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和县苑前镇黄坊村等 5 个乡镇 8 个村 土地开发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 : 泰和县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章) 招标管理单位: 泰和县国土资源 局 联 系 人: 刘 先 生 联系电话: 13707968641 招标代理 :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吉安分公司 (章)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18079619455 二零一 八 年 四 月 2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泰和县苑前镇黄坊村等 5 个乡镇 8 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建设地 点 泰和县苑前镇黄坊村、官田村、上模乡油洲村、澄江镇桔园村、冠朝镇大冈村、坎头村、下坑村、马市镇南溪村。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2、 吉市国土资字 2017207 号 设计单位 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所 招标规模 建设规模 58.1067 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 50.0413 公顷(全为旱地)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 格 工期要求 工期 150 天(以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开工令为准) 投标单位与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1、 具有 水利水电或市政 工程 或 公路 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 ; 2、水利水电专业或 市政或 公路 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 柒万零贰拾 伍 元整( ¥ 70025.00 元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及方式 在 吉安市
3、招投标监督网 、泰和招标投标网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 方式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地点 详见建设地点 招标答疑 方式 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 173974124QQ.COM )提出疑问。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5 日 下午 5: 00 前 3、招标人 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 在 吉安 市 招投标监督网 、泰和招标投标网发布答 疑结果。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投标文件递交 1、受理单位: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吉安分公司 2、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25 日 上午 9: 30 时以前 3、受理地点:泰和县公共
4、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开 标 会 时间 2018 年 5 月 25 日 上午 9: 30 时 地 点 泰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资金来源 县 财政 耕地开垦 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到位 3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 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 :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土壤培肥 等。 2、工程招标范围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施工图纸设计已审查 ,施工用电及施工用水自行解决 。 4、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市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5、规章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 30 日前确定中标人。 (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资格条件 :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 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 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公路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 (原件) ; (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原
6、件) ; ( 3)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 。 ( 4) 拟投入的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 或 市政或 公路 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4 建造师证(含 临时执业证) 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及本人身份证 (原件) ; ( 5) 拟派建造师劳动聘用合同、单 位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交纳有效证明 材料 (原件) ; ( 6) 企业法人代表证或 法人 授权 委托 书 及本人身份证 (原件) ; ( 7) 外省进赣 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或在江西省建设厅办理的进赣备案登记 (原件) 。 资格后审时 未 提供以上 材料原件 , 视为资格 后 审不合格
7、 。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 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相关网站上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
8、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 标答疑。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7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5 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 招标监督部门 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 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编制,并承担编制责任。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出前,已送至 招标监督部门 备案。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 、利润、
9、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采用 固定 价格报价 招标人提供的 工程量仅供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用,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只需报 各项 投标 单价及 总报价,不必作单价分析。 合同单价的确定 :中标人的投标总价占招标人的招标最高控制的百分比 (中标价招标最高控制价) 乘以招标人招标控制价中每个子目单价,即为中标工程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作单价调整。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二次搬运费 、搅拌、模板等各项费用 ,以后无论运距多少均不予调整。 工程造价决算原则: 实际完成工程量则 应根据监理工程师实际测量核定 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为准。实际完成工程
10、量乘以中标工程合同单价得出的合 价为工程决算总价。 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执行以下文件和定额: 6 全国 2012年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 关于调整 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组成和税金计取标准 以上文件未涉及的部分可参照其它有关文件和定额执行。 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 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包工包 料 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单价中包定。 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
11、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书 2) 投标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法人资格证书或 授权委托书 5)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6) 工程量清单 报价表 7) 参与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明 材料 等复印件 : 单位介绍信及 企业营业执照 ; 企业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证书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和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 ; 企业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 ; 外省7 进赣
12、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 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或在江西省建设厅办理的进赣备 案登记; “四 大员” (施工员、质 量 员、材料员、安全员)证书 以及安全员 C 类证书 ; 建造师 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开标前(不含开标本月)连续交纳 6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上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账方式转入以下招标人指
13、定任意账户: 开 户单位名称: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 36001452500052500164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509214629000033648 2、投标保证金 金额 : 70025 元 , 仅认可单 笔 入账金额,少缴、分笔累加缴交的均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 3、到账时间: 2018年 5 月 24 日 下午 5 时 00 分之前。 4、转账时必须注明: 泰和县 2018年 苑前镇 土地开发项目 投标保证金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5、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
14、签订合同 5 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帐号无息退回,退款手续费由投标人负担。 6、中标人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 投标保证金 按原付款帐号无息退回,退款手续费由投标人负担。 8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2、取消 招标答疑会 ,各投标人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 问题 。 3、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 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 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
15、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发布前已报有关部门备案。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应由投标 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应由投标人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 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要求 递交一个密封袋。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
16、的全部表格完整的填写,表格内容不得更改。投标书的信封应妥善封口,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的名称 和参与标段的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9 3、密封袋密封口处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 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
17、,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时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 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
18、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 标 10 (十七)开标 1、在所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 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可当场退回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负。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有关人员 组织并主持 , 泰和 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指导和监督,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 3、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到达,逾时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十八)开标会程序 : 详见评标办法 七、评 标 (十九) 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 12 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 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 12号第 20条、第 21条、第 22条、第 23条、第 25条规定内容的、有工程建设项目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