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州市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外来务工人员) 徐州市铜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制 徐州市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注册地址 居住证号码 居住证办理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年 月至今 是否退役军人() 是( )否( )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年 月至今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年 月至今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人工作性质情况() 青年教师 青年医护人员 公交司机 环卫工人 其他 申请人 现住房 情 况 房屋坐落 产权人 建筑面积 人均建筑面积 现住房 性 质 公有住房 租赁私房 租住公租房 其他 家庭成员
2、情况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年收 入 户籍所在地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承诺如下: 一、 本人所提供的 户籍、 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纳 等 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 ,如隐瞒、虚报、瞒报 、谎报有关情况,愿接受处理或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 、愿意接受和服从 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主管部门的安排,按照轮候顺序解决住房问题。 三 、不空置住房,不将承租的 公共租赁住房 转借、转租,不擅自改变承租住房的用途,不利用承租的住房 进行经营和违法活动。 四 、 本人愿自觉保护所配置的室内生活设施设备(床、书桌、衣柜、空调、电热水器等),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以上设施设备 损坏的(正常使用造成
3、的故障除外),本人愿承担相应费用或给予修复。 五、 当 个人情况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 条件 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腾退已承租的 公共租 赁住房 。 六 、 入住 公共租赁住房 后, 自觉接受住宅小区 物业 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遵守住宅小区各项物业管 理规定,按规定标准按时缴纳房租、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特此承诺。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用工单位初审意见 经初步审核, 该申请 人 的住房 、社保缴纳(或者住房公积金缴纳) 等情况,符合 铜山区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条件 , 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5天,无异议。 联系人: 单 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4、徐州高新区或铜山街道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申请 人 的住房 、社保(或者住房公积金)缴纳 等情况,符合 铜山区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条件(不符合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原因: )。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区人社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申请 人 的 社保缴纳 情况,符合 铜山区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条件(不符合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条件,原因: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 不动产登记局 审核意 见 经审核,该申请 人 的住房等情况,符合 铜山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条件(不符合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条件,原因: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5、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批意见 经审核,该申请人的房产、社保(或者住房公积金)缴纳 等情况,符合 铜山区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条件 ,在“中国铜山”网上公示 10天,无异议,同意给予保障。 审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申请 范围 由于 本次申请房源 全部为单身公寓, 申请人员 范 围为 : 铜山 街道办事处 、徐州高新区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中有稳定就业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 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群体。 2.申请 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2) 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
6、3) 在铜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 4)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 街道办事处、 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 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 5) 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3.申请所需材料 外来 务工人员向 用工单位 递交申请,提供下列材料: ( 1)申请表; (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3)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交款单或证明; ( 4)身份证、 户口簿、居住证、 结婚证或婚姻情况具结书; ( 5)无租住单位公房证明、无房证明; ( 6)收入证明; ( 7)单位公示证明; ( 8)单位营业执照; ( 9) 下肢或者视力重度残疾的、退役军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 10)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申请人应 认真 如实填写本表,字迹要清楚,须用黑色或者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纸张规格为 A4,不 得缩复。 申请材料 复印件 ,如有需要,须 提供原件进行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