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灵宝背靠背换流站扩建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现行版本 A修改状态 0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8 年 8 月灵宝背靠背换流站扩建工程 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批准人: 审核人: 编写人:灵宝换流站项目监理部编制目 录1.工程概况.12.编制目的.23.监理目标.24.监理工作范围.25.监理依据.26.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原则.37.质量控制.38.进度控制.99.投资控制910.安全文明施工控制.911.信息管理.1112.监理工作制度.1113.监理平行检验范围.1114.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1215.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网络图.1316.监理流程.14灵宝背靠背换流站扩建工程 土建专业监
2、理实施细则11、工程概况灵 宝 背 靠 背 换 流 站 扩 建 站 址 位 于 原 换 流 站 以 北 , 紧 邻 换 流 站 北 侧 围墙 。 优 化 后 站 区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12.266ha, 围 墙 内 占 地 面 积10.262ha。项 目 法 人 为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 工 程 要 求 于 2008 年 07 月 28 日 开 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竣 工 。 其 中 土 建 主 体 工 程 2008 年 02 月 28 日 完工 ( 陆 续 交 安 装 ) 。1.1.2 工 程 规 模灵 宝 背 靠 背 换 流 站 建 设 规 模 如 下 :表
3、 11项 目 名 称 本 期 备 注直 流 输 送 功 率 750MW500kV 侧 换 流 变 压 器 (单 相 三 绕组 ) (3+1)300.87MVA 其 中 一 台 备 用330kV 侧 换 流 变 压 器 (单 相 三 绕组 ) (3+1)299.1MVA 其 中 一 台 备 用500kV 侧 交 流 滤 波 器 (3+2)90MVar 含 一 小 组 备 用330kV 侧 交 流 滤 波 器 (3+3+2)60MVar500kV 交 流 线 路 1 回330kV 交 流 线 路 4 回500kV 交 流 高 抗 190MVar330kV 高 压 站 用 变 175MVA 考 虑
4、了 远 期 负 荷35kV 电 抗 器 160MVar10kV/400V 站 用 变 压 器 22500KVA 仅 本 期 规 模22.编制目的为便于本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使工程监理合同 、监理规划成为可操作条款,为本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3.监理目标3.1 质量: 单位工程优良率90% ,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其中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优良率 100%,确保达标投产,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3.2 工期: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和阶段性里程碑工期按计划实现3.3 投资:严格控制在合同价款内。3.4 安全: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杜绝重大火
5、灾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及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4.监理工作范围对施工监理范围的土建工程项目,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即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5.监理依据5.1 建设单位(业主)与监理签订的工程项目监理委托合同5.2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及有关附件。5.3 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蓝图及技术说明书等) 。5.4 施工过程文件(包括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施工图交底会审文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及有关工程技术商定实施条款等) 。5.5 国家、建设部及行业颁发的现行设计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的3技术规程和验评
6、标准。5.6电力建设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 1 部分:土建工程, (DL/T 5210.1-2005)5.7 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5.8 建设工程文件(包括征地文件、初设审查文件等) 。5.9 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5.10 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及灵宝换流站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制度6.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原则6.1 监理人员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向业主提供满意的监理服务。6.2 认真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合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定,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6.3 坚持按基建程序办事,
7、“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6.4 每天填写监理日记。6.5 监理工程师以巡视、旁站和文字指令等方式进行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六个坚持:6.5.1 坚持没有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6.5.2 坚持现场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准施工; 6.5.3 坚持做到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不得用于本工程; 6.5.4 坚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6.5.5 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签证,下道工序不得施工;6.5.6 坚持做到技术资料不齐全、不正确、不工整不验收。7.质量控制47.1 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7.1.1 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内容,正确
8、地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7.1.2 施工图会审前监理人员应先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收集施工图中的差错和不合理的地方,特别是制造厂的设备图纸与施工图之间的接口矛盾的地方。7.1.3 施工图审核成果,通过审核纪要作为设计院补充文件,视作设计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7.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的审核与实施7.2.1 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后,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7.2.2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内容主要有: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和主要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表,施工总平面布置,
9、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的选定,施工组织机构,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等。7.2.3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内容:项目概况及工程量;对参加作业人员的要求和应具备的资格;作业所需的机具、工具、仪器、仪表的规格和要求、质量标准,作业前后做的准备和应具备的条件,作业的主要方法及作业程序,作业质量标准,验评项目划分,主要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7.2.4 审查完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师签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查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7.3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作联系、通知单等施工文件的签发。7.3.1 监理部收到设计院的设计变更通知
10、单后,应分发给各专业监理工程师,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设计工代签发手续是否完备,变更的情况是否属实可行,重大变更的部位影响较多较大时,应建议业主组织审查会。审查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总监理工程师签发。7.3.2 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等送监理部后,分发给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总监理师签发。7.4 停工令和复工令的签发7.4.1 现场施工存在下列问题时,应签发停工令:7.4.1.1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者。7.4.1.2 隐蔽作业未经检验,而擅自封闭者。7.4.1.3 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
11、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扩大的情况。7.4.1.4 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7.4.1.5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更改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7.4.1.6 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或擅自使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7.4.1.7 擅自让未经监理部审查认可的分包商进场施工。7.4.2 口头通知停工有效时间为 2 小时,以便汇报研究以及写出书面通知。7.4.3 关键路径上的施工项目口头通知停工后,应向业主汇报,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再下达停工通知单。7.4.4 在停工期
12、间内切实按要求进行整改,具备恢复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填写申请复工单,总监理师签发复工通知单。7.5 工程验收7.5.1 隐蔽工程验收7.5.1.1 土建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主要有:地基验槽、桩基工程、钢筋工程、6地脚螺栓、预埋套管、站区接地网、地下防水防腐工程、地下地上砼结构工程等。7.5.1.2 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整理好各项施工记录,技术检验记录及有关材质证件和试验记录文件,填写申请报验单,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7.5.1.3 监理部接到隐蔽验收报验单后,先查阅施工记录及有关文件,然后现场抽查测量,确认具备隐蔽条件后,才能进行隐蔽工作(其中有些隐蔽项目应由监理牵头组织联合检查验收) 。7.5
13、.1.4 隐蔽工程验收完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签证单。7.5.1.5 隐蔽工程验收设计院必须参加的项目,一定要有设计工代参加,还应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参加。7.5.2 检验批验收7.5.2.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7.5.2.1.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7.5.2.1.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其中允许偏差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每项均应有 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不能有严重缺陷。7.5.2.1.2 具有完整的施
14、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7.5.3 分项工程验收7.5.3.1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7.5.3.1.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7.5.3.1.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7.5.4 分部工程验收77.5.4.1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7.5.4.1.1
15、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7.5.4.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7.5.4.1.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7.5.4.1.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7.5.5 单位工程验收7.5.5.1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 、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7.5.5.1.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7.5.5.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7.5.5.1.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7.5.5.1.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7.5.5.1.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7.6 中间交接验收7.6.1 500KV 配电装置、330KV 配电装置、500KV 交流滤波器场、330KV 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