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XIAMEN XIANGYU PROJECT CONSULTING & SUPERVISING CO.,LTD作 业 指 导 书文件名称 鼓浪湾大酒店钢结构 工程监理细则 文件编号 XS-QI-PS-17版 本 2.0 生效日期 2004年 12月 25日编制部门 鼓浪湾大酒店项目监 理部 页 码 第 1页 共 16 页版权声明*本程序文件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之资产,非经本公司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复制、外传。*当本公司要求收回时应归还本公司。副本分发 受控类型: 持有部门:鼓浪湾大酒店项目监理部更 改 记 录修订次实施日期页码对应条款 更 改
2、内 容 文件更改依据1 04.12.25 全部 全部 根据新规范换版2002 版质量体系文件换版策划方案2编制 审核 批准文件编号:XS-QI-PS-17 页 码:2 / 17文件名称: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4.12.251.适 用 范 围 :本 监 理 细 则 适 用 于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易地技改项目的钢 结 构 工 程 制 作 、安 装 施工及验收的监督和管理。2.编 制 依 据 :2.1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GB5030020012.2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520012.3 建 筑
3、钢 结 构 焊 接 规 程 GBJ81-912.4 钢 结 构 高 强 螺 栓 连 接 的 设 计 、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JGJ82912.5 钢 结 构 防 火 涂 料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CECS24: 902.6 建 筑 工 程 监 理 合 同 和 已 批 准 的 工 程 监 理 规 划2.7 工 程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和 已 批 准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3.工 程 特 点 及 质 量 目 标 :,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合格4.钢 结 构 工 程 的 监 理 工 作 流 程4.1 钢 结 构 制 作 工 程 的 监 理 工 作 流 程4.1.1 型 钢 件放 样 、
4、 号 料 切 割 矫 正 和 成 型 边 缘 加 工 制 孔 构 件 验 收 涂 装 、 编 号4.1.2 管 球 节 点 放 样 、 号 料 切 割 管 球 节 点 加 工 焊 接 和 焊 接 检 验 制 孔 验 收 涂 装 、 编 号4.1.3 H 型 钢放 样 、 号 料 切 割 H 型 钢 组 立 焊 接 矫 正 和 成 型 焊 接 检 验 端 部 铣 平 制 孔 磨 擦 面 处 理 磨 擦 面 实 验 构 件 验 收 涂 装 、 编 号4.2 钢 结 构 安 装 工 程 的 监 理 工 作 流 程地 脚 螺 栓 复 测 钢 柱 安 装 各 层 钢 梁 ( 含 钢 次 梁 及 柱 间
5、支 撑 ) 安 装 屋 面 系 统 安 装 监 理 跟 踪 检 查 验 收主 体 钢 构 验 收 柱 脚 砼 二 次 灌 浆 墙 面 和 屋 面 檩 条 安 装 墙 面 和 屋 面 彩 板 安 装 监 理 跟 踪 检 查 验 收构 件 面 漆 涂 装 验 收文件编号:XS-QI-PS-17 页 码:3 / 17文件名称: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4.12.255.施 工 准 备 阶 段 的 监 控 要 点5.1 熟 悉 合 同 文 件 、 设 计 文 件 及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 组 织 或 协 助 业 主 组 织 图 纸 会 审 和 技 术交 底 , 填 写 设 计 图 纸
6、会 审 和 技 术 交 底 情 况 记 录 , 编 写 会 议 纪 要 。5.2 总 包 单 位 若 分 包 钢 结 构 构 件 制 作 或 安 装 工 程 , 应 填 写 分 包 申 请 , 并 提 供 分 包 单 位营 业 执 照 、 生 产 许 可 证 和 相 关 资 质 证 书 。 监 理 人 员 审 查 后 , 符 合 要 求 者 签 返 分 包申 请 , 同 意 分 包 。 不 符 合 要 求 者 退 回 分 包 申 请 , 要 求 总 包 单 位 重 新 选 择 分 包 商 ,重 新 申 报 。5.3 审 批 施 工 单 位 提 报 的 钢 结 构 制 作 、 安 装 的 专 项
7、 施 工 方 案 。 符 合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 设计 要 求 和 施 工 技 术 规 程 的 , 签 返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方 案 ) 报 审 表 , 同 意 实 施 。否 则 , 退 回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方 案 ) 报 审 表 ,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修 改 后 重 新 报 审 。5.4 检 查 、 复 核 施 工 单 位 的 地 脚 螺 栓 的 测 量 记 录 , 允 许 偏 差 符 合 下 述 条 的 规 定时 , 签 返 施 工 测 量 放 线 报 验 单 。 、 基 础 顶 面 直 接 作 为 柱 的 支 承 面 和 基 础 顶 面 预 埋 钢 板
8、 或 支 座 作 为 柱 的 支 承 面 时 , 支承 面 、 地 脚 螺 栓 ( 锚 栓 ) 位 置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GB50205-2001 之 表 10.2.2 的规 定 。 、 采 用 座 浆 垫 板 时 , 座 浆 垫 板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GB50205-2001 之 表 10.2.3 的 规定 。 、 采 用 杯 口 基 础 时 , 杯 口 尺 寸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GB50205-2001 之 表 10.2.4 的 规定 。 、 地 脚 螺 栓 ( 锚 栓 ) 尺 寸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GB50205-2001 之 表
9、10.2.5 的 规 定 。否 则 , 退 回 施 工 测 量 放 线 报 验 单 ,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对 超 标 点 进 行 整 改 , 并填 写 整 改 复 查 报 审 表 。 整 改 合 格 后 , 签 返 施 工 测 量 放 线 报 验 单 。5.5 检 查 施 工 机 具 的 数 量 及 性 能 , 符 合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 签 返 进 场设 备 报 验 单 , 同 意 进 场 使 用 。 否 则 , 退 回 进 场 设 备 报 验 单 , 要 求 施 工 单 位重 新 组 织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 重 新 报 验 。5.6 对
10、 运 抵 现 场 的 钢 构 件 、 高 强 螺 栓 、 普 通 螺 栓 、 檩 条 、 压 型 钢 板 、 保 温 棉 、 防 火 涂料 等 材 料 ,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规 定 和 材 料 的 有 关 技 术 标 准 ; 并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和 相 关 试验 报 告 。 制 作 钢 构 件 使 用 的 各 类 母 材 、 焊 条 、 焊 丝 及 焊 剂 应 按 施 工 图 的 要 求 选 用 ,其 性 能 和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的 规 定 , 并 有 质 量 证 明 书 或 检 验 报 告 。 如采 用 其 它 钢 材 和 焊 接 材 料 代
11、 换 时 , 必 须 经 设 计 单 位 同 意 ; 同 时 , 有 可 靠 的 试 验 资料 和 相 应 的 工 艺 文 件 。5.7 构 件 进 场 时 , 施 工 单 位 还 应 提 供 :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报 告 、 主 要 构 件 验 收 记 录 、 预 拼装 记 录 、 高 强 螺 栓 及 磨 擦 面 抗 滑 移 系 数 检 验 报 告 、 焊 缝 的 无 损 检 验 报 告 、 涂 装 材料 的 检 测 资 料 、 钢 构 件 产 品 合 格 证 、 制 作 中 对 技 术 问 题 的 处 理 协 议 文 件 等 技 术 文件 , 并 填 报 建 筑 材 料 报 审 表
12、, 配 合 监 理 人 员 对 各 种 材 料 分 类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对 资 料 齐 全 , 规 格 和 型 号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者 , 签 返 建 筑 材 料 报 审 表 , 同 意 进 场使 用 ; 不 符 合 要 求 者 退 回 建 筑 材 料 报 审 表 , 并 监 督 不 合 格 构 件 完 全 退 出 施 工现 场 。5.8 钢 构 件 的 存 放 场 地 应 平 整 坚 实 , 无 积 水 ; 钢 构 件 底 层 垫 枕 应 有 足 够 的 支 承 面 , 并防 止 支 点 下 沉 。 相 同 型 号 的 钢 构 件 叠 放 时 , 各 层 钢 构 件 的 支
13、 点 应 在 同 一 垂 直 线 上 ,并 应 防 止 钢 构 件 被 压 坏 和 变 形 。5.9 检 查 基 础 砼 试 块 报 告 , 砼 强 度 值 要 达 到 设 计 允 许 钢 构 件 安 装 的 要 求 值 。 基 础 周 围应 回 填 夯 实 , 且 场 地 基 本 平 整 ; 基 础 的 轴 线 及 标 高 的 基 准 点 标 志 应 准 确 齐 全 。文件编号:XS-QI-PS-17 页 码:4 / 17文件名称: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4.12.255.10 上 述 各 项 工 作 准 备 完 毕 后 , 施 工 单 位 填 报 工 程 开 工 报 审 表 ,
14、 符 合 要 求 者 ,同 意 其 开 工 ; 否 则 , 退 回 工 程 开 工 报 审 表 ,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完 善 上 述 各 项 工 作 ,并 重 新 报 审 。6.钢 结 构 制 作 和 安 装 阶 段 的 监 控 要 点6.1 钢 结 构 制 作 阶 段 的 监 控 要 点6.1.1 钢 结 构 构 件 制 作 前 , 制 作 单 位 应 按 施 工 图 设 计 要 求 , 编 制 构 件 制 作 的 工 艺 报 告 。钢 结 构 构 件 制 作 应 按 审 定 的 工 艺 报 告 进 行 制 作 。6.1.2 放 样 、 号 料 与 切 割 、 放 样 、 号 料 应
15、根 据 工 艺 要 求 预 留 制 作 和 安 装 时 的 焊 接 收 缩 余 量 及 切 割 、 刨 边 和铣 平 待 加 工 余 量 。 、 气 割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7.2.2 表 的 规 定 。 、 机 械 剪 切 的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7.2.3 表 的 规 定 。 、 碳 素 结 构 钢 在 环 境 温 度 低 于 -20 、 低 合 金 结 构 钢 在 环 境 温 度 低 于 -15 时 , 不得 进 行 剪 切 、 冲 孔 。6.1.3 矫 正 和 成 型 、 碳 素 结 构 钢 在 环 境 温 度 低 于 -16 、 低 合 金 结
16、 构 钢 在 环 境 温 度 低 于 -12 时 , 不应 进 行 冷 矫 正 和 冷 弯 曲 。 碳 素 结 构 钢 和 低 合 金 结 构 钢 在 加 热 矫 正 时 , 加 热 温 度不 应 超 过 900 。 低 合 金 结 构 钢 在 加 热 矫 正 后 应 自 然 冷 却 。 、 当 零 件 采 用 热 加 工 成 型 时 , 加 热 温 度 应 控 制 在 900-1000 ; 碳 素 结 构 钢 和 低合 金 结 构 钢 在 温 度 分 别 下 降 到 700 和 800 之 前 , 应 结 束 加 工 ; 低 合 金 钢 应 自然 冷 却 。 、 冷 矫 正 和 冷 弯 曲
17、的 最 小 曲 率 半 径 和 最 大 弯 曲 矢 高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7.3.4 的 规定 。 、 钢 板 矫 正 后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7.3.5 的 规 定 。6.1.4 边 缘 加 工气 割 或 机 械 剪 切 的 零 件 , 需 要 进 行 边 缘 加 工 时 , 其 刨 削 量 不 应 小 于2.0MM。 边 缘 加 工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7.4.2 的 规 定 。6.1.5 管 、 球 加 工 、 螺 栓 球 成 型 后 , 不 应 有 裂 纹 、 褶 皱 、 过 烧 。 、 钢 板 压 成 半
18、球 后 , 表 面 不 应 有 裂 纹 、 褶 皱 ; 焊 接 球 其 对 接 坡 口 应 采 用 机 械 加 工 ,对 接 焊 缝 表 面 应 打 磨 平 整 。 、 螺 栓 球 加 工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7.5.3 的 规 定 。 、 焊 接 球 加 工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7.5.4 的 规 定 。 、 钢 网 架 ( 桁 架 ) 用 钢 管 杆 件 加 工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7.5.5 的 规 定 。6.1.6 制 孔 、 A、 B 级 螺 栓 孔 ( 类 孔 ) 应 具 有 H12 的
19、 精 度 , 孔 壁 表 面 粗 糙 度 Ra 不 应 大 于12.5 m。 其 孔 径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7.6.1-1 的 规 定 。 C 级 螺 栓 孔( 类 孔 ) , 孔 壁 表 面 粗 糙 度 Ra 不 应 大 于 25 m。 其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表 7.6.1-2 的 规 定 。 、 螺 栓 孔 孔 距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规 范 表 7.6.2 的 规 定 、 螺 栓 孔 孔 距 的 允 许 偏 差 超 过 验 收 规 范 表 7.6.2 规 定 允 许 偏 差 时 , 应 采 取 与 母 材材 质 相 匹
20、 配 的 焊 条 补 焊 后 重 新 制 孔 。6.1.7 焊 接 H 型 钢文件编号:XS-QI-PS-17 页 码:5 / 17文件名称: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4.12.25 、 翼 缘 板 和 腹 板 应 采 用 半 自 动 或 自 动 气 割 机 进 行 切 割 , 切 割 面 质 量 应 符 合 规 范 的有 关 规 定 。 、 当 翼 缘 板 需 要 拼 接 时 , 可 按 长 度 方 向 拼 接 ; 腹 板 拼 接 , 拼 接 缝 可 为 “十 ”字 型或 “T”字 型 ; 翼 缘 板 拼 接 缝 和 腹 板 拼 接 缝 的 间 距 应 大 于 200MM; 翼 缘
21、 板 拼 接 长度 不 应 小 于 2 倍 板 宽 ; 腹 板 拼 接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300MM,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600MM;拼 接 焊 接 应 在 H 型 钢 组 装 前 进 行 。 、 焊 接 H 型 钢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附 录 C 中 表 C.0.1 的 规 定 。6.1.8 组 装 、 组 装 前 , 零 件 、 部 件 应 经 检 查 合 格 , 连 接 接 触 面 和 沿 焊 缝 边 缘 每 边 30-50MM 范围 内 的 铁 锈 、 毛 刺 、 污 垢 、 冰 雪 等 应 清 除 干 净 。 、 板 材 、 型 材 的 拼 接
22、 , 应 在 组 装 前 进 行 ; 构 件 的 组 装 应 在 部 件 组 装 、 焊 接 、 矫 正后 进 行 。 、 焊 接 连 接 组 装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附 录 C 中 表 C.0.2 的 规 定 。 组 装 顺 序应 根 据 结 构 型 式 、 焊 接 方 法 和 焊 接 顺 序 等 因 素 确 定 。 、 构 件 的 隐 蔽 部 位 应 焊 接 、 涂 装 , 并 经 检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封 闭 ; 完 全 封 闭 的 构 件 内表 面 可 不 涂 装 。 、 顶 紧 接 触 面 应 有 75%以 上 的 面 积 紧 贴 。 、 桁 架 结
23、 构 杆 件 轴 线 交 点 错 位 的 允 许 偏 差 不 得 大 于 3.0MM。 吊 车 梁 和 吊 车 桁 架 不应 下 挠 。6.1.9 端 部 铣 平 及 安 装 焊 缝 坡 口 、 端 部 铣 平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8.4.1 的 规 定 。 、 安 装 焊 缝 坡 口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8.4.2 的 规 定 。 、 外 露 铣 平 面 应 防 锈 处 理 。6.1.10 焊 接 与 焊 接 检 验 、 施 工 单 位 对 其 首 次 采 用 的 钢 板 、 焊 接 材 料 、 焊 接 方 法 、 焊 后 热
24、处 理 等 , 应 进 行焊 接 工 艺 评 定 , 并 应 根 据 评 定 报 告 确 定 焊 接 工 艺 。 、 焊 工 应 经 过 考 试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后 方 可 从 事 焊 接 工 作 。 合 格 证 应 注 明 施 焊 条 件 、有 效 期 限 。 焊 工 停 焊 时 间 超 过 6 个 月 , 应 重 新 考 核 。 、 焊 接 时 , 不 得 使 用 药 皮 脱 落 或 焊 芯 生 锈 的 焊 条 和 受 潮 结 块 的 焊 剂 及 已 熔 烧 过 的渣 壳 。 焊 丝 、 焊 钉 在 使 用 前 应 清 除 油 污 、 铁 锈 。 焊 丝 、 焊 剂 和 栓 钉 用
25、 焊 接 瓷 环 ,使 用 前 应 按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的 烘 焙 时 间 和 温 度 进 行 烘 焙 。 保 护 气 体 的 纯 度 应 符合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的 要 求 。 低 氢 型 焊 条 经 烘 焙 后 应 放 入 保 温 筒 内 , 随 用 随 取 。 施焊 前 , 焊 工 应 复 查 焊 件 接 头 质 量 和 焊 区 的 处 理 情 况 , 当 不 符 合 要 求 时 , 应 经 修整 合 格 后 方 可 施 焊 。 、 对 接 接 头 、 T 型 接 头 、 角 接 接 头 、 十 字 接 头 等 对 接 焊 缝 及 对 接 和 角 接 组 合 焊 缝 ,
26、应 在 焊 缝 的 两 端 设 置 引 弧 和 引 出 板 , 其 材 质 和 坡 口 形 式 应 与 焊 件 相 同 。 引 弧 和引 出 的 焊 缝 长 度 : 埋 弧 焊 应 大 于 50MM; 手 工 电 弧 焊 及 气 体 保 护 焊 应 大 于20MM。 焊 接 完 毕 应 休 用 气 割 切 除 引 弧 和 引 出 板 , 并 修 磨 平 整 , 不 得 用 锤 击 落 。角 焊 缝 转 角 处 宜 连 续 绕 角 施 焊 , 起 落 弧 点 距 焊 缝 隙 端 部 宜 大 于 10MM; 角 焊 缝 端部 不 设 置 引 弧 和 引 出 板 的 连 续 焊 缝 , 起 落 弧
27、点 距 焊 缝 隙 端 部 宜 大 于 10MM, 弧 坑应 填 满 。 焊 接 时 , 焊 工 应 遵 守 焊 接 工 艺 , 不 得 自 由 施 焊 及 在 焊 道 外 的 母 材 上 引弧 。 、 厚 度 大 于 50MM 的 碳 素 结 构 钢 和 厚 度 大 于 36MM 的 低 合 金 结 构 钢 , 施 焊 前 应 进 行预 热 , 焊 后 应 进 行 后 热 。 预 热 温 度 宜 控 制 在 100-150 ; 后 热 处 理 应 在 焊 后 立即 进 行 ,保 温 时 间 应 根 据 板 厚 每 25MM 板 厚 1h 确 定 ; 后 热 温 度 应 由 试 验 确 定 。
28、预 热 区 在 焊 道 两 侧 , 每 侧 宽 度 均 应 大 于 焊 件 厚 度 的 1.5 倍 以 上 , 且 不 应 小 于文件编号:XS-QI-PS-17 页 码:6 / 17文件名称: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4.12.25100MM( 当 环 境 温 度 低 于 0 时 , 预 热 和 后 热 温 度 应 根 据 工 艺 试 验 确 定 ) 。 多 层焊 接 宜 连 续 施 焊 , 每 一 层 焊 道 焊 完 后 应 及 时 清 理 检 查 , 清 除 缺 陷 后 再 焊 。 焊 成凹 形 的 角 焊 缝 , 焊 缝 金 属 与 母 材 间 应 平 缓 过 渡 ; 加 工
29、 成 凹 形 的 角 焊 缝 , 不 得 在其 表 面 留 下 切 痕 。 、 T 型 接 头 、 角 接 接 头 、 十 字 接 头 等 要 求 熔 透 的 结 接 和 角 接 组 合 焊 缝 , 其 焊 脚 尺寸 不 应 小 于 t/4; 重 级 工 作 制 和 起 重 量 大 于 或 等 于 50t 的 中 级 工 作 制 吊 车 梁 腹板 与 上 翼 缘 的 连 接 焊 缝 的 焊 脚 尺 寸 为 t/2, 且 不 应 大 于 10MM( t 为 钢 板 的 厚 度 )。 焊 脚 尺 寸 的 允 许 偏 差 为 0-4MM。 、 定 位 焊 所 采 用 的 焊 接 材 料 型 号 ,
30、应 与 焊 件 材 质 相 匹 配 ; 焊 缝 隙 厚 度 不 宜 超 过 设计 焊 缝 厚 度 的 2/3, 且 不 应 大 于 8MM; 焊 缝 长 度 不 宜 小 于 25MM, 定 位 焊 位 置 应布 置 在 焊 道 以 内 , 并 应 由 持 合 格 证 的 焊 工 施 焊 。 、 焊 缝 出 现 裂 纹 时 , 焊 工 不 得 擅 自 处 理 , 应 查 清 原 因 , 订 出 修 补 工 艺 后 方 可 处 理 。焊 缝 同 一 部 位 的 返 修 次 数 , 不 宜 超 过 两 次 。 当 超 过 两 次 时 , 应 按 返 修 工 艺 进 行 。焊 接 完 毕 , 焊 工
31、应 清 理 焊 缝 表 面 的 熔 渣 及 两 侧 的 飞 溅 物 , 检 查 焊 缝 隙 外 观 质 量 。检 查 合 格 后 应 在 工 艺 规 定 的 焊 缝 及 部 位 打 上 焊 工 铅 印 。 、 碳 素 结 构 钢 应 在 焊 缝 冷 却 到 环 境 温 度 、 低 合 金 结 构 钢 应 在 完 成 焊 接 24h 以 后 ,方 可 进 行 焊 缝 探 伤 检 验 。 、 焊 缝 外 形 尺 寸 应 符 合 现 场 钢 结 构 焊 缝 外 形 尺 寸 国 家 标 准 的 规 定 。 焊 接 接 头内 部 缺 陷 分 级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钢 焊 缝 手 工 超
32、 声 波 探 伤 方 法 和 探 伤 结 果 分级 法 GB11345 或 钢 熔 化 焊 对 接 接 头 射 线 照 相 和 质 量 分 级 GB3323 的 规 定 。局 部 探 伤 的 焊 缝 , 有 不 允 许 的 缺 陷 时 , 应 在 该 缺 陷 两 端 的 延 伸 部 位 增 加 探 伤 长度 , 增 加 的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该 焊 缝 长 度 的 10%, 有 且 不 应 小 于 200MM; 当 仍 有 缺陷 时 , 应 对 该 焊 缝 百 分 之 百 探 伤 检 查 。栓 钉 焊 焊 后 应 进 行 弯 曲 试 验 检 查 , 其 焊 缝 和 热 影 响 区 不 应
33、 有 肉 眼 可 见 的裂 纹 。6.1.11 磨 擦 面 处 理 、 高 强 度 螺 栓 磨 擦 面 处 理 后 的 抗 滑 移 系 数 值 应 符 合 设 计 的 要 求 。 、 采 用 砂 轮 打 磨 处 理 磨 擦 面 时 , 打 磨 范 围 不 应 小 于 螺 栓 孔 径 的 4 倍 , 打 磨 方 向 宜与 构 件 受 力 方 向 垂 直 。 处 理 好 的 磨 擦 面 , 不 得 有 飞 边 、 毛 刺 、 焊 疤 或 污 损 等 。 、 经 处 理 的 磨 擦 面 出 厂 前 应 按 批 作 抗 滑 移 系 数 试 验 , 最 小 值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出厂 时
34、应 按 批 附 3 套 与 构 件 相 同 材 质 、 相 同 处 理 方 法 的 试 件 , 由 安 装 单 位 复 验 抗滑 移 系 数 。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试 件 磨 擦 面 不 得 损 伤 。6.1.12 钢 构 件 外 形 尺 寸 、 钢 构 件 外 形 尺 寸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表 8.5.1 和 验 收 规 范 附 录 C 中 表C.03-C.0.9 的 规 定 。6.1.13 涂 装 、 编 号 、 钢 结 构 的 除 锈 和 涂 装 应 在 制 作 质 量 检 验 合 格 后 进 行 . 、 钢 构 件 表 面 的 除 锈 方 法 和 除
35、 锈 等 级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涂 装 前 钢 材 表 面 涂 装锈 蚀 等 级 和 除 锈 等 级 GB8923 的 规 定 。 、 施 工 图 中 注 明 不 涂 装 的 部 位 不 得 涂 装 。 安 装 焊 缝 处 应 留 出 30-50MM 暂 不 涂 装 。 、 涂 装 时 的 环 境 温 度 和 相 对 湿 度 应 符 合 涂 料 产 品 说 明 书 的 要 求 , 当 产 品 说 明 书 无要 求 时 , 环 境 温 度 宜 在 5-38 之 间 , 相 对 湿 度 不 应 大 于 85%。 构 件 表 面 有 结 露时 不 得 涂 装 。 涂 装 后 4h
36、内 不 得 淋 雨 。 、 涂 装 完 毕 后 , 应 在 构 件 上 标 注 构 件 的 原 编 号 。 大 型 构 件 应 标 明 重 量 、 重 心 位 置和 定 位 标 记 。文件编号:XS-QI-PS-17 页 码:7 / 17文件名称: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4.12.25 、 当 喷 涂 防 火 涂 料 时 ,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钢 结 构 防 火 涂 料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 CECS24: 90) 的 规 定 。6.1.14 钢 构 件 预 拼 装 、 合 同 规 定 或 设 计 要 求 预 拼 装 的 构 件 , 在 出 厂 前 应 进 行
37、自 由 状 态 预 拼 装 。 预 拼 装所 用 的 支 承 凳 或 平 台 应 测 量 找 平 , 检 查 时 应 拆 除 全 部 临 时 固 定 和 拉 紧 装 置 。 、 预 拼 装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验 收 规 范 附 录 D 表 D 的 规 定 。6.2 钢 结 构 安 装 阶 段 的 监 控 要 点 ( 详 见 表 1) 表 1工程项目规范标准 对 策 措 施检查方法 检查工具钢垫板找平规格、位置准确,与柱底面和基础面的接触应平整、紧密1、 钢 垫 板 面 积 应 根 据 基 础 砼 的 抗 压 强 度 柱 脚 底 板下 细 石 砼 二 次 浇 灌 前 柱 底 承 受
38、 的 荷 载 和 地 脚 螺 栓 ( 锚 栓 )的 紧 固 拉 力 计 算 确 定 。2、 垫 板 应 设 置 在 靠 近 地 脚 螺 栓 ( 锚 栓 ) 的 柱 脚 底 板加 劲 板 或 柱 肢 下 , 每 根 地 脚 螺 栓 ( 锚 栓 ) 侧 应 设 组 垫 板 , 每 组 垫 板 不 得 多 于 块 。 垫 板 与 基 础 面 和 柱 底面 的 接 触 应 平 整 紧 密 。 当 采 用 成 对 斜 垫 板 时 , 其 叠 合长 度 不 应 小 于 垫 板 长 度 的 。 二 次 浇 灌 砼 前 垫 板 间应 焊 牢 固 定 。3、 采 用 座 浆 垫 板 时 , 应 采 用 无 收
39、缩 砂 浆 。 柱 子 吊 装前 砂 浆 试 块 强 度 应 高 于 基 础 砼 强 度 一 个 等 级 。1、用水准仪测定标高,用水平尺校核2、观察和用小锤敲击检查单元钢结构的主要构件安装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1、 采用扩大拼装单元进行安装时,对容易变形的钢构件应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2、 采用综合安装时,应划分若干独立单元,每一单元的全部钢构件安装完毕后,应形成空间刚度单元。3、 柱、梁、屋架、支撑等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校正、固定。当天安装的钢构件应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4、 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应有 70%的面紧贴。(用0.3MM厚塞尺检查可插入的面积
40、之和不大于接触顶紧总面积的 30%,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 0.8MM)5、 安装、校正时应根据风力、温差、日照等外界环境和焊接变形因素采取相应调整措施。6、 组合构件应先预拼装,检测无误后再进行安装。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检查普通螺栓连接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1、 普 通 螺 栓 连 接 每 个 螺 栓 一 端 不 得 垫 个 及 以 上 的 垫圈 , 且 不 得 采 用 大 螺 母 代 替 垫 圈 。2、 螺 栓 拧 紧 后 , 外 露 螺 纹 不 应 少 于 丝 外 螺 距 ; 螺 栓孔 不 得 采 用 气 割 扩 孔 。观察和用小锤敲击检查高强度螺符合设计及规范标1、 由 制 造 厂
41、 处 理 的 钢 构 件 磨 擦 面 , 安 装 前 应 复 验 所 附试 件 的 抗 滑 移 系 数 , 合 格 后 方 可 安 装 。 现 场 处 理 的构 件 磨 擦 面 , 抗 滑 移 系 数 应 按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钢 结构 高 强 度 螺 栓 连 接 的 设 计 、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程 JGJ82的 规 定 进 行 试 验 , 并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2、 钢 结 构 拼 装 前 应 清 除 飞 边 毛 刺 焊 接 飞 溅 物 。 磨1、 检查材料合格证和实验报告文件编号:XS-QI-PS-17 页 码:8 / 17文件名称: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
42、2004.12.25栓连接准规定 擦 面 应 保 持 干 燥 整 洁 , 不 得 在 雨 中 作 业 。3、 高 强 度 螺 栓 连 接 的 板 叠 接 触 面 应 平 整 。 当 接 触 面 有间 隙 , 小 于 的 间 隙 可 不 处 理 ; 的间 隙 , 应 将 高 出 的 一 侧 磨 成 : 的 斜 面 , 打 磨方 向 应 与 受 力 方 向 垂 直 ; 大 于 的 间 隙 应 加 垫板 , 垫 板 两 面 的 处 理 方 法 应 与 构 件 相 同 。4、 高 强 度 螺 栓 的 连 接 副 应 按 批 次 分 别 存 放 , 并 应 在 同批 内 配 套 使 用 。 施 工 前
43、, 高 强 度 大 六 角 头 螺 栓 的 连接 副 应 按 出 厂 复 验 扭 矩 系 数 , 其 平 均 值 和 标 准 偏 差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紧 固 件 机 械 性 能 螺 栓 、 螺 钉和 螺 柱 GB3098.1 的 规 定 , 扭 剪 型 高 强 度 螺 栓 的 连接 副 应 按 出 厂 批 次 复 验 预 拉 力 , 其 平 均 值 和 变 异 系数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紧 固 件 机 械 性 能 螺 栓 、 螺钉 和 螺 柱 GB3098.1 的 规 定 。5、 安 装 高 强 度 螺 栓 时 螺 栓 应 自 由 穿 入 孔 内 , 不 得 强 行敲 打 , 并 不 得 气 割 扩 孔 , 穿 入 方 向 应 一 致 并 便 于 操作 。6、 高 强 度 螺 栓 不 得 作 为 临 时 螺 栓 使 用 。7、 高 强 度 螺 栓 的 安 装 应 按 一 定 的 顺 序 施 拧 , 宜 由 螺 栓中 央 顺 序 向 要 紧 , 并 应 在 当 天 终 拧 完 毕 。2、 观察和用小锤敲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