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工程监理大纲环 保 工 程监 理 大 纲二 0 一一年一月环保工程监理大纲目录前 言 .4第一章 环保工程编制依据 .6一、环境保护监理的概念 .6二、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 .6三、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7四、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的原则要求 .7第二章 环保监理组织措施(机构) .8一、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素质要求 .8二、环保项目监理班子机构 .8三、环保监理的工作程序: .9三、环保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式 .12第三章 环保监理工作制度 .12一、环保监理质量工作制度 .12二、原始记录和数据管理工作制度 .13三、环境样品管理工作制度 .17四、事故分析报告工作制度 .18五、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制度 .19第四章 环保监理工作职责 .20一、监理站工作职责 .20二、监理站站长职责 .21三、环境监理员岗位职责 .21第五章 环保监理重点 .22第一节 道路环保监理 .22一、施工阶段环保监理的原则与内容 .23二、环保监理的重点项目控制 .24三、工程环保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28三、 工程环保事故的处理程序 .30环保工程监理大纲前 言环境监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职能中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在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的条件下,强化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管理,加强对“三同时”实际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是解决环境保护
3、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的关键所在。因此,需要在基层建立一支环境监理队伍。环境监理是环境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与处理的总称。是运用征收排污费(税) 这一经济手段,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对海洋和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污染事故、纠纷;执行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的环境监理监督执行系统。我国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一般划分为决策管理系统(规划、计划,综合、法规、标准) 、监督执行系统( 排污收费、现场监督 )和支持保证系统(科研、监测、信息)三大系统。决策管理系统主要是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教育、规划等手段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属宏观管理;监督执行系统是为实现决策目标从事现场监督、检查与处
4、理的执行者,属微观管理;支持保证系统是为实施和执行决策目标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属服务系统。环境监理的方法可以概括为:环境监理的准绳法律、法规、条例。环境监理的技术依据环境基准与标准。环境监理的耳目环境监测、统计与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监理的经济手段排污收费(税) 与奖惩。环境监理的组织保证机构与人员素质。环保工程监理大纲第一章 环保工程编制依据一、环境保护监理的概念我国的环境保护监理发展刚刚起步,在许多方面都是空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情况进行检查,
5、并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环境保护监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工作内容不仅仅限于工程本身,涉及到环保技术,因此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二、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环境保护监理主要内容:一是监理建筑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称为“工程环境监理”或“环境监理” ;二是对保护营运和施工期的环境而
6、建设的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理,称为“环保工程监理” ,包括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等。三、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环保工程监理大纲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 , 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等。3、地方性法规、文件4、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5、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贷款项目均有此文件
7、)6、工程设计文件7、监理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四、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的原则要求从事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确立环境保护监理是“第三方”的原则,应当将环境监理和业主的环境管理、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严格区分开来,并为业主的环境管理和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服务。环保工程监理大纲第二章 环保监理组织措施( 机构)一、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素质要求环境保护监理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具体从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或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工程与环保有联系和交叉时,起到协调和
8、指导作用。二、环保项目监理班子机构姓名 现场职务 备注三、环保监理的工作程序:环境监理工作起始于项目法人与环境监理单位签署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终结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结束。主要成果是编制工程建设期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书。环境监理包括以下基本工作程序:1、签订环境监理合同环境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签订环境监理合同,明确环境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责权。环保工程监理大纲项目法人自主选择环境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项目法人签订书面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监理的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用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2 组建环
9、境监理机构环境监理单位依据环境监理合同,组建环境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环境监理机构成员是具体进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核心成员,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实施细节。环境监理机构成员要熟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和环境监理合同文件。3 现场考察环境监理机构组织其成员进行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范围内污染源的实地考察,进一步掌握污染源的特点及其分布情况,尤其是环境敏感点的情况。4 编制环境监理规划环保工程监理大纲环境监理规划按照工程项目
1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内容,“三同时” 制度内容、现场考察的内容及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进行编制。环境监理规划由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环境监理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根据审查后环境监理规划进行环境监理工作交底。5 编制各专业的环境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审查后环境监理规划编制各专业的环境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实施细则要完善、细化环境监理规划的内容,更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可行性。6 现场环境监理开展建设项目现场环境监理工作。依据环境监理细则,环境监理工程师将到现场巡视检查,开展具体监理工作。环境监理工程师进行环境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监理细则提到的各项监测内容,环境保护措
11、施的落实情况,紧急环境危险状况的防治情况,工程期例会制度的开展情况等。建设项目现场的环境监理工作是环境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归档环境保护资料。7 编写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环保工程监理大纲1、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条款2、现场检查、监督并发布各项指令、文件及协调管理3、结合环境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4、编写工作纪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环境监理机构编写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由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环境监理机构向项目法人提交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环境监理有关档案资料。环境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按照最初环境监
12、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费用。环保监理工作程序见下图。三、环保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式环保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环保工程监理从合同、计量到支付等都与其他工程的监理相似,工作方式主要以工程监理的方式进行。对于环评中的相关要求和内容,环保监理人员应在开工前熟悉与工程有关内容。建立项目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编制环境保护监理规划编制单项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环境保护监理向业主提交环境保护监理资料和报告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书,参与工程竣工及环境保护验收1、组织环境保护监理交底会和有关
13、协调会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方案3、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环保工程监理大纲第三章 环保监理工作制度一、环保监理质量工作制度1、环境监测人员实施合格证制度,经考核认证,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不得单独报出数据。2、设置质量保证专门机构和质量保证人员,明确职责。3、追踪总站或其他经过计量部门认证的标准物质的量值。监测计量器具应由计量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检定,未按照要求进行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者,不得使用。4、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应保持清洁安全的操作环境,按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校准。5、监测人员应
1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监测工作。6、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采用自控和他控两种方式;实验室之间质量控制采取比对实验、抽查考核等方式。7、环境监测实行质量保证工作制度。二、原始记录和数据管理工作制度1、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记述实验过程中的各种实验现象及检测数据的原始资料,因此,必须详细记录,以保证其科学性,严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始记录必须用钢笔填写,不允许用圆珠笔、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晰、完整,不得任意涂改、贴盖。如数据确需更改时,应在错数上划两条平行横线,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据加盖更改人员名章。原始记录各项内容应遂项填写,若有缺项,应在格内划一斜线,所采用的计量单位,符号和计算公式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要求执行。测量数据记录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能超过检测方法最低检出限有效数字的位数,允许保留一位可疑数字,不足的部分以“0”补齐。原始记录应真实地记录实验现象,数据及情况,不准转抄。仪器自动记录数据应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