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东线生产用水供水工程监 理 细 则建设单位:济源市自来水公司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镇江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市市政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济源市工程建设监理所2011-7-111.1监理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东线生产用水供水工程2、 建设地点: 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3、 建设单位: 济源市玉川工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济源市自来水公司4、 设计单位: 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5、 工程概况: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位于济源市克井、五龙口镇境内太行山南麓孔山一带,东至济源市界,西至克井镇西界,南接306省
2、道,北至太行山脚,该区域西边有盘溪河环绕,北边侯月铁路贯穿东西,铁路北侧石河由东向西汇入盘溪河。根据规划,该区域路网由玉川大道,玉川一号线,玉川二号线,玉川三号线,和玉川四号线等组成。东连接线起自连接线与二号线交叉处,向东与三号线相交,最后终止于新南沟村东,与新规划的四号线相连接,集聚区供水工程是依靠引沁济蟒总干渠为水源,通过引水管道引至产业区内,一部分通过自流经配水管网送至各用水点,另一部分通过产业区内水厂加压泵房,加压后经配水管网送至各用水点。第一段管道设计在玉川六路玉川四路交叉处与产业区配水管连接,水靠送水厂加压送至玉川三路与玉川大道交叉处,与原有供水管道连接,本段管道桩号为A0+000
3、至A2+840.管道材料设计为球墨铸铁给水管,管道材料应符合现行验收标准。第二段管道设计自产业区水厂出水管起,经玉川四路至玉川大道中东段与原有DN400给谁管道东端点连接,水经水厂送水泵房加压至0.5MP送至高区, ,本段管道桩号为G0+000至G1+000.管道材料设计为焊接钢管,管道材料应符合现行验收标准。第三段管道设计在玉川大道与玉川一号线交叉处与原有供水管道连接,水靠自压方式送至玉川六号西段。本段管道桩号为K0+000至K1+435.管道材料设计为球墨铸铁给水管,管道材料应符合现行验收标准。取水口位置位于引沁济蟒渠上游南侧,该工程直接自引沁济蟒渠取水,水靠自压方式送至玉川产业集聚区内规
4、划水厂经净水厂处理后送至产业区内供水配水管网,供给生产,生活用水。取水口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编制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质量控制的内容1 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承建单位是工程具体实施者,在项目开工前要求承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质量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职责,以及完善的质量管理程序和办法。2 为了掌握工程情况,取得良好的监理工作效果,监理人员要充分熟悉图纸,并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建议。同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会。3 在施工前准备阶段,要事先做好各工序工种的质量控制,检查各工序工种
5、的配合情况及相应的技术措施。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选择最佳施工方案。督促承建单位对质量要求及设计技术要求的落实,参加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会,对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复核。4 严格按标准检查和验收订购的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严禁无合格证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5 加强工序控制,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重点监控,进行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6 督促和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7 及时对各分项分布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签认,不合格项目令承建单位返工,直至合格,必要时发出停工指令。8 检查承建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性较强的带班人员
6、的上岗操作证,甚至按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抽查考核。基槽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标:按图施工,符合验评规范检查标准要求。二、监理工作流程:熟悉图纸,审核施工单位报验的土方开挖方案 -按要求施工单位报验地质勘探现场土质情况-以及水准点复核情况 -施工单位报验基槽放线报验单- 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基槽开挖质量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工序质量报验单-监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签署验收意见,是否同意下道工序施工。三、关键质量控制点3.1 基槽开挖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3.2 施工前必须查明影响范围内已有建筑物,地下管道设施等的位置,并提出预防监测有效措施。3.3 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
7、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龙门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3.4 基槽开挖中要检查开挖尺寸范围,基底标高基底土质等情况。3.5 基槽开挖完成后,应邀请勘察设计单位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四、常见质量问题4.1 基底土质不符合设计要求。4.2 基底标高误差太大。4.3 基坑(槽)轴线偏位或长、宽尺寸不足。4.4 边坡塌方。4.5 基底被扰动或基坑(槽)浸水。五、控制措施5.1.1 请勘察、设计单位共同鉴定验收。5.1.2 对不符合要求的区域,及时进行地基处理。5.3.1 控制边坡不超过施工规范规定。5.3.2 控制坡顶
8、堆载。5.4.1 开挖后立即组织验收,合格后应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4.2 做好场地排水工作。六、检验标准 现行施工规范、检查标准及设计文件。土方回填压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标:回填土密实应符合规范要求二、监理工作流程:熟悉图纸,审核施工单位报验的土方回填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报验填方土质情况 -施工单位报验基底标高、压实情况 -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填方过程中的排水措施、土层填实厚度、含水量、压实程度-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工序质量报验单- 监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 签署验收意见,是否同意下道工序施工。三、控制要点及强制控制条文3.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
9、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3.2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率控制、压实程度等。3.3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四、常见质量问题4.1 回填土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4.2 基础被回填土挤动或裂缝。4.3 填方干土质量、密度达不到设计要求。4.4 回填土沉陷。五、控制措施5.1.1 及时控制、按图施工。5.1.2 认真执行规范中关于填方土料的规定。5.2 回填时基础工程应达到规定强度。5.3.1 回填土应分层进行,每层厚度不超过施工规范的规定。5.3.2 夯实机具和工艺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必要时由试验
10、确定。5.4.1 填土前清除坑(槽)内的杂物和松土。5.4.2 选用合适的填方土料。5.4.3 做好排水设施。六、检验标准 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砌体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标:砌体质量符合验评标准规定。二、监理工作流程:熟悉图纸,审核施工单位报验的砌体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报验水泥、红砖、砂等原材料检验报告证明 -施工单位报验砌体放线报验单- 监理人员跟踪检查砌体质量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 工序质量报验单- 监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签署验收意见,是否同意下道工序施工。三、控制要点及强制控制条文3.1 砌体应在地基或基础工程验评合格后,方可施工。3.2 砌筑砖砌体时
11、,砖应提前 12 天浇水湿润。3.3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应按品种、标识、出厂日期分别堆放,不得混合使用。砌筑砂浆必须按设计配合比下料,砂浆应随拌随用,最好在 3 小时内使用完毕,铺浆长不得超过 750mm 。3.4 砖砌体的尺寸和位置、轴线、标高、平整度、垂直度、门窗洞口宽度等控制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3.5 砖砌体的转角处及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马牙槎、拉结筋留置必须按规范操作。3.6 砖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 80% ,不得出现透明缝,严禁用水冲浆灌缝。3.7 砖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在 812mm 。3
12、.8 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3.9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的墙面不应小于 500mm 。3.10 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应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样。取样频率为每一楼层或 250 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一组试块,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 28 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四、常见质量问题4.1 砖强度等级仅检查抗压强度,导致砌体承载力降低。4.2 任意修改设计规定的砂浆品种,导致砌体强度或耐久性降低。4.3 砌筑砂浆强度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规定。4.4 水平灰缝不平直、不
13、饱满。砂浆饱满度小于 80%。4.5 砖墙临时间断处留槎做法不符合要求,应留设的拉结筋漏放。4.6 砌体组砌方法不对,通缝、重缝多。4.7 留置构造柱位置、截面尺寸误差大,砌筑方法不当。4.8 轴线偏差过大(10mm) 4.9 砌体水平灰缝厚度或顶面标高偏差过大。4.10 墙、柱倾斜。4.11 砌至墙顶时出现总层数差一皮,以致不能交圈。4.12 墙面明显凹凸不平。4.13 墙游丁走缝差过大。五、控制措施5.1.1 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全面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中的各项指标,凡抗压和抗折强度的平均值或单块最小值有一项达不到标准的规定值,应降低一级使用。5.1.2 如对砖材质有怀疑时,应抽取检验合格方
14、可使用。5.2.1 设计规定用水泥砂浆砌筑时,未经许可不准掺加气硬性胶凝材料(如石灰)等。5.2.2 施工中如用水泥砂浆砌筑代替水泥混合砂浆,应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5.3.1 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5.3.2 砂浆制备应采用重量比,配料的允许误差不超过施工规范的规定。5.3.3 质量检验用试块应采用标准养护。5.4.1 严格控制砂浆配合比,保证砂浆稠度。5.4.2 按施工规范限制砂浆使用时间。5.4.3 烧结砖应提前浇水湿润,控制含水率为 10%15%。5.4.4 采用正确的砌砖方法,如“三一”砌砖法, “2381” 砌砖法等。5.5.1 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5
15、.5.2 外墙转角严禁留槎。5.5.3 砌体交接处如留直槎必须是阳槎,且按规定加设拉结筋。5.6.1 实心砌墙采用一顶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形式砌筑,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5.6.2 砌体中砖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4 砖长。5.6.3 半砖关应分散用于混水墙中,砖搭接长度也不应小于 1/4 砖长。5.7 预留构造柱时,砌砖中的大马牙槎先退后进。5.8 认真测量放线,并经校核无误后,方准砌筑。5.9 砌体施工,应设置皮数杆,施工前应检查其画法是否正确,设置是否牢固,位置是否正确。挂线时注意皮数杆两端所砌的砖层数是否一致,按施工规范规定随时检查并校正。5.10 通过测量确定基面标高,对已有误差,
16、可以采取调整灰缝厚度等方法。 5.11.1 严格检查验收砖外形、尺寸等质量指标。 5.11.2 防止第一步架出现垂直偏差后不校正,在上一步架调整,而在两步架交接处出现明显凹凸不平。5.12.1 砌砖应挂线,挂线长度超过 15m 时,应加腰线,防止挂线下垂过大。5.12.2 砌砖应采用小面跟线。5.13.1 砌筑前认真进行预排砖。5.13.2 用吊线锤、弹墨线控制丁砖游动。六、检查标准 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钢筋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标: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定,制作安装质量符合验评标准规定。二、监理工作流程:熟悉图纸,审核施工单位报验的钢筋制作安装方案- 要
17、求施工单位报验钢筋合格证出厂检验、复验报告、有焊接的还要报验焊接试验报告 -施工单位报验钢筋放样报验单,监理人员跟踪检查钢筋安装质量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工序质量报验单-监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签署验收意见,是否同意下道工序施工。三、控制要点及强制控制条文3.1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检查、并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2 当发现钢盘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3.3 钢筋焊接前必须检查焊
18、工是否有上岗证,并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并在现场随机抽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3.4 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的 35 倍且不小于 500mm 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3.4.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 50% 3.4.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3.4.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3.5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
19、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的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1.3L1,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3.5.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 25% 3.5.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3.5.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3.6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3.6.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较大直径的 0.25 倍。3.6.2 受力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5 倍,且不
20、应小于100mm 。3.6.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10 倍,且不应大于200mm 。3.6.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 100m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为 50mm 。3.7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四、常见质量问题4.1 钢筋使用前,不按规范规定抽取试样作机械性能试验。4.2 钢筋锈蚀严重。4.3 钢筋弯曲不直。4.4 钢筋裂纹:一类是变形钢筋“纵胁”的纵向裂纹,二是钢筋冷加工时产生的裂纹。4.5 钢筋脆断,包括钢筋冷加工中或运输装卸中脆断,以及电弧点焊后脆断。4.6 冷拉
21、钢筋或冷拔钢丝的机械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4.7 钢筋品种、规格、尺寸、形状、数量、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4.8 钢筋接头连接方法和接头数量及布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4.9 钢筋绑扎的缺扣、松扣多,导致钢筋网或钢筋骨架变形。钢筋绑扎接头的做法与布置不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4.10 弯钩朝向不正确,弯钩在小构件中外露。4.11 箍盘端头弯钩形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4.12 钢筋网中主副钢筋倒置,在板类构件往往造成计算市度明显减小,从而引起承载能力不足。4.13 钢筋安装位置偏差过大,或垫块设置等固定方法不当,造成钢筋严重错位。4.14 钢筋少放或
22、漏放。4.15 钢筋代换不当,又未征得设计单位同意,造成结构构件的性能下降。五、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钢筋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后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5.1 对现场用钢筋,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查其出厂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注意:如为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外,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要求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5.2 钢筋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埋外观合格钢筋要求立即清退出场。5.2.1 严格钢筋的采购与验收工作,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5.2.2 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检查钢筋标志和外观质量。5.2.3 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现场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
23、.3 钢筋除锈。5.3.1 对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必须清除。5.3.2 钢筋除锈后仍留有麻点者,严禁按原规格使用。5.4 钢筋冷加工。5.4.1 采用调直机冷拉,或人工等方法调直。5.4.2 对严重曲折的钢筋,尤其是曲折自圆弧半径小的“硬弯” ,调直后应检查有无裂纹。5.4.3 对矫正后仍不直或有裂纹的钢筋,不准用作受力钢筋。5.4.4 钢筋冷加工的工艺参数(如弯曲时的弯心直径等)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5.4.5 钢筋出现裂纹后,均应认真分析,无充分根据时,不准使用到工程中去。5.4.6 一、二级和进口钢筋用电弧点焊固定钢筋必须经过试验鉴定后方可使用。5.4.7 预检钢筋母材的质量,以确定其是否适
24、合于冷拉或冷拔,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工艺参数,如冷拉率、冷拔的总压缩率等。5.4.8 严格控制冷加工工艺。5.4.9 冷拉和冷拔钢筋的检查验收应符合施工规范的地规定。5.4.10 加强质量检验工作,控制允许偏差项目不超过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5.5 钢筋绑扎5.5.1 应严格遵守下述规定,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关,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杆件钢筋直径大于 32mm 时的接头均应采用焊接。5.5.2 合理配料,防止接头集中。5.5.3 正确理解规范中规定的同一截面的含义。5.5.4 分不清钢筋是受拉还是受压时,均就按受拉要求施工。5.5.5 控制缺扣、松扣的数量不超过应绑扣数
25、的 10%20%,且不应集中。5.5.6 钢筋网或骨架的堆放场地平整,运输安装方法正确。5.5.7 弯钩朝向应按照施工规范有关规定执行。5.5.8 对薄板等构件弯钩安装后,如超过板厚,应将弯钩放斜,以保证有足够的保护层。5.5.9 箍筋的弯钩角度和平直段长度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的规定。5.5.10 绑扎钢筋骨架时,防止将箍筋接头重复交搭于一根或两根纵筋上。5.5.11 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其最低要求为搭接长度不小于规定值95%。5.5.12 接头的中心和两端均用铁丝扎牢。5.5.13 受拉区内 1 组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应做弯钩。5.5.14 认真学习图纸,并作技术交底,以书面交底
26、为宜。5.5.15 加强质量检查,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5.16 认真按照施工操作规程及图纸要求施工,并加强自检、互检、交接检。5.5.17 控制砼的浇灌、振捣成型的方法,防止钢筋产生变形和错位。5.5.18 认真做好配料工作,按图纸核对配料单和料牌。5.5.19 钢筋绑扎和安装前认真熟悉图纸和配料单,确定合理的绑扎顺序。5.5.20 如砼浇筑后发现露筋,应及时提请有关人员进行处理。5.5.21 钢筋代换除了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应满足设计规定的抗裂、刚度、抗震以及构造规定等要求,钢筋代换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5.6 钢筋焊接5.6.1 焊接材料,焊接方法与工艺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
27、工组织设计的规定。5.6.2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并只准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5.6.3 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试焊,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施焊。5.6.4 按照与钢筋母材等强度原则选用焊条,但对帮条焊或搭接焊可以采用比母材强度低一级的焊条。5.6.5 焊件刚性大,钢筋母材中碳、硫、磷含量偏高或施焊环境温度较低时,宜用碱性焊条,防止焊件裂纹。5.6.6 在满足设计要求和操作性能的前提下,应选用酸性焊条,以改善焊工劳动条件,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5.6.7 帮条长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帮条沿接头中心线位移不大于 0.5D,接头处弯折不大于 4D,钢筋轴线位移不大于 0.1D ,且不大于 3mm
28、 ,为此要求钢筋下料和组对由专人进行,合格后方可焊接。5.6.8 焊缝长度应沿帮条或搭接长度满焊,最大误差允许少 0.5D。5.6.9 检查焊件尺寸,焊缝宽度不得小于 0.7D,允许误差 0.1D,焊缝厚度不得小于 0.3D, 允许误差 0.05D。发现尺寸不足,应清除焊渣后及时补焊。5.6.10 选用合适的电流,防止电流过大,焊弧不可拉得过长,并控制焊条角度和运弧方法,焊条在收弧处应多停留一些时间。采用几次断续灭弧补焊,填满凹坑(碱性直流焊条不可用此法,以防产生气孔) ,防止带电金属与钢筋接触产生电弧。合理选用焊条直径,采用性能良好的焊条,正确选用焊接工艺参数。5.6.11 钢筋接头的加工尺
29、寸准确,组对时严格控制其误差不超过规定。5.6.12 焊接区钢筋表面应洁净,清除氧化铁皮和气割熔渣。5.6.13 钢筋焊接部分应整洁并除锈,多层施焊时,应将每层焊渣及时清除。5.6.14 焊接中控制熔渣流动方向,将熔渣吹到旁边或后边。5.5.15 焊条受潮、药皮开裂、剥落以及沓芯锈蚀的沓条均不准使用。5.6.16 适当加大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使焊缝金属中气体完全外逸。六、检验标准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砼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标:砼工程符合设计及验评规范要求。二、监理工作流程:熟悉图纸、审核施工单位报验的砼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报验水泥、黄砂、碎石等厚材料检验报告证明 -
30、施工单位报验砼浇灌申请书- 监理人员跟踪监理砼浇筑质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砼质量报验单 ,监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监理签署验收意见,是否同意下道工序施工。三、控制要点及强制性条文3.1 砼浇筑必须在钢筋工程及模板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3.2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查数量:袋装不超过 200 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 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天一次。3.3 砼选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上要严格控制砂石含泥量和贝壳含量,并且碎石最大粒径不得超过
31、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 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 3/4。3.4 拌制砼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在下水时,应检查水质情况。3.5 砼必须按配合比严格计量旧料,每个工作班复称、抽查不应少于二次。3.6 砼试块的留置:砼试块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块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6.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6.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6.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6.4 每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6.5
32、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3.7 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砼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初凝之前将上层砼浇筑完毕。3.8 砼的养护:砼浇筑完毕,应加以覆盖和浇水,并就符合下列规定:3.8.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 12h 以内对砼加以覆盖和浇水。3.8.2 砼浇水养护的时间,正常不得少于 7d,对有抗渗要求的砼不得少于 14d。3.8.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砼表面处于润湿状态,养护用水应和拌制用水相同。3.8.4 在已浇筑的砼强度未达到 1.2N/mm2 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3.9 砼强度应分批进
33、行验收。3.9.1 现浇结构的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3.9.2 现浇砼结构不应有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3.10 结构实体检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砼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等效养护龄期应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 600 .d 时,所对应的龄期 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
34、于 14 天,不宜大于60 天。3.11 钢筋保护层厚度有检验纵向受力钢筋允许偏差梁为10mm 、7mm ,板为8mm 、5mm ,并且抽查合格点率为 90%以上,方判为合格。四、常见质量问题4.1 砼原材料不符合要求。4.2 砼和易性不良,主要表现为拌合物松散,粘结性差,坍落度或工作度不符合要求,砼离析等。4.3 外加剂的品种和数量用错,导致砼长时间不硬化,或强度低。4.4 施工缝位置留置、施工缝处理不当,出现缝中夹有杂物。4.5 砼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表现为强度离散和匀质性差。4.6 砼表面蜂窝(指表面无水泥浆,露出石子深度大于 5mm ,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4.7 砼出现孔洞(指
35、缺陷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小于截面尺寸的 1/3) 。4.8 钢筋外露。4.9 结构或构件变形,超过施工规范规定,包括柱与墙垂直度,梁板类构件挠度,各类构件歪斜凹凸等。4.10 表面平整度 不符合要求。4.12 缺棱掉角。五、控制措施5.1 砼的原材料5.1.1 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并随机抽样复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5.1.2 对现场的粗、细骨料进行检查、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5.1.3 应采用饮用水,如采用地下水及其他水源,应进行水质情况检查。5.1.4 砼粗、细骨料直径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 3/4。5.2 砼的外加剂5.2.1 严格按配合比配料。5.2.2 防止不同品种外加剂混杂堆放。5.2.3 粉状外加剂受潮结块后,应烘干、碾碎、过筛后再使用。5.3 施工缝的留置5.3.1 按图施工,对不准留置施工缝者,应采取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5.3.2 执行施工规范关于施工缝留置的规定,继续浇筑砼的规定,以及施工缝处理的要求。5.4 砼的搅拌5.4.1 严格按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施工,配合比设计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配料误差不超过施工规范规定。配料准确,并有足够的搅拌时间,选用正确运输方法,控制运输时间不宜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