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第三十二中学智慧校园平台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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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石家庄市第三十二中学智慧校园平台建设 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JXZX18-SJZ068 招 标 单 位:石家庄市第三十二中学(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日 期 : 二零一八年七月 - 1 -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与要求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注: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有 缺损现象,请于购买招标文件 24 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 2 - 第一部

2、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第三十二中学智慧校园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 供货安装地点 石家庄市第三十二中学 3 招 标 人联 系方式 赵老师 0311-86032544 4 招标范围 网络、数字网络广播、高清监控、多媒体设备采购 5 供货安装周期 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天 6 投 标人资 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营业执照和合法经营范围; 2、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投标保

3、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4 万元 账户名称: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石家庄市建行槐安东路支行 账 号: 1300 1615 3360 5050 4341 注: 1、 汇款时请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以便查对核实; 2、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7 日 上午 9 时 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保证金到账后须持电汇凭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保证金专用收据(开标时查验),保证金不按规定办理的,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10 投 标 截止 时间及 投 标文 件提交地点 时间: 2018 年 08月 0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 开 标 时间 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08月 0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评 标 方法 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3 - 13 招 标 代理 单位联 系 人及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东方 电话: 0311-8602361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 招标代理单位和招标人在任何情

5、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招标人 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1.3投标人不得转让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单位。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以书面形式 提出。 招标代理单位将以

6、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代理单位和招标人私下接触。 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3.1 招标人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清或修改。 2.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 投 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 2.3.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送至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 0311-86023612,地址:石家庄金信工

7、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150号国富大厦 612 室)。 - 4 -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1.2 相关的法律法规。 3.2投标文件格式 3.2.1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中所列的内容。 3.3投标报价 3.3.1 报价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3.3.2 报价方法: 1)投标报价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报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明细表。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报各项费用。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本次招标的设备供货安装至验收合

8、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设备制造费、安装费 、包装费、运杂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各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 4)投标总价是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与要求”中设备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功能要求中所有配置及投标人产品标准配置的价格。 5)投标报价为固定价,不得调整。 6)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时应事先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向评委提供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

9、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天。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 5 - 3.5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

10、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3)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5.3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返还。 2)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返还。 3.6投标文件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 3.6.1 单价与数量乘积与总价不一致,

11、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3.6.2 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3.6.3 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3.6.4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胶装成册 ,散页无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 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作密封章。样本不限,样本资料必须与投标产品的型号一致 或投标产品性能档次高于样本资料 。 3.7.2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外封面上注明投标文件封面的内容, 密封袋上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 6

12、- (3)投标人名称: (公章)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7.3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3.7.4 投标文件封面及组成部分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和签字。填写标书时,如有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3.8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别 3.8.1 投标文件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签字; 3)投标书中有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4)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装订密封; 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13、 3.8.2 开标会议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 3.8.3 资格证件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姓名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出示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姓名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和签字; 6)法定代表人

14、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 3.8.4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7 - 2)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 招标文件 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四、开标及评标 4.1开标 4.1.1 招标代理单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2评标 4.2.1 评标的依据 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2.2 评标原则 评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3 评

15、标组织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4.2.4 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4.2.5 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3.8 条件 拒绝无效标书。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具体评分办法见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 3)汇总各评委打分,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高低排序 前 3 名为 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 4.3投标文件的澄清 4.3.1 评标委员会可以请投

16、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和澄清。 4.3.2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 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8 - 4.3.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3.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4.4其它 4.4.1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4.4.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五、

17、中标通知 5.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 员会的评标结果在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2 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招标代理单位同时通知未中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保密 签订中标 合同之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准泄漏与评标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 七、 签订合同 7.1签订合同 7.1.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2拒签合同 7.2.1 中标人拒签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2.2 如招标人 无充分理由而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等同于投

18、标保证金全额的索赔。 八、其他 8.1 对于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的认定由所在地工信部门做出证明。 8.2 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 9 - 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采购清单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8.3 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_单位的 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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