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才补贴操作指南 一、申报对象 三水区内非公有制企业 (含依法登记的社会组 织) 。 二、补贴条件 区内非公有制企业 (含依法登记的社会组 织) 在本办法实施后新招收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1 年以上的。 三 、补贴标准 分别按引进博士生 10,000 元 /人 、硕士研究生 4,000 元 /人 、本科毕业生 1,000元 /人 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引才补贴。 四、申报材料 (一)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一 式三份; (二)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花名册一式三份;
2、(三) 申请单位 需 提供 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的法定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各 一份 ; (四)申请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原件及 复印件各一份; (五)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身份证 复印件一份。如 留佛山市三水区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办法操作指南之一: - 2 - 学 回国 (境) 的留学生,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鉴定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一份; (六)申请单位的银行帐户 原件及 复印件 一份 。 以上各项复印件由申请单位负责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标注“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章确认。 五 、申报流程 (一)受理 申请单位填写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
3、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附件 1)和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花名册(附件2),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到所在镇(街道)人社局提出申请。 镇(街道)人社局核查申请材料齐全 的 ,在复印件上标注“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章。同时在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后送区人社局审批。 (二)审批 区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将申请单位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区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 填写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汇总审批表(附件 3)一式二份, 加具审批意见后,报区财政局复核。经公示有异议且查实的,不给予补贴。 (三)资金划拨 区财政部门复核申请材料后,由区人社局按规定和标准发放至- 3 - 申请单位帐户
4、。 六、注意事项 (一)若区内两家及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先后招收同一名高校毕业生,且已有一家单位申请了一次引才补贴,其它单位再招收该名高校毕业生时,则不能再申请引才补贴。同一单位重新吸收同一高校毕业生不能重复申领引才补贴。 (二)申请单位以隐瞒或者虚报高校毕业生学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弄 虚作假 行为 骗取 引才 补贴 的 , 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附 件: 1.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人员花名册 3.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汇总审批表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 5 月 18 日 - 4 - 附件 1 三水区非公有
5、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申请日期 申请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社保登记 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或其 他) 开户名称 开户 银行 银行账号 新引进人 才人数 申请补贴金额(元) 申请单位 承诺 我单位承诺,所填内容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单位符合三水区非公有制单位引进人才补贴申领条件有 人,所需申请材料齐全,建议按规定发放补贴。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经审批,该单位上报的引进人才
6、补贴的材料符合申领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投诉或异议。同意发放引才补贴 元。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部门 复核 意见 经复核,本期 人符合引进人才补贴条件,同意划拨 元到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 经核定拨款后,由区、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财政部门各存一份。- 5 - 附件 2 三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人员花名册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表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所学专业 毕 业院校 毕业 时间 入职本单位时间 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年月日 -年月日)
7、 社会保险 参保期限(年月 -年月) 申请补贴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9 合 计 注:本表一式三份,由区、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财政部门各存一份。 - 6 - 附件 3 三 水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补贴汇总审批表 制表单位: 制表人: 制表日期: 编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经审批,我区以下 个单位合共 个人员符合非公有制单位引进人才补贴条件,建议发放补贴¥ 元 (大写: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部门 复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申请单位名称 补贴 人数 补贴金额(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表编号 1 2 3 4 5 6 7 8 合 计 注:本表一式二份,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财政部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