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技术中心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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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技术中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编 制 人: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汉高中国技术中心 监理项目部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2006 年 12 月目 录1. 工程概况和特点 .12. 监理工作依据 .23. 监理工作的流程 .33.1. 监理工作总流程 .33.2. 吊顶与隔墙中饰面板封板验收程序 .4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4.1. 深化设计的控制 .44.2. 装饰材料的控制 .54.3. 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 .54.4. 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64.5. 质量控制目标值 .6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75.1. 一般抹灰工程

2、 .75.2. 轻质隔墙工程 .85.3. 吊顶工程 .95.4. 饰面板(砖)工程 .105.5. 门窗工程 .125.5.1. 木门制作与安装工程 .125.5.2.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145.5.3.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165.6. 涂饰工程 .165.7. 细部工程 .175.7.1.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175.8. 地面工程 .185.8.1. 木地板工程 .185.8.2. 地毯铺设工程 .195.8.3. 橡胶地板 .20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2006 年 12 月5.8.4. 石材地面工程 .205.8.5. 活动地板 .216.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17. 监

3、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 .22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2006 年 12 月第 1 页 共 22 页1. 工程概况和特点汉高中国技术中心项目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南侧 928 号,金科路(尚未南北开通)东侧。本项目是由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其在中国和亚太地区的业务(主要业务包括研究开发金属表面处理剂、工业用密封胶和粘合剂)而新建的集研发、管理、销售、展示和培训为一体的管理研发中心。工程基地面积 21387.9 m2,地上建筑面积 32081.83 m2(容积率 1.5) ,总建筑面积 42668.83 m2。其中一期地上建筑面积 22123.33 m2,地下建筑面积 1058

4、7.0 m2,二期建筑面积 9958.5 m2。本工程建筑物情况详见下表。序号 名称 建筑面积(m2) 底层面积(m2) 备注A01 管理办公楼 6556.73 1307.03 5FE01 入口门厅 917.89 543.39 5FB01 实验楼 9778.63 1943.35 5FD01 培训中心 4505.83 2232.69 一期 2FC01 连廊 290.75 58.15 5F装修专业工程特点:名称 外墙 地面 墙面 天花管理办公楼入口门厅实验楼培训中心连廊玻璃幕墙阻燃膜压竹质复合地板防滑地砖地面架空地毯架空橡胶地板乳胶漆面砖马赛克CS60*27 轻钢龙骨 12厚石膏板CS60*27

5、轻钢龙骨宽450 矿棉吸音板装饰工程主要参与单位如下:建设单位:汉高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大华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2006 年 12 月第 2 页 共 22 页康新装饰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监安监单位:上海浦东安全质量监督站2. 监理工作依据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设计施工图及其说明以及施工单位的深化节点图;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6、 (GB50325-200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2001 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 其他现行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2006 年 12 月第 3 页 共 22 页3. 监理工作的流程3.1. 监理工作总流程调整否 是装饰材料选型报审(业主、监理、设计)评审并确认材料 出具评审项目清单材料封样于监理处材 料 进 场 报 审1、核查质保资料2、与样

7、品核对3、必要时进行见证复验合格 样板段(间)施工样板段(间)验收与确认(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工序过程控制 填写巡视旁站记录隐蔽工程验收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记录饰面工程报验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记录进行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评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2006 年 12 月第 4 页 共 22 页3.2. 吊顶与隔墙中饰面板封板验收程序整改否是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 深化设计的控制 本装修工程要求由施工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建筑设计单位上海市建工设计院认可后用于指导施工。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

8、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龙骨安装完毕装饰单位提出封板申请监理内部组织各专业监理验收并会签提供吊平顶(隔墙)中间验收监理验收意见会签齐全总监签发同意封板令开始封罩面板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2006 年 12 月第 5 页 共 22 页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4.2. 装饰材料的控制 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

9、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供业主、设计和监理共同确认后封样于监理处,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向监理进行报验与验收材料均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0、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4.3. 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

11、量控制。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2006 年 12 月第 6 页 共 22 页4.4. 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

12、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5。当必须在低于 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3、。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抹灰层基层处理、吊平顶龙骨安装、隔断龙骨安装等隐蔽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通过,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对天然石材等饰面工程进行专门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把好装饰效果关。4.5. 质量控制目标值装饰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装饰观感质量符合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并满足设计整体装饰效果。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2006 年 12 月第 7 页 共 22 页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5.1. 一般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所用的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应进行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14、。 外 墙 抹 灰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先 安 装 钢 木 门 窗 框 、 护 栏 等 , 并 应 将 墙 上 的 施 工 孔 洞 堵塞 密 实 。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 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 50mm。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理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15、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监理应对上述加强措施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规定: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纸筋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 10mm。 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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