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张家港市“ 凤凰镇医院易地新建项目综合楼”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张家港市凤凰镇医院“易地新建项目综合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住院楼单体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现布置中横向剪力墙间距过大,部分横墙墙肢长超 8米,而纵向墙肢多为短肢墙,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 JGJ3-2010)第 8 章相关要求合理布置剪力墙、框架柱,减少结构偏心,优化结构体系。 2.各单体整体计算时取用场地特征周期 Tg=0.45S 进行计算,特征周期的取值不满足抗规第 5.1.4 条要求;应按抗规和地勘实测的不利结果取用。
2、3.住院楼主体 10层高, H=42.4米,采用筏板基础,现沉降值 0.5 1.5mm,明显有误,应 采用符合真实地基刚度模型进行计算复核,控制差异沉降;若沉降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宜整体采用桩基。 4.各单体外填充墙采用 A5.0、 B06 蒸压砂加气砼砌块,未按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 ( JGJ17-2008)第 4.0.8条要求干密度乘以 1.4 倍取用,荷载偏小,应调整。 5.部分参数取值不合理,应调整,如:各单体传到柱、墙、基础的活荷载按楼层折减;住院楼的 0.2V0设置上限 2;住院楼部分楼层的楼梯活荷载取用 2.0 KN/m2;门诊楼混凝土容重取用25.0 KN/m3;门诊楼部分位置基础沉降差超 0.2%;门诊楼屋顶采用单跨构架层等。 2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沈晓明、徐文希、顾志麟、张静 2017年 8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