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照市莒县后石崮、朱官庄、十里沟、黄山、河北5 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 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L5293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 、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 、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SDJ27588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2)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1)监理
2、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施工放样 28d 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2)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施工放样前 21d,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2)计算放样数据。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3
3、)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 28d,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开挖施工布置图。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6)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料场堆置设计。7)施工排水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29)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10)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11)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12)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13)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
4、施。 14)其他必须报告情况。(4)在任一开挖分项工程开工 14d 前,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5)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 、 “按意见修改后执行” 、 “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6)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 ,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 24h 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7)如果承建单位
5、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8)除非已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与施工。(9)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参数及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均必须在引用或应用前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证。三、施工过程监理(1)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
6、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2)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3)月报量收方测量。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
7、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4)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5)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建
8、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3(7)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8)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9)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或2)
9、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3)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渣、弃渣、进行有用料堆存;或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5)因弃渣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6)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10)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部(处)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11)在整个施工期间,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
10、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的 5 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的措施) 。2)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3)钻孔爆破参数、效果与工序循环记录。4)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5)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6)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与统计。7)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8)安全监测资料及分析成果。9)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必须时,要求承建单位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部(处)指示,报送每周施工记录。四
11、、施工质量控制(1)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开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1)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 2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 200mm。2)岩基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 1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 100mm。3)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 10cm。相应于比例尺为 1500110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 1.0mm、高程不大于 0.7mm。4)竣工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 5cm。相应于比例尺为 1200 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 0.75mm、高程不大于 0.5mm。(2)对开挖完成的岩基建基面和坡面应进行清
12、理和整修,并达到下述要求:1)岩面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及爆破影响裂隙。42)建基面及坡面的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和其他有害岩脉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处理。3)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且不陡于设计边坡。4)岩面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钝角或圆滑状。(3)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4)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5)开挖渣料应堆放在规定的存、弃料场,严禁将有用渣料与废弃渣
13、料混杂,并保证以后能方便地将有用渣料取出加以利用。(6)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处)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建单位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但不能减轻承建单位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五、工程验收基础验收时,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明建筑物实际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块线和重要的基础埋件位置。(2)与施工详图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的部位,应增测剖面图。(3)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及主要工程照片。(4)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
14、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5)基础竣工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爆破、基础处理及其质量评价。(6)开挖施工报告,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情况,工期、质量、合同支付情况等。(7)开挖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图纸、文件的文图号。(8)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整编成册。(9)其他必须准备或报送的材料与资料。六、支付计量(1)所有为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开挖料,均归业主所有。为便于按不同的开挖分类单价计量结算,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程规范对开挖料进行土方、石方、有用料、无用料和岩石开挖工程等级分类。(2
15、)在土方或无用料开挖作业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开挖区域的原地形进行复测。石方或有用料开挖作业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开挖区域完成土方或无用料剥离开挖后出露地形进行测量。如采用混合开挖方式,则在每层开挖完后,实测土方与石方,或有用料与无用料的分界面。上述测量成果均应在下序开挖进行以前报送监理部(处)确认。(3)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废渣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木砍伐和树根挖除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他相关项目报价中,不再单独进行支付计量。(4)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通过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监理机构应督促承
16、建单位对堆渣进行清理和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或塌方,不是由于承建单位采用不合理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监理地质工程师确认和监理部(处)审核,可予以计量支付。52 原材料检验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本细则专为水利水电混凝土工程的原材料质量检验而制定。细则制定的依据为:(1)建设方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的技术性条款。(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3)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92) 。(4)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92) 。(5)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92) 。(6)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
17、钢筋 (GB1301391) 。(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91) 。(8)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 (JGJ2786) 。本细则与上述规定有矛盾之处,以上述依据为准。二、承建单位检测实验室的设置与检测试验(1)监理单位应检查承建单位检测实验室是否具备与所承建的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它可以是承建单位自身的试验室,也可以是承建单位委托并报监理部认可的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机构。承建单位要配备有较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业检测工程师。(2)所有检测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上岗,同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3)监理单位应监督承
18、建单位在接到承建合同项目开工通知后 42 天内,将其检测实验室建立与设置规划一式四份报送审批,其内容应包括:检测试验室设置计划、资质文件、检测试验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各类试验表格、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4)承建单位主要检测任务包括:进场原材料的检验、施工准备阶段的试验、施工过程中的检测试验、检测资料记录和整理,以及配合和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对照检测、试验和抽检工作,并尽可能为监理工程师的检测工作提供方便。三、水泥检验(1)用于本工程的水泥,其品种、标号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不同品种、编号水泥进场后,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承建单位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抽检。(3
19、)承建单位须将其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以及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4)水泥常规试验项目包括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当工程对水泥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5)技术要求。1)安定性(按 GB134689 进行)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2)强度:(按 GB17785 进行)各标号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附表中数值。3)凝结时间:(按 GB134689 进行)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 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 10h。(6)检验规则。1)取样规则。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一
20、批总重量不超过 500t,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抽取等6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kg。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为一批,且一批总重量不超过 100t,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不得少于 12kg。2)检验结果。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不合格,水泥为废品。强度不合格,水泥为不合格品。对废品或不合格品水泥,应坚决杜绝使用。四、砂检验(1)每批砂进场以后,承建单位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组织抽检。(2)承建单位应在取样试验后,将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3
21、)砂的有关试验项目包括细度模数、含泥量、颗粒级配。当对砂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4)技术要求。1)砂的细度模数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粗砂: f= 3.73.1中砂: f= 3.02.3细砂: f= 2.21.62)砂中含泥量。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时,含泥量应3.0。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时,含泥量应5.0。3)砂的颗粒级配。砂按 0.63mm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分成三个级配,配制混凝土宜优先选用区砂。即 0.63mm 筛的累计筛余量为 4170(5)检验规则。1)取样规则。在正常情况下,以 400m3或 600t 为一批,不足上述规定数量者也以一批计。砂的取样,一般是在
22、料堆上取,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 8 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不合设计要求,或不合格的砂应杜绝使用。五、石子(1)每批石子进场以后,承建单位应在取样试验后,将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2)石子的有关试验项目包括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筛分析,当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3)技术要求。1)含泥量。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时,含泥量1.0。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时,含泥量2.0。2)针片状含量。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时,含泥量15。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时,针片状含量25。(4)检验规则。石子的检验规则
23、和方法等同于砂。六、钢筋检验(1)每批钢筋进场后,承建单位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组织抽检。(2)承建单位应在取样试验后,将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3)钢筋有关试验项目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当对钢筋有特殊要7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4)技术要求。钢筋的技术要求见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5)检验规则。1)取样规则。钢筋一般以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从每批中任选四根钢筋距端头大于 500mm 处切取拉伸试样两个,弯曲试样两个。2)检验结果。拉伸和弯曲试验中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
24、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检结果如还有不合格,则该批为不合格品。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合格的钢筋应杜绝使用。七、焊接钢筋检验(1)钢筋焊接的种类以及工艺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钢筋焊接接头的常规试验为:拉伸试验、弯曲试验。(3)检验规则。1)取样。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由同一班内、同一焊工、同一焊接参数完成的 200 个同类性接头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累计不足 200 个接头亦作为一批。每批从成品中切取三个拉伸试件,三个弯曲试件。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在一般构筑物中从同钢筋级别、同钢筋直径的同类型接头 300个为一批。从每批成品中切取三个拉伸试件。钢筋电弧焊接头:以同钢筋级别、同
25、接头型式的同类型接头 300 个为一批。每批成品中切取三个拉伸试件。2)检验结果。钢筋闪光对焊接头:三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的规定强度值。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塑性断裂。当检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值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两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离焊缝长度按 0.75d 计算)脆断应取双倍样复验。复检后,如还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三个试件呈脆性断裂,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试件弯至 90时,接头外侧不得出现宽度大于 0.15mm 的横向裂纹。如有两个试件未达到要求,双倍取样复检。复检后如还有三个试件不合格,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三个试件的拉
26、伸试验结果均不得低于该钢筋规定的强度值,如有一个试件达不到,双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如还有一个试件不合格,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钢筋电弧焊接头:结果评定与闪光对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评定相同。当检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值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两个试件脆断,双倍取样复检,复检后,如还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低于指标,或三个试件呈脆断,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83 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依据业主单位与工程承建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 )和 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2)本细则适用于水工洞室、厂房、大坝、面板、趾
27、板、溢洪道以及其他主体工程与非主体工程构筑物等所有常态(常规)混凝土工程项目。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1)监理机构应督促工程承建单位在现场施工放样施测前 21d,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内容应包括:1)工程简况及施测范围。2)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应包括施测方案、测量方法、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3)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4)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2)在混凝土工程开工 28d 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部提供一式三份至少包括 7d、14d、28d 或要求的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用
28、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或由监理部授权检测监理处批准。(3)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 3d 前,由承建单位(或其试验室)书面通知检测监理处,以便必要时检测监理工程师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认证。(4)混凝土工程开工 28d 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部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2)浇筑程序,包
29、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3)浇筑进度,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浇筑强度。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水泥、止水材料、钢材、掺合料与外加剂。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掺和料品种与掺量。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安装、止水设施、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埋作业和保护内容。7)施工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9)合同
30、支付计划。9对于有温控、防裂、抗冲耐磨、预缩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5)特殊部位(如基础填塘、洞、槽、键等)的混凝土施工及温控措施,或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抗冲耐磨混凝土、低热微膨胀混凝土等特种混凝土施工,或必须在特别的不利自然条件下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或采用掺粉煤灰、掺硅粉等混凝土,或监理部(处)认为应该特别报告的情况下,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该项混凝土施工作业的 21d 前,制定专项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6)当承建单位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 、或特别的浇筑
31、工序、或监理部(处)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建单位进一步递交模板(模具)及其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7)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骨料、止水材料、外加剂及掺和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或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止水材料还应提供样品。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 14d 前报送监理部(处)检查认可。(8)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 、 “按意见修改后执行” 、 “已审阅” 、及“
32、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9)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 ,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 24h 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10)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11)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经报已审阅处置。三、施工过程监理(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
33、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向监理部(处)报送。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部(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2)混凝土工程首仓开仓 5d 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处)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处)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3)混凝土开仓浇筑前,监理机
34、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 。检查内容包括: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2)钢筋布设。3)模板安装。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5)灌浆、排水等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10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 312h 通知监理部工程师现场监理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检查标准参照 SDJ24988水利水电基础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4)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35、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和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每一规定时段(通常为每月) ,承建单位或其试验室应一式两份向监理部检测监理处提交书面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1)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2)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3)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4)结论意见。(5)金属止水片的焊接、金属止水片与塑料止水片的黏铆接等作业,必须将试焊、试接样品送请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焊、接作业。(6)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监理部(处)批准。(7)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
36、及调度 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8)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或浇筑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9)回填预留孔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必须事先报送作业措施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实施。(10)预制构件应具备所有必须的标志、标记及证明书。构件安装校正、完成焊接作业后,必须在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开出开仓签证后,方可浇灌接头混凝土。(11)施工期间,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月向监理部(处)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制件。内容包括:1)每一预制构件、块体混凝土数量,所用原材料的品
37、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2)各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顺序、起迄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钢筋及止水设施、仪埋件、预埋件等的情况。3)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出机口与入仓温度,各部位模板拆除的日期和时间。4)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5)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6)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7)按合同文件或监理部(处)规定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12)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部(处)报告,经监理部(处)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 24h 内修复、修补完毕。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须有详细的记录。(13)为了确保施工质量,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