷二度沥青漆) ;9(2)接地装置(接地体与接地线) 埋地深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一般接地作埋设顶面的深度距地面不小于06M。3.资料管理工作要点1.避雷针单件的质保书2.镀锌扁钢的质保书3.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4.施工方案5.技术核定单6.工程变更签证7.质量检验评定表8.隐蔽工程验收单9.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监理依据4.1 设计要求(1)设计图纸及其修改补充图;(2)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书;(3)有关会议文件(设计交底、会审记录等);4.2 国家标准(1) 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02D501-2(3)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13-107-20084.3 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