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 头 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标 段 施工施工 监监 理理 规规 划划上海住上海住 远远 建建 设设 工程工程 监监 理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二二 九年十月九年十月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1. 工程概况监理项目名称: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建设地点:航头基地工程类型:市政工程建安造价:5900 万元计划工期:170 天,预计 2009 年 11 月开始实施工程说明:本标段主要为鹤雷路(K0+080-K0+260,K0+320-K0+578,K0+658-K1+020,K1+070-K1+
2、450,K1+450-K1+885)共长1615m, 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顶管工程及桥梁工程。2. 监理服务范围2.1监理工作范围(1) 包括项目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仅限合格工程量签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协调管理。3. 监理工作目标质量控制目标:验收一次合格率 100%。进度控制目标:按期完成工程节点目标。投资控制目标:符合合同条款的合格工程量签证。安全文明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确保标准化文明工地。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4. 监理工作依据
3、4.1监理和管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003第 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495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 国务院第 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 沪建建管2001第 003号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6) 建设部第 61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7) 建设部第 90号令关于修改城市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8) 沪建监协字2001第 20号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上海市行业指导价标准的通知(9) 沪建监协字(2004)第 5号关于实施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行业指导价格暂行
4、标准的通知(10) 沪建建管2003 第 170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11) 沪建建管2004 第 0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1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13) 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试行(DGJ08-114-2005)(14)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表式;(15) 依法成立的本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附件(16) 依法成立的本工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17) 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附件和、施工设计图纸。(18) 经审批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文件。(19) 除上述已列明之外的国家相关法律、
5、法规、条例、规定。4.2现行标准和规范(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2)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J08-118-2005)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3)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DGJ08-117-2005)(4) 市政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DGJ08-200-96)(5)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2-96)(6) 市政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范 (DGJ08-87-2000)(7)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8) 市政地下
6、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DG/TJ08-236-2006(9)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018-2003)(10)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3-98)(11)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程 (DGJ08-234-2001)(12) 联锁型路面砖路而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79-98)(13) 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6-93)(14)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2000)(15)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JJ051-93)(16) 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J/T0371-2000)(17)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J059-95)(
7、18) 埋地塑料排水管理工程技术规程 (DG/TJ08-308-2002)(1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2-99)(20)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2001)(2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23) 国家、上海市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5. 监理组织机构5.1监理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 专家咨询组(必要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
8、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信息及资料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6. 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图6.1监理工作总程序及实施要点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建设、监理单位)委派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建设单位)成立项目监理部(监理单位)收集有关工程项目资料(项目监理部)编制监理规划(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第一次工地会议(建设、监理、承包单位)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控制(项目监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项目监理部)竣工验收(建设、设计、监理、承包单位)监理总结、资料归档(项目监理部)安全控制造价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地例会合同管理资料管理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
9、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6.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不同意不同意 同意 上报同意保修阶段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承包商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业主代表审核实施承包商落实整改 监理工程师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有关各方处理安全事故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发生安全事故提出书面报告监理检查监督实施安全施工整改建设单位检查合格继续正常施工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7. 监理工作方案及监理措施7.1质量管理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并配备相关的施工
10、技术标准、规范,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编写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完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岗位责任制,奖惩办法,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要求其做到:(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体系的成员持证上岗,人员到位。(2) 要求工序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3)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施工规程、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4)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每个工序质量的自检、互检、专检和按规定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报验、签证制度。7.2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监控措施7.2.1 事前控制(1) 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
11、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监理交底。会议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要求,并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监理工作交底,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及各项监理制度,特别是例会制度、报验审批制度和资料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8(2) 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质保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审核内容: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和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
12、制度;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3) 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针对本工程特点,熟悉掌握工程地质与地下水文等情况十分关键。总监应在收到施工图纸、勘察资料以后,组织现场监理人员熟悉图纸和地质勘察等资料,并及时提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交底后整理编写会议纪要,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各方会签后,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公司技术负责人自审后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或必要时建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对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要点: 施工进度计划与工
13、期目标是否符合; 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人员、机具是否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以及施工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施工机械状况以及生产环境、管理环境的监测措施。(5)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检查内容: 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控制:审核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器材、另配件的生产许可证及出厂证明、备案证、质量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对进口设备审查,严格按技术文件进行核对。 审查施工单位准备工作
14、,协助建设单位申办开工手续,及时下达开工通航头基地首期市政配套工程 2 标段施工监理规划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知令:并在每道工序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技术交底工作。7.2.2 事中控制(1)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监督承包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承包单位需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需经其上级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签。(2)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审核,并对进场材料、设备,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复查或抽检。(3)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采用巡视、旁站、检查等手段进行跟踪控制,在
15、施工全过程中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监督;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行旁站;在巡视过程对施工中某些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要求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更换。(4) 监理人员在监督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必须以通知书的指令和文字形式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提请承包单位加以预控和整改。(5) 监理人员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予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6)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以后,承包单位应进行三级自检,填写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及时到现场检查、复验,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7) 对施工过程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报监理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检查整改结果。(8)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质量事故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