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安区府办函 2017 113 号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 年云安区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 2017 年云安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 中 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3 日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 2017 年云安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 2017 31 号)和云浮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 年云浮市食品安全重点工
2、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就 2017 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修改完善加强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等“ 1+N”基本工作制度。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宣传和指导,规范餐饮服务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尊重传统饮食文化习惯,及时收集、整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品种。 (区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三) 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加 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指导。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市质监
3、局云安分局 分工负责) (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 (区农业局、卫生计生局牵头,市质监局云安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配合) 3 二、净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 (五)贯彻实施省、市、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完成表层样点、深层样点、农产品样点布设和样品采集、制备、流转工作。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 立修复项目库。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和技术研发平台的支持力度,加强科技支撑及成果转化。 (市国土
4、资源城乡规划局云安分局、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区农业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畜牧兽医渔业局配合) (六)落实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划定粮食禁种区域,严格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处理好调整种植结构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严防重金属超标粮 食流入口粮市场。 (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局云安分局、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会同各镇政府分工负责)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 (七)推进农业、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果菜茶标准园、禽畜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工作。落实农药、 4 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主
5、体责任,推行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现 2017 年农药使用量不超过近 3 年平均数,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 24%、37%。实施农药经营许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兽用处方药管理等制度,推进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 80%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纳入试点。推行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扶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作用,推动政府、企业共同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区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分工负责) (八)开展农药、禁用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
6、假、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 (区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牵头,市工商局云安分局、质监局云安分局分工负责) (九)加快建立食用农产 品、水产品生产环节与市场流通环节管理衔接机制。 (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具体负责) 四、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十)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日常 5 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市质监局云安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食品
7、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推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 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HACCP)体系,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 2 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督促食用农产品 批发市场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学校食堂“灭 C”行动完成率分别达到 90%、 85%,“明厨亮灶”覆盖所有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馆和大型企业食堂,到 2017 年底,建成 1 条以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加大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经营
8、者监管力度,入网餐饮服务经 营者持证率、公示率均达到 98%。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 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工商云安分局 ,区卫生计生局配合) (十三) 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 规范食品相 6 关产品生产加工及标识标注行为。 (市质监局云安分局负责,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四)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南粤粮安工程”建设。 (区粮食局负责,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五) 深入开展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排查治理农村
9、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工商局云安分局,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治理的监管力度,开展学校集体食堂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事件。(区委政法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食品摊贩管理,引导食品摊贩进入指定或临时划定区域经营。 ( 各镇政府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五、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十八)完成横向到边、纵向到
10、底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区、镇风险排查台账,实行包干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各种风险隐患立即整改。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 负责,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各镇政府配合) (十九)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实现 2017 年食品检验量达到 1.5 批次 /千人。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区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配合) (二十)根据国家、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计划,制定全区施方案,完成国家、省、市下达全区的 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任务,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理率达到 100%。 (区农业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市质监局云安分
11、局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监督抽检、舆情监测信息共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综合分析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研究提出防范举措。 (区食安办牵头,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质监局云安分局,区农业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畜牧兽医渔业局配合) (二十二)建立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及时发布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加强应急工作,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直报网络,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 (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市质监局云安分局分工负责) (二十三)保障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平稳实 8 施,开展供港蔬菜、冰
12、鲜禽畜肉、水产品、蛋品、生鲜乳等重点产品风险监控;保障重大节假日供港澳食品稳定供应。(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区农业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配合) (二十四)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 任保险。 (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市质监局云安分局,区保险公司分工负责) (二十五)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 1110”防控措施技术要求等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普及禽流感防控和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鼓励家禽经营户按照规定入市经营,严格落实活禽交易市场“ 1110”制度,做好防控 H7
13、N9 等流感疫情。 (区食安办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市工商局云安分局,各镇政府具体负责) 六、大力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二十六)围绕市场需求调整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大力推进品牌建设,积极组织评选推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经营品牌,宣传发动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活动。 (区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分工负责) 9 (二十七)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
14、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二十八)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 +餐饮门店”和“生产基地 +加工企业 +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 (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 (区发展改革局、畜牧兽医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分工负责) (三十)推动提升食品冷链物流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配合) (三十一)稳
15、步推进出口食 品农产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发挥“三同”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商务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市质监局云安分局配合) 10 七、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三十二)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大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查处力度,加大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大重点敏感食品走私打击力度,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要追究到 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强化部门和区域间案件移送、督
16、办查办、联合惩处等沟通协作,落实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 (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工商局云安分局、质监局云安分局,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渔业局,云浮 海关分工负责) (三十三)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从重处罚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开展打击互联网食品安全、食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盐务局 云安分局、质监局云安分局,区农业局、食品药品 监管局分工负责) 八、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三十四)落实云浮市“十三五”食品安全相关规划,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强化各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力量,加强各级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