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口市高速小区 ABC 栋电梯改造 更新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 目 编 号: HCGJ18-047 采 购 单 位: 海口星庐海物业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四 月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 应 商 须 知 .3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1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参考文本) .2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6 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41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受 海口星庐海物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以下(采购编号:HCGJ18-047,项目名称: 海口市高速小区 ABC 栋电梯改
2、造更新项目 相关货物及有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 海口市高速小区 ABC 栋电梯改造更新项目 2、采购内容、范围: 电梯 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3、采购用途: 海口星庐海物业有限公司 需要 4、交货期: 合同 签 订后 130 个工作日 完 成 供货、安装 调试、报装 报验手续(不含政府验收时间)。 服务期:三年质保两年维保。 5、 质量要求:合格。 6、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及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 在本公司报名
3、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复印 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复印件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7 年或 2018 年任意一个月 的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提 供 2017 年或 2018 年任 意 一 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5、电梯的三大核心部分部件
4、(曳引机、控制 柜 、门机)应为原厂原品牌 ; 6、电梯制造商、 代理商或经销商 所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乘客电梯” A 级许可证书 , 提供证书的 复印件 ; 7、负 责施工 的单位 需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2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 间 : 2018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3 日(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
5、:30 至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 11 号中盐大厦 31 楼 A1 房 3、售价: 项目本身 :人民币 300.00 元 /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不接受邮 寄 )。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底,核查原件) 。 4、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2000.00 元 ; 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18 年 5 月 4 日 9:30(北京时间) 6、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4 日 9:30(北京时间)。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
6、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5 月 4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 : 2018 年 5 月 4 日 9 时 30 分 3、开标地点: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 11 号中盐大厦 31 楼 A1 房 4、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http:/36.101.208.72:8080) 五、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代理机 构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 11 号中盐大厦 31 楼 A1 联系人: 蔡 工 联系电话: 0898-6851084
7、6 2 、采购人: 海口星庐海物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 址: 海口市 联系人: 谢邦生 联系电话: 18876974916 3 第二部分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3 供应商其他 合格条件详见本 项目采购 公告 3费用 3.1 供应商 应承担其 在投标活动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现场 踏勘、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等响应过程中所涉及的一
8、切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承担。 3.2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 中标人 按 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 2011225 号) 规定的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进行收取。 4法律适用 4.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l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谈判文件并在 3 个工作日内未对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谈 判文件由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公司负责解释。 4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l 谈判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部分
9、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文本) 第五部分 谈判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系解决。 6.2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 6.3 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谈判文件的澄清 7.1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
10、修改,将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供应商 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2 天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 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3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 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7.4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
11、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5 8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l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 1 天,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谈判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8.2 对谈判文件的更正,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8.3 当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8.4 供应商在收到更正公告后,应于 1 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回的,采购代理机构视同供应商已收到更正公告。 8.5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代理
12、机构有权决定推迟响应截止日期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同一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6 三、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 中 文 (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 除在谈判文件第五部分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4 本谈判文件所表述的时
13、间均为北京时间。 10谈判文件的组成 10 l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 10.2 若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1响应报价 11.1 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11.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必须是唯一报价。 11.3 预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 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追加预算,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预成交供应商,而递选下一
14、个顺位排序人。 12. 响应货币 12.1 响应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响应保证金 13.1 响应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的必要条件,保证金金额: 贰 仟元整 ( 小写 2000.00 元)。 13.2 响应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7 13.2.1 响应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递交。 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13.2.2 谈判保证金的支 付形式:银行转账。 支付形式:银行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美舍河支
15、行 账号: 4605 0100 3036 0000 0048 13.3 若供应商不按第 13.l 和 13.2 条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3.4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3.4.l 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成交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13.4.2 其他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 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13.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 2)成交供应商不按第 29 条规定签订合同; (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16、他供应商的; ( 5)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响应有效期 14.l 响应有效期为从谈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 六十天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响应 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响应保8 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受响应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5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及
17、形式 15.1 响应文 件一式 叁 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 贰 份 。响应 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并加盖公章,装订应采用左侧方式固定胶装 ,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 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每份响应文件均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3 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15.4 响应文件如有错
18、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 15.5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 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 l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响应专用袋(箱)中, 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响应文件”字样 , 及 开标一览表(另独立密封一份) ,并注明“ 开标一览表 ”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16.2 响应专用袋(箱)上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注明: ( l)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 2) 分包号(如有的话); ( 3)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注明:“谈判前不得启封”字样;